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7日 星期一

逾60歲職駕 明年改加註延效

逾60歲職駕 明年改加註延效

作者: 【記者許志煌/台北報導】 | 台灣新生報
現行擁有職業駕駛執照的民眾,依規六十歲之後,每年要換發一次駕駛執照,由於工會一再反映,且基於便民考量,交通部研議,從明年元月起改採加註方式延長駕照有效時間,免收二百元規費。
立委林明溱昨天下午在施政總質詢表示,交通部已經宣佈明年起取消行照定期換發政策,不知道職業行照、駕照是否一併廢除換發政策?備詢的交通部長毛治國回應,職業車輛行照換發依然會繼續維持,基本上會有改變的,只是針對一般(普通)車輛行照部分。
他進一步說明,依據現行規定,未滿六十歲,包括職業及一般駕照都一樣,每六年需換發一次,滿六十歲後,職業駕照需要每年換發一次,若身體狀況良好,可以使用至六十八歲。只是居於便民考量,對於年滿六十歲以上的職業駕照,依規每年換發時還有二百元規費負擔,就這一部分研議修正,改採加註方式延長駕照有效時間,規費則省略。
交通部路政司監理科長林福山受訪進一步說明,現行擁有職業駕駛執照的民眾,在六十歲之前,與一般駕照一樣,是六年要換發一次,六十歲以後,每年必須通過體格檢查才能換取駕駛執照,可是近來工會一再反映每年換發很麻煩,還要花上一筆錢,而交通部也已在研議,目前原則敲定,這一部分將來會改採註記來延長駕照的效期,而沒有換照就無需繳交規費。
至於行照部分,林福山也說明,目前自用機車與汽車明年起就會取消訂期換發,可是營業車輛及特種車輛(包括救護車、消防車等)部分,即使是自用還是維持要訂期換發行車執照。
http://tw.news.yahoo.com/逾60歲職駕-明年改加註延效-160438503.html

管媽爭取調降汽車檢驗費 元月起實施

管媽爭取調降汽車檢驗費 元月起實施

自立晚報
【記者郭玉屏台北報導】立委管碧玲爭取多時的第二次汽車檢驗費調降,公路總局近日會議已確定明年元月一日起實施,且擴大對所有車種均全面實施第二次以上之檢驗費調降三分之一,即小汽車自450元降為300元、大型車自600元降為400元。管碧玲7日對這項決定表示欣慰,也呼籲各種政府規費的收取應繼續全面檢討。
現行汽車檢驗規定,自用小客車車齡10年以上每年定檢2次、租賃自用小客車或租賃自用小客貨兩用車車齡6年以上者每年檢驗2次、營業大客車車齡10年以上每年檢驗3次、其他自用車及營業車車齡5年以上者每年檢驗2次;藉由各種類汽車檢驗,每年國庫收入可達18億元。而依據公路總局減收的決定,明年元月起,所有每年需檢驗兩次以上的車輛,第二次以上的檢驗費全面減收三分之一。
管碧玲今年3月20日在院會總質詢時,即向陳沖提出對10年以上車齡第二次驗車費用減免的要求,5月16日及9月24日又兩度在交通委員會提案並通過決議,要求交通部至少要對10年以上車齡的自用小客車之第二次檢驗費調降。公路總局在10月11日召開會議討論,又在11月1日邀集代檢業者進行第二次會議,最終做成決定,基於公平性因此擴大對所有車種每年第二次以上的檢驗費同步減收。
管碧玲表示,最初她主張免收第二次檢驗費,是因為10年以上還無法換車者,多數都是經濟相對弱勢而無法換新車者,基於行車安全考量,每年驗車兩次是必須的,但因此多一次的驗車費卻相當於是對無力換車者的懲罰用,並不合理。多次爭取協調後,她提出第二次驗車費至少應減收三分之一,是基於驗車費的三分之二是乃代驗廠的收入,另三分之一由代驗廠繳回監理單位,也就是政府其實不用負擔甚麼工作,就可收取這三分之一的檢驗費,因此她強力爭取這三分之一的費用應減收,也獲得交通委員會朝野立委的支持。
管碧玲指出,政府相關規費的收入應回歸規費法的精神,以反映成本為主,而非藉此增加國庫收入,她檢視汽車檢驗費、晶片護照費、國道通行費,都是基於這樣的理念,也確實發現了諸多不合理應儘速改革之處。對於交通部與公路總局能及時在年底確定這項檢驗費調整的結果,並於明年元月一日實施,她感到相當欣慰,也呼籲政府對各種規費應繼續全面檢討,為百姓節省不必要的支出。201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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