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2日 星期三

全面修法嚇阻酒駕 罰款1.5萬起跳、致死最重關10年

全面修法嚇阻酒駕 罰款1.5萬起跳、致死最重關10年

NOWnews2012年11月1日 下午5:45
記者王鼎鈞/台北報導
行政院日前通過「刑法」和「陸海空軍刑法」修正案,加重刑責,致人於死最高可處10年有期徒刑。行政院會1日進一步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將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之罰鍰額度上限,及5年內違反2次以上之「累犯」罰鍰,均由6萬元提高至9萬元,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
「刑法」修正案規定,駕駛人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5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0.11%以上,致不能安全駕駛;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萬元以下罰金。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軍人最高罰金更重
「陸海空軍刑法」修正案將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5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0.11%以上,認定為不能安全駕駛之標準,違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30萬元以下罰金,並刪除拘役及單科罰金之處罰種類,提高法定刑下限。
致人於死者,將現行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提高為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將現行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提高為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未及刑法處罰標準也加重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將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之罰鍰額度上限,及5年內違反2次以上者之罰鍰均由6萬元提高至9萬元。
上述裁罰「規定標準」為:駕駛人吐氣所含酒精濃度超過每公升0.25亳克以上、0.55毫克以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超過0.05%以上、0.11%以下。
草案將送交立法院審議,三讀通過後施行。
http://tw.news.yahoo.com/全面修法嚇阻酒駕-罰款1.5萬起跳-致死最重關10年-094523447.html

政院修法 酒駕累犯 罰鍰9萬

政院修法 酒駕累犯 罰鍰9萬

中廣新聞網2012年11月1日 下午7:32
行政院會今天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駕駛人酒測值如果達每公升0.25毫克到0.54毫克,罰鍰上限從過去的6萬元提到為9萬元,並且推出累犯條款,規定駕駛人如果在5年內酒駕兩次以上,將處罰9萬元罰鍰。不過交通部研擬的連坐條款,因地方政府和警方反映執行有困難,因此沒有納入修法。(李人岳報導)

行政院會1日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根據草案內容,駕駛人酒測值如果達每公升0.25毫克到0.54毫克,罰鍰上限將從過去的6萬元提到為9萬元,並且推出累犯條款,規定駕駛人如果在5年內酒駕兩次以上,將處罰9萬元罰鍰。另外,如果不依指示停車接受檢查或拒絕接受酒測,罰鍰也一律為9萬元,還必須強制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酒駕處罰分為行政法和刑法兩部份,如果酒測值超過每公升0.55毫克,就會以刑法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最高可併科20萬元罰金。至於交通部原本希望增加連坐處分的規定,針對明知駕駛酒駕卻不勸阻的乘客開罰,不過由於地方政府和警方反映落實有困難,可能引發民眾和取締警方的糾紛,因此這次沒有納入修法。

另一方面,閣揆陳沖日前曾指示研議在車上加裝俗稱「酒精鎖」的「吐氣酒測點火自動鎖定裝置」來遏止酒駕,交通部對此表示現階段執行有困難,仍在進行研究。陳沖指出,他在彰化車側中心視察發現已經有成熟的研發成績,相關單位應該進一步了解。
http://tw.news.yahoo.com/政院修法-酒駕累犯-罰鍰9萬-1132455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