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22日 星期三

車窗貼深色隔熱紙 別賭

車窗貼深色隔熱紙 別賭

作者: 【記者張聖奕╱台北報導】 | 台灣新生報2012年2月1日 上午12:04
乘車後座乘客需繫上安全帶的措施今天正式起跑,雖然取締上會因為汽車車窗貼上深色隔熱紙而較為困難,不過可千萬別想試著賭一把,跟自己的荷包過不去。
到底後座乘客沒有繫上安全帶,會受到怎樣的處罰呢?交通部路正司陳彥伯昨(三十一)日表示,一般四輪以上汽車與計程車是有所區分,而且一般道路與快速道路的罰則有所不同,基本上來講,一般道路是一千五百元,快速道路與高速公路則是三千至六千元。
警政署何海民副署長表示,今天起,各縣市警察局由交通大隊到分局,都會按照正常道安勤務進行勤務編排並以四到六人為一組進行取締,地點包括車站或是十字路口等交通較為繁忙之處,以不危及行車安全的方式進行攔撿取締。
至於民眾較為關心的罰則部分,陳彥伯表示,罰則區分一般道路與快速、高速公路。這兩種路段的罰金有所不同,而且超過六十天未繳納罰金,罰金的最高上限也有所不同。陳彥伯進一步表示,一般四輪小客車或是營業用計程車的處罰對象也有所不同。
陳彥伯強調,一般小客車不論是幾個人沒繫上安全帶,都是處罰駕駛人一人;而營業用計程車則是算乘客人頭,不過計程車駕駛必須要有做到告知乘客需繫上安全帶的宣告義務。
民眾較為關心的罰則部分,一般四輪以上汽車因為只罰駕駛人,所以一般道路處罰一千五百元,但是高速、快速道路則是處以三千至六千元不等罰鍰。
至於營業用計程車的罰款方式,陳彥伯表示,是算乘客的人頭。陳彥伯進一步解釋,營業用計程車在一般道路被查獲乘客未繫上安全帶時,不處罰駕駛而是處罰乘客,一人是處罰一千五百元;快速道路、高速公路同樣處罰乘客,一個人就是處罰三千到六千元不等罰緩。
陳彥伯強調,若是在六十天的最高繳納期限內,受罰民眾不去繳罰緩的話,罰金還會跳高,民眾千萬別跟自己的荷包過不去。
另外交通部路政司監理科林福山科長提醒,依照監理規定,不論前後座的安全帶在驗車時都要通過檢驗,另外他也強調,後座有幾組安全帶,就只能搭乘幾位乘客,也就是說車輛出廠時就有規定後座可搭乘乘客數,民眾載運乘客時要注意。

靠右走危險 交部宣導面向來車走

靠右走危險 交部宣導面向來車走

自由時報2012年1月31日 上午11:24
〔自由時報記者曾鴻儒、林曉雲/台北報導〕國人長期以來習慣走路「靠右邊」的觀念要改了!研究顯示,行人與車輛「同向行走」時的事故率是「對向行走」的六倍,交通部去年宣導「面向來車走」,但部分廣告卻仍強調「靠左走」,交通部將立即修正。
人車同向事故率 是對向六倍
交通部運研所委託逢甲大學教授劉霈所做的研究發現,國內二○○七至二○○九年的行人事故中,在省道路段,行人與車輛同向通行事故率為廿三%,對向通行僅四%;在市區路段,同向通行事故率為十九%,對向通行為五%;同向通行分別為對向通行的六倍、四倍。
交通部道安會執行秘書謝潮儀指出,國外研究也顯示類似結果,交通部因此決定透過學校教師、電視、廣播廣告等方式,宣導民眾改變傳統以來一直「靠右走」的習慣。
事實上,國內交通法規從未曾規定「靠右走」,「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僅規定行人應「靠邊走」;但由於教育交通安全教學手冊在民國六十九年制訂的版本中宣導「靠右走」,才讓國人無形間養成與行人車輛「同向行走」的危險習慣。
國內小巷道多 暫不修法強制
謝潮儀說,多數先進國家近年已陸續注意到此問題,美國、澳洲、英國甚至均已立法強制行人必須面向來車走。但考量國內有許多小巷道,修法做出強制規定可能造成民眾困擾,因此,暫時不考慮修法強制,初期將以宣導為主。
若必須同向行走 盡量靠邊走
最近交通部部分宣導廣告中,鼓勵民眾「靠左走」,謝潮儀認為不適當,將立即修正。鑑於許多縣市都有單行道的設計,謝潮儀建議,在沒有人行道的路段,民眾如果真的無法面向來車走路,也應盡量靠路邊走(靠左走又比靠右走更好一些),並注意掌握來車動態;未來則希望透過工程改善,多闢設人行道,以減少人與車流的交織。
對於交通部的作法,警察大學教授蘇志強表示:「好處一定比壞處多!」但如果行人的交通意識與守法觀念不加強,效果恐怕不如預期。他強調,台灣道路的條件,行人、車輛本就容易形成緊迫關係,行人如果不守法、不遵守號誌,不管靠哪邊走,都會把自己暴露在危險中。
教部將配合新規 向學生宣教
台北市讀者王小姐表示,台北市小巷多,過去幾年已養成面向來車走的習慣,對交通部的新宣導,適應上沒問題。
教育部國教司長黃子騰表示,會配合交通部的最新規定,教導學生。
http://tw.news.yahoo.com/靠右走危險-交部宣導面向來車走-2031544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