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29日 星期五

後座安全帶大執法 開罰1500到3000

後座安全帶大執法 開罰1500到3000

作者: 李宛儒 | 台灣醒報2012年1月31日 下午6:08

台灣醒報記者李宛儒台北報導】行車上路保安全,明日起,小型車內除了駕駛與前座乘客之外,後座乘客若未依規定繫上安全帶,將被處以1千5到3千元罰鍰。交通部、內政部警政署歷經半年宣導,2月1日凌晨零時起,全國警政單位同步進行為期3天的大執法勤務,內政部警政署副署長何海民表示,「警方取締只是手段,國人安全才是重點。」
本次執法取締對象包含自用、營業或租賃小客車及小型客貨兩用車,救護車及幼童專用車則不在規定範圍之內,何海民強調,警方將以交通稽查及路檢勤務形式執法,針對「後座乘客未繫安全帶」、「配件不齊全、損毀或鬆脫變形」、「安全帶供2人以上使用」,及「安全帶扭曲、反轉或帶扣未確實緊扣」都將開出罰單。
交通部路政司長陳彥伯表示,自用小客車後座乘客違規將開罰駕駛,計程車部分若駕駛已經使用文字、圖畫、口頭或語音播放的方式告知乘客,而乘客依然未繫上安全帶,將會處罰個別乘客並且依照行駛路面區分罰則,平面道路每人罰1千5百元,高速公路上則開罰3千。
根據警政署統計,未繫安全帶的致死率超過繫安全帶的3.6倍。而美國急救醫學期刊研究死亡車禍案例更指出,事故發生時,後座乘客未繫安全帶的死亡率相較於有繫安全帶者高出2.71倍。
完整影音 http://www.anntw.com/awakening/news_center/show.php?itemid=283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