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7日 星期一

管媽爭取調降汽車檢驗費 元月起實施

管媽爭取調降汽車檢驗費 元月起實施

自立晚報
【記者郭玉屏台北報導】立委管碧玲爭取多時的第二次汽車檢驗費調降,公路總局近日會議已確定明年元月一日起實施,且擴大對所有車種均全面實施第二次以上之檢驗費調降三分之一,即小汽車自450元降為300元、大型車自600元降為400元。管碧玲7日對這項決定表示欣慰,也呼籲各種政府規費的收取應繼續全面檢討。
現行汽車檢驗規定,自用小客車車齡10年以上每年定檢2次、租賃自用小客車或租賃自用小客貨兩用車車齡6年以上者每年檢驗2次、營業大客車車齡10年以上每年檢驗3次、其他自用車及營業車車齡5年以上者每年檢驗2次;藉由各種類汽車檢驗,每年國庫收入可達18億元。而依據公路總局減收的決定,明年元月起,所有每年需檢驗兩次以上的車輛,第二次以上的檢驗費全面減收三分之一。
管碧玲今年3月20日在院會總質詢時,即向陳沖提出對10年以上車齡第二次驗車費用減免的要求,5月16日及9月24日又兩度在交通委員會提案並通過決議,要求交通部至少要對10年以上車齡的自用小客車之第二次檢驗費調降。公路總局在10月11日召開會議討論,又在11月1日邀集代檢業者進行第二次會議,最終做成決定,基於公平性因此擴大對所有車種每年第二次以上的檢驗費同步減收。
管碧玲表示,最初她主張免收第二次檢驗費,是因為10年以上還無法換車者,多數都是經濟相對弱勢而無法換新車者,基於行車安全考量,每年驗車兩次是必須的,但因此多一次的驗車費卻相當於是對無力換車者的懲罰用,並不合理。多次爭取協調後,她提出第二次驗車費至少應減收三分之一,是基於驗車費的三分之二是乃代驗廠的收入,另三分之一由代驗廠繳回監理單位,也就是政府其實不用負擔甚麼工作,就可收取這三分之一的檢驗費,因此她強力爭取這三分之一的費用應減收,也獲得交通委員會朝野立委的支持。
管碧玲指出,政府相關規費的收入應回歸規費法的精神,以反映成本為主,而非藉此增加國庫收入,她檢視汽車檢驗費、晶片護照費、國道通行費,都是基於這樣的理念,也確實發現了諸多不合理應儘速改革之處。對於交通部與公路總局能及時在年底確定這項檢驗費調整的結果,並於明年元月一日實施,她感到相當欣慰,也呼籲政府對各種規費應繼續全面檢討,為百姓節省不必要的支出。2012/11/8
http://tw.news.yahoo.com/管媽爭取調降汽車檢驗費-明年元月起實施-1517516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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