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26日 星期一

《國道警察局交通科長》呂青霖:一眼看出才會攔檢

《國道警察局交通科長》呂青霖:一眼看出才會攔檢

作者: 【記者許志煌/專題報導】 | 台灣新生報2012年2月25日 下午11:21

談及車輛頭燈非法改裝問題,警政署國道警察局交通科長呂青霖表示,行駛於國道高速公路中的車輛,除非有比較具體的改裝,警察才會將他攔下,如果不是很明確,警察就沒有把握。他說,除非一看就知道是非法改裝,利用照相存證就可以取締,而若不是很明顯,由於牽涉到認定,依據交通部解釋必須要從嚴。
呂青霖指出,平常開車沒有習慣看後視鏡的人,對於後面車輛抑或是對向來車燈光,也許不會受到影響,但若是習慣使用後視鏡,碰到後車燈光太亮,就會感到刺眼,就會受到影響,「程度因人而異」。他說:「有時候我們看他頭燈很強,以為他是開遠光燈,可是攔下來取締,不是啦!是HID燈很亮。」而HID燈又很難斷定它是合法或是非法,所以一般只有在監警聯合稽查時,才會將可疑車攔下,由監理站的人來認定。
呂青霖強調,非法改裝頭燈問題,主管單位是交通部,如何來認定合法抑或非法,事涉專業,不可能要求到每一個警察都專業,一般來說,交通部監理站會比較清楚,而且,交通部曾做出解釋,對於一般改裝的認定是由監理機關來做處理,而不是由警察機關來做處理。
對於記者詢問,往往可以看到很多吉普車車頭上裝設很多大燈,像這種裝置警方會否取締?呂青霖說明,那一種車輛由於有時候是用來救援,具特殊功能,若經申請,通過檢驗合格核准,就不會取締。他說,像包括拖車、聯結車,監理站也核准其使用工作燈,當它們在倒車或是進行拖吊作業時,是需要這種燈光補助,只是一旦行駛於道路,就要關掉。
另,記者又詢問,國道高速公路有無因為行駛中車輛頭燈太亮,造成交通事故?呂青霖表示,沒有針對這方面進行統計,一般警方進行筆錄,好像很少有這樣的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