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28日 星期六

警政署交通組副組長莊鴻鈞:廠商應協助訓練

警政署交通組副組長莊鴻鈞:廠商應協助訓練

作者: 【記者許志煌/專題報導】 | 台灣新生報2011年12月10日 下午10:38
警政署交通組副組長莊鴻鈞表示,警政署一直希望政府單位或是民間能夠成立普通重型機車訓練中心,同時,也希望每一個機車廠牌像是三陽、Honda等廠商,在銷售車輛時,也能提供訓練的機制;假使政府無法做到這一部分,廠商應該可以做這一件事,「若廠商願意做,那是最快」。
他說,每一家廠商所推出的機車品牌的特性並不一樣,當業者賣車給消費者之際,本來就應該要一併提供駕駛手冊,告訴使用者如何正確使用車輛,或是做好保養、維護。就像電腦廠商,偶爾也會提供消費者二至三個小時的上課訓練。
對於機車黨建議政府輔導五都成立普通重型機車的安全駕訓中心,同時透過修法規定取得機車駕照的民眾事先要接受一定時數的訓練課程,莊鴻鈞表示贊同。但是他說,若政府真的輔導業者成立駕訓中心,民眾卻不去上課,那還是沒有用。所以,若是能再透過立法,強制民眾考領駕照一定要先接受一定時數的課程訓練,「有學習安全駕駛的機制」,這樣就會有民眾主動去上課。
他分析,現行汽車考照規定要先有學習時數,一定要先經過學習駕駛才能考照,也就是這樣,大家才會去學。而現在機車事故這麼多,問題也是出在這個原因,那就是沒有經過正規的駕駛訓練。所以,警政署一直希望政府單位或是民間單位能夠成立訓練中心,讓機車騎士知道如何來訓練自己。
但是,莊鴻鈞又說,假使政府單位無法做到這一部分,則他認為機車廠商應該可以做;既然廠商賣車給民眾,就可設置一些簡單駕訓場所,「這樣可能也是一個可行的方式,非一定要政府來做。」
莊鴻鈞進一步表示,當前很多機車騎士的駕駛技術與交通安全常識是不足的,而且,又沒有管道告訴騎士如何學習安全駕駛。通常,民眾稍微會騎就去考照,而考照很容易,可是真正在行駛的過程當中,很多應該具備的觀念,民眾往往又不知道,像是彎道過彎時是要以「壓車」的方式轉彎,這種比較高的技術,許多民眾都不知道。所以,他說,廠商是有責任與義務來把這樣行駛特性告訴消費者。
他還舉例說,先前汽車市場流行RV休旅車,可是休旅車與轎車的開車方式是不一樣的,「拿轎車的方式開休旅車是很危險的」,因為休旅車的重心高,轉彎半徑與轎車不同,若稍稍不留意就很容易出事。而在國外,大部份先進國家也是規定先要訓練才能上路,「國外考照有路考,但是台灣沒有路考」,若有路考,機車騎士就會懂得自我訓練。
莊鴻鈞強調,成立普通重型機車安全駕訓中心,不一定要靠政府單位來做,也許民間單位來設置反而比較可行;成立普通重型機車安全駕訓中心,這一個觀念是正確的,警政署也支持,問題是在經費上政府單位是不是能有這一筆預算,以及民眾是不是也有這樣的概念,認為自己應該先學習訓練一段時間,假使民眾沒有這種概念,那就只有透過立法的方式,這樣民間設廠才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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