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6日 星期日

騎單車闖紅燈罰300 警列入績效

騎單車闖紅燈罰300 警列入績效

自由時報
〔自由時報記者廖淑玲/北港報導〕你知道嗎?自11月1日起警方執行「行人路權大執法」,騎單車闖紅燈要罰款,由於多數單車騎士都不知道有此規定,民眾大罵政府搶錢。
騎自行車也會被開罰單,北港警分局配合警政署執行行人路權大執法專案,自11月1日起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4條規定,執行騎單車闖紅燈開罰,雖然只是300元,不少單車騎士都說不知此規定,加上警政署將該項取締列入績效,讓基層員警頭痛不已。
雲林縣警察局交通隊長吳光宸指出,為營造安全道路環境,改善用路人習慣,加上統計顯示行人及單車肇事率愈來愈高,警政署才會加強推動「行人路權大執法」。
1日起執法 北港取締3件
北港警方表示,該勤務主要針對車輛不禮讓行人加強取締,另有關行人違規部分,若情節輕微則會先予以勸導,如不聽勸告者才逕行告發,其中騎單車闖紅燈者也列入取締對象,目前北港警分局以北港大同路、華勝路為取締路段,共取締3件自行車違規闖紅燈。
>其中一起受罰者還是日本籍台僑,在北港華勝路、新德路口騎腳踏車闖紅燈,被北辰派出所員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4條第1款舉發違規,該男子被開紅單時還直說是自己做錯事,被罰是應該的,建立良好典範。
http://tw.news.yahoo.com/騎單車闖紅燈罰300-警列入績效-202415843.html
由於缺乏宣導,大多數民眾都不知道行人路權等規定,一名高姓婦人騎單車闖紅燈被開罰單,大罵政府搶錢,尤其還列入警察「紅單」的績效評比當中,直呼離譜。

賴建平(a0932819204): 《北市環局第一科科長》邱國書:欠稅…不願報廢

賴建平(a0932819204): 《北市環局第一科科長》邱國書:欠稅…不願報廢: 《北市環局第一科科長》邱國書:欠稅…不願報廢 作者: 【記者許志煌/專題報導】 | 台灣新生報 – 2012年11月3日 下午11:18 台北市環保局第一科科長邱國書表示,今天之所以會有那麼多的機車車主不願意主動將不在使用中的車子報廢,主要原因在於這些車主...

計程車未按錶收費或拒載 最高可罰九萬元

計程車未按錶收費或拒載 最高可罰九萬元

作者: 臺東分臺 | 國立教育廣播電台2012年11月5日 下午2:51
臺東縣消費者收務中心,近日接連三起消費者投訴,臺東火車站計程車拒絕按錶收費,或故意繞遠路,消保官謝清泉指出,依照「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規定,『計程車應按錶收費,且不得拒載』,否則將依規定處新臺幣9千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
謝清泉提醒消費者,若遇到計程車駕駛人未按錶收費或拒載情形,可以記下駕駛人姓名、車牌號碼及發生時間、地點等相關資料,向臺東監理站、警察局或1950消費者服務專線申訴,勇敢爭取自己的權益。他也提醒計程車駕駛,申訴經查證屬實,主管機關就會依公路法第77條第1項規定,處新臺幣9千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近日發生的這三起消費爭議,其中二件已經由主管機關臺東監理站調查後,依規定裁罰,請駕駛務必依規定收費,以免受罰。
http://tw.news.yahoo.com/計程車未按錶收費或拒載-最高可罰九萬元-0651571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