2013年1月9日 星期三

年輕機車族事故多 明年考照前先講習

年輕機車族事故多 明年考照前先講習

作者: 段楚禎 | 卡優新聞網2012年11月23日 上午6:48
  台北市今(101)年10月起至今,A1死亡事故有15件,而其中機車事故9件占60%,20歲以下機車騎士占44%,顯見騎機車死亡事故及年輕騎士比例偏高。台北市交通局試辦「給18歲市民成年禮」推廣普通重型機車考照前駕駛訓練有成,交通部研擬明(102)年1月起考照前須先上講習課。
  近日9件機車事故中,大型車與機車事故計2件3人死亡,自摔自撞3件,無照駕駛2件。台北市交通局提醒,機車與大型車發生事故都較為慘重,大車較多視線死角且內輪差範圍大,應與大車保持適當前後距離與左右間隔,而且機車兩輪平衡較差,急煞車易失控自摔或自撞,騎士應避免超速。
  目前機車考照制度,只要通過簡單筆試及平衡路考,即可取得駕照,但相關駕駛技術及自我防衛駕駛觀念,卻沒有學習管道。為彌補考照制度不足、強化安全駕駛認知,台北市交通局與大台北、聯合及福安等3家民營駕訓班合作,開設普重機駕訓課程,於今夏推出「給18歲市民成年禮」試辦計畫,共有192位民眾參與活動。
  「給18歲市民成年禮」將配合高中職學生因暑假期間打工、或因考上外縣市大學等因素,必須自備交通工具者,預計明年暑假檔期再推出機車考照前駕訓費用補助活動。
  由於機車事故傷亡嚴重,交通局「交通安全守護團」也由講師到大專、高中職學校及民間機構,與民眾面對面講解。交通局表示,民眾若有普通重機考照前駕訓需求,可洽台北市監理處、台北市民營駕訓班、桃園山葉安駕中心、新竹三陽安駕中心等機構。
  由於國內普通重機考照制度不足,各用路人急須具備正確的用路觀念,因此,交通部公路總局研擬,汽機車考照須上2小時講習,最快明年1月正式上路。
http://tw.news.yahoo.com/年輕機車族事故多-明年考照前先講習-224856567.html

交通部希望十年內交通事故減少20%

交通部希望十年內交通事故減少20%

中廣新聞網2012年11月20日 下午4:56
「101年金安獎頒獎典禮」今天(20號)下午舉行,由行政院長陳沖親自到場頒獎,表揚一百九十九個促進交通安全有功的單位及個人。交通部表示,未來將以「人本交通」為主軸,由工程、宣教及執法層面著手,建立人車相互尊重的友善交通環境,希望十年內將交通事故減少百分之二十。(閻大富報導)
根據統計,近五年來A1類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數減少一千多人,降幅達到百分之三十二點五,平均每年減少二百零四人。行政院長陳沖在頒獎典禮中致詞表示,建立「人本安全」為主軸的交通環境,必須靠參與交通活動的人共同努力,從各方面著手才能完成。
交通部為響應聯合國從二○一○到二○年的「道路安全十年行動」,已經將道路交通事故「年減百分之二、五年減百分之十、十年減百分之二十」列為重要目標,希望建立人車相互尊重的友善交通環境,達成「人守法、車安全、路順暢、零事故」的願景。
今年「金安獎」共計一百九十九項單位與個人獲獎,很多得獎者背後有許多感動的故事,有些志工身障或遭遇車禍仍熱心投入交通導護工作,無私的奉獻精神令人感佩。
http://tw.news.yahoo.com/交通部希望十年內交通事故減少20-085627693 begin_of_the_skype_highlighting 免費 20-085627693 end_of_the_skype_highlighting.html

2013年1月8日 星期二

國道速限 交部:暫不調升

國道速限 交部:暫不調升

作者: 【記者許志煌/台北報導】 | 台灣新生報2012年11月14日 上午12:16
國道高速公路是不是應該再放寬行駛速限?立委林鴻池要求交通部應謹慎評估提升高速公路速限可行性,不過,交通部表示,國道目前速限多已接近設計速率,暫無速限調升計畫。
林鴻池近日向行政院提出專案質詢指出,依據交通部統計資料,今(一○一)年一月至九月期間,就有四億三千多萬次的通行量次,在如此龐大的使用情況下,我國高速公路速限,最高速限平均大約每小時是八十至一一○公里左右,無法有效疏通大量車潮。
林鴻池舉例,歐美國家的高速公路最高速限,如德國為部分無速限,其他部分規定為時速一百二十至一百三十公里、美國一百三十公里、法國一百三十公里、義大利一百五十公里,而中國大陸最高是一百二十公里。
他還提及,OECD國家如美、英、德、法的高速公路最高速限平均在一百三十公里,近來民眾對於高速公路最高速限陳情甚多,以及汽車科技日益發達,無論是引擎或安全電子設備都提升許多,現有的速限允宜進一步檢討,因此他要求交通部謹慎評估提升高速公路速限可行性,以利民眾順暢使用。
交通部十二日回覆,高速公路速限規定,除須考量用路人需求外,尚需考量行車安全因素;高速公路設計時,即依據車輛因素及道路條件分別訂定設計速率,並依據「速限不得高於設計速率」及「大區段統一速限」之原則訂定速限;國道各路段依不同線形有不同設計速率,行車速度超過設計速率即超過安全範圍,潛在之危險將大幅提高,國道目前速限多已接近設計速率,暫無速限調升計畫。
根據交通部的說明,國道各路段曾經進行不同速限調整。其中,國一員林─高雄拓寬工程於九十六年十二月底完成,國一大安溪橋(泰安服務區北端)至楠梓交流道路段速限,由原每小時一百公里提高為每小時一百一十公里,於九十七年三月十六日起實施。
國五南港系統至頭城路段,通車初期最高速限訂為每小時七十公里,最低速限訂為每小時五十公里,自九十九年一月一日起,雪山隧道北口以北速限為每小時八十公里、以南為每小時九十公里。
國二拓寬工程完工後,自今年六月一日起,調整大園至鶯歌系統速限為每小時一百公里。國四原速限為每小時九十公里,自今年六月一日起,提升全線速限為每小時一百公里。
國六通車初期,全線速限訂為每小時九十公里,自今年九月一日起,提升至一百公里。國十號原訂速限為燕巢系統交流道以西每小時八十公里、燕巢系統交流道以東每小時九十公里,自九十七年九月一日起,調整仁武交流道以東路段之最高速限,由原每小時九十公里提升為每小時一百公里。
http://tw.news.yahoo.com/國道速限-交部-暫不調升-161646123.html

"車庫勿停車"違法 形同路霸要罰!

"車庫勿停車"違法 形同路霸要罰!

華視
很多一樓的店家或屋主,都會有這種標示,車庫前,請勿停車,但您知道嗎?如果沒有畫紅黃線,表示屋主沒有登記變更為車庫,所有人都能停車!而且屋主還涉嫌違反建築法,最高能開罰三十萬!甚至還有人,會加註警語,說後果自負這也觸犯恐嚇罪。
這裡請勿停車,那邊的壓克力牌子上也寫車庫前請勿停車,不要停、不可以停,人家車要進出,不讓你停聽起來很合理,但事實上大部分都是違法,北市交通大隊,沒聽錯!寫"車庫前請勿停車"這幾個字,就跟路霸一樣要被罰,除非1樓屋主先花錢,到地方機關登記變更,沒有變更的車庫,除了是路霸還違反建築法,最高可以開罰30萬。種種複雜的規定讓很多民眾都霧煞煞,北市交通局交工處處長陳學台,看看這裡,車庫前面紅線只畫一半,那剩下的這一半應該可以停,不是嗎?避免爭議也免得被罰,家門口當車庫還是先登記吧,否則"你家的事",處理不好,也會變成"吵架的事"。
http://tw.news.yahoo.com/車庫勿停車-違法-形同路霸要罰-040000800.html

2013年1月7日 星期一

逾60歲職駕 明年改加註延效

逾60歲職駕 明年改加註延效

作者: 【記者許志煌/台北報導】 | 台灣新生報
現行擁有職業駕駛執照的民眾,依規六十歲之後,每年要換發一次駕駛執照,由於工會一再反映,且基於便民考量,交通部研議,從明年元月起改採加註方式延長駕照有效時間,免收二百元規費。
立委林明溱昨天下午在施政總質詢表示,交通部已經宣佈明年起取消行照定期換發政策,不知道職業行照、駕照是否一併廢除換發政策?備詢的交通部長毛治國回應,職業車輛行照換發依然會繼續維持,基本上會有改變的,只是針對一般(普通)車輛行照部分。
他進一步說明,依據現行規定,未滿六十歲,包括職業及一般駕照都一樣,每六年需換發一次,滿六十歲後,職業駕照需要每年換發一次,若身體狀況良好,可以使用至六十八歲。只是居於便民考量,對於年滿六十歲以上的職業駕照,依規每年換發時還有二百元規費負擔,就這一部分研議修正,改採加註方式延長駕照有效時間,規費則省略。
交通部路政司監理科長林福山受訪進一步說明,現行擁有職業駕駛執照的民眾,在六十歲之前,與一般駕照一樣,是六年要換發一次,六十歲以後,每年必須通過體格檢查才能換取駕駛執照,可是近來工會一再反映每年換發很麻煩,還要花上一筆錢,而交通部也已在研議,目前原則敲定,這一部分將來會改採註記來延長駕照的效期,而沒有換照就無需繳交規費。
至於行照部分,林福山也說明,目前自用機車與汽車明年起就會取消訂期換發,可是營業車輛及特種車輛(包括救護車、消防車等)部分,即使是自用還是維持要訂期換發行車執照。
http://tw.news.yahoo.com/逾60歲職駕-明年改加註延效-160438503.html

管媽爭取調降汽車檢驗費 元月起實施

管媽爭取調降汽車檢驗費 元月起實施

自立晚報
【記者郭玉屏台北報導】立委管碧玲爭取多時的第二次汽車檢驗費調降,公路總局近日會議已確定明年元月一日起實施,且擴大對所有車種均全面實施第二次以上之檢驗費調降三分之一,即小汽車自450元降為300元、大型車自600元降為400元。管碧玲7日對這項決定表示欣慰,也呼籲各種政府規費的收取應繼續全面檢討。
現行汽車檢驗規定,自用小客車車齡10年以上每年定檢2次、租賃自用小客車或租賃自用小客貨兩用車車齡6年以上者每年檢驗2次、營業大客車車齡10年以上每年檢驗3次、其他自用車及營業車車齡5年以上者每年檢驗2次;藉由各種類汽車檢驗,每年國庫收入可達18億元。而依據公路總局減收的決定,明年元月起,所有每年需檢驗兩次以上的車輛,第二次以上的檢驗費全面減收三分之一。
管碧玲今年3月20日在院會總質詢時,即向陳沖提出對10年以上車齡第二次驗車費用減免的要求,5月16日及9月24日又兩度在交通委員會提案並通過決議,要求交通部至少要對10年以上車齡的自用小客車之第二次檢驗費調降。公路總局在10月11日召開會議討論,又在11月1日邀集代檢業者進行第二次會議,最終做成決定,基於公平性因此擴大對所有車種每年第二次以上的檢驗費同步減收。
管碧玲表示,最初她主張免收第二次檢驗費,是因為10年以上還無法換車者,多數都是經濟相對弱勢而無法換新車者,基於行車安全考量,每年驗車兩次是必須的,但因此多一次的驗車費卻相當於是對無力換車者的懲罰用,並不合理。多次爭取協調後,她提出第二次驗車費至少應減收三分之一,是基於驗車費的三分之二是乃代驗廠的收入,另三分之一由代驗廠繳回監理單位,也就是政府其實不用負擔甚麼工作,就可收取這三分之一的檢驗費,因此她強力爭取這三分之一的費用應減收,也獲得交通委員會朝野立委的支持。
管碧玲指出,政府相關規費的收入應回歸規費法的精神,以反映成本為主,而非藉此增加國庫收入,她檢視汽車檢驗費、晶片護照費、國道通行費,都是基於這樣的理念,也確實發現了諸多不合理應儘速改革之處。對於交通部與公路總局能及時在年底確定這項檢驗費調整的結果,並於明年元月一日實施,她感到相當欣慰,也呼籲政府對各種規費應繼續全面檢討,為百姓節省不必要的支出。2012/11/8
http://tw.news.yahoo.com/管媽爭取調降汽車檢驗費-明年元月起實施-151751670.html

2013年1月6日 星期日

騎單車闖紅燈罰300 警列入績效

騎單車闖紅燈罰300 警列入績效

自由時報
〔自由時報記者廖淑玲/北港報導〕你知道嗎?自11月1日起警方執行「行人路權大執法」,騎單車闖紅燈要罰款,由於多數單車騎士都不知道有此規定,民眾大罵政府搶錢。
騎自行車也會被開罰單,北港警分局配合警政署執行行人路權大執法專案,自11月1日起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4條規定,執行騎單車闖紅燈開罰,雖然只是300元,不少單車騎士都說不知此規定,加上警政署將該項取締列入績效,讓基層員警頭痛不已。
雲林縣警察局交通隊長吳光宸指出,為營造安全道路環境,改善用路人習慣,加上統計顯示行人及單車肇事率愈來愈高,警政署才會加強推動「行人路權大執法」。
1日起執法 北港取締3件
北港警方表示,該勤務主要針對車輛不禮讓行人加強取締,另有關行人違規部分,若情節輕微則會先予以勸導,如不聽勸告者才逕行告發,其中騎單車闖紅燈者也列入取締對象,目前北港警分局以北港大同路、華勝路為取締路段,共取締3件自行車違規闖紅燈。
>其中一起受罰者還是日本籍台僑,在北港華勝路、新德路口騎腳踏車闖紅燈,被北辰派出所員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4條第1款舉發違規,該男子被開紅單時還直說是自己做錯事,被罰是應該的,建立良好典範。
http://tw.news.yahoo.com/騎單車闖紅燈罰300-警列入績效-202415843.html
由於缺乏宣導,大多數民眾都不知道行人路權等規定,一名高姓婦人騎單車闖紅燈被開罰單,大罵政府搶錢,尤其還列入警察「紅單」的績效評比當中,直呼離譜。

賴建平(a0932819204): 《北市環局第一科科長》邱國書:欠稅…不願報廢

賴建平(a0932819204): 《北市環局第一科科長》邱國書:欠稅…不願報廢: 《北市環局第一科科長》邱國書:欠稅…不願報廢 作者: 【記者許志煌/專題報導】 | 台灣新生報 – 2012年11月3日 下午11:18 台北市環保局第一科科長邱國書表示,今天之所以會有那麼多的機車車主不願意主動將不在使用中的車子報廢,主要原因在於這些車主...

計程車未按錶收費或拒載 最高可罰九萬元

計程車未按錶收費或拒載 最高可罰九萬元

作者: 臺東分臺 | 國立教育廣播電台2012年11月5日 下午2:51
臺東縣消費者收務中心,近日接連三起消費者投訴,臺東火車站計程車拒絕按錶收費,或故意繞遠路,消保官謝清泉指出,依照「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規定,『計程車應按錶收費,且不得拒載』,否則將依規定處新臺幣9千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
謝清泉提醒消費者,若遇到計程車駕駛人未按錶收費或拒載情形,可以記下駕駛人姓名、車牌號碼及發生時間、地點等相關資料,向臺東監理站、警察局或1950消費者服務專線申訴,勇敢爭取自己的權益。他也提醒計程車駕駛,申訴經查證屬實,主管機關就會依公路法第77條第1項規定,處新臺幣9千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近日發生的這三起消費爭議,其中二件已經由主管機關臺東監理站調查後,依規定裁罰,請駕駛務必依規定收費,以免受罰。
http://tw.news.yahoo.com/計程車未按錶收費或拒載-最高可罰九萬元-065157155.html

2013年1月5日 星期六

《北市環局第一科科長》邱國書:欠稅…不願報廢

《北市環局第一科科長》邱國書:欠稅…不願報廢

作者: 【記者許志煌/專題報導】 | 台灣新生報2012年11月3日 下午11:18

台北市環保局第一科科長邱國書表示,今天之所以會有那麼多的機車車主不願意主動將不在使用中的車子報廢,主要原因在於這些車主可能積欠大筆牌照稅、燃料費、抑或是罰單罰金。
因此,他說,就這一部分,若真要徹底解決,交通部是不是可以思考訂定所謂「落日條款」,先定出一個時間點來要求車主繳稅、補繳罰金,然後採取強制執行,否則要這些車主主動出來將不使用的機車報廢註銷,恐怕不太容易。
他指出,有很多人的車子已經有五、六年不在使用,要他主動出來報廢,卻要先繳交一大筆錢,當然是不願意。他認為,全台機車之所以存在那麼大的黑數,因為未繳交牌照稅、汽燃費,或者是積欠大筆罰金的因素應該是佔居多數;雖然環保單位為了鼓勵車子報廢提供了獎勵金,可是更讓車主在意的是,若將愛車報廢,須要繳交更多的錢!
對於交通部準備從明年起取消機車行照定期換發政策,邱國書呼應環保署空保處科長胡明輝的說法,強調環保單位確實會擔心機車有效車籍問題會更加惡化,畢竟有了定期換發行照的程序,對於機車族來說,總是一個提醒,機車是不是該報廢了,而若行車執照無須再換發,就少了一個提醒的機會。
他進一步表示,其實交通部若能從牌照費、燃料稅、罰單等面向來下手,可能比較可行,因為這些費用過了幾年之後,從實務上來說,要收真的是有困難,因此是不是可以乾脆不收,然後特別為這一部分訂定一個「落日條款」,否則若要強制執行,那麼大的一個量要怎麼執行,實務上是有困難。
而且,這些車主由於不敢將愛車騎到外面,又因為不願意主動將愛車報廢回收,可能在騎樓或是路邊隨便亂放,就會讓市容更加髒亂。他提及,因為積欠前述相關費用而不願意將車子報廢註銷,不只台北市有這個問題,全台每個縣市都一樣。另一方面,邱國書也特別說明,目前環保單位回收報廢機車是無需牌照,可若在監理單位報廢,則是一定要牌照,也就是說,監理單位把關動作更加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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