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14日 星期五

交通部公告修法 後年開車不准看電視

交通部公告修法 後年開車不准看電視

更新日期:2011/07/29 14:25
交通部計畫規範駕駛人「前座」螢幕顯示設備必須和排檔「連動」,也就是只有在空檔,車不動的時候才能顯示畫面,以測安全。交通部路政司表示,如果修法通過,後年就會在車輛定檢中檢查這項「連動裝置」。

交通部路政司監理科長林福山指出,並沒有限制民眾在車上裝設螢幕顯示設備,只是在車輛行進時,會限制前座的螢幕不能開啟,而後座的螢幕不會受到連動設計的影響,至於導航畫面則不在這種「連動」限制之內。

面對不少已經在前座裝設螢幕的民眾反彈,交通部路政司副司長林國顯也說,將會提供緩衝期讓民眾重新設定連動裝置:『如果已經裝設了相關影音設備,我們會給一段緩衝期間,預估是102年才開始要求,在檢驗的時候,這些設備必須要符合規定,也就是說我們還有一年多的緩衝期讓他們去調整。』

至於罰則方面,交通部並沒有確實訂定,只強調在發生事故時,如果前座影音設備是開啟的,將會有歸咎責任,林國顯說:『因為這個法規主要是規勸跟提醒駕駛人的義務,來略盡道路安全的責任,所以我們目前並沒有處罰的規定。』

林國顯也表示,這項規定目前還在預告階段,將廣泛接受民眾意見,並參考修正這項規定的詳細內容,再依照法律程序通過修法。如果修法通過,這種「連動」的設計將在民國102年正式納入車輛的定檢項目。

(責任編輯:姚愛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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