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13日 星期一

高公局交管組組長》康志福:公權力介入

高公局交管組組長》康志福:公權力介入作者: 【記者許志煌/專題報導】 | 台灣新生報2012年1月14日 下午11:57
對於國道高速公路發生車輛爆胎、輪胎脫落,以致危及其它車輛行車安全,交通部國道高速公路局交管組組長康志福表示,若是透過宣導,要求車主「自律」不行,就應該考慮進一步採取「他律」的手段,讓公權力介入,除了提高罰鍰金額之外,也可以思考監理單位對車輛的檢驗次數是不是要更加頻繁,「畢竟事先預防比較重要」。
就康志福的觀察,近來國道客運行駛於國道高速公路發生輪胎脫落,只能算是個案,除了國道客運之外,砂石車也有類似情況。可是,爆胎的情況反而比較多,「幾天就是一件」。而類似這種機件故障,應該說是車主平常保養工作不夠確實。他提及,日前中山高新營交流道發生的三車三死追撞,就是因為廂型車爆胎釀禍。
對於記者詢問,有無思考如何防止車輛在高速公路上發生輪胎脫落,或是爆胎情事,康志福強調,做好車輛定期保養維護及檢查會才是根本。他反問,輪胎何以會掉落?當然是螺絲沒有拴緊,有可能在保養時,師父沒有做好這一部分工作。
他進一步說明,高公局已在研議,是否要對那些輪胎掉落的車主採取重罰,可是,他認為,採取重罰是事後手段,也許已經造成不幸。而若是透過一再宣導,要求車主自律還不行,就應該考慮透過監理單位採取「他律」的作為,特別是對於車輛定期檢驗次數是不是要求更頻繁,像是車輛胎紋磨平或胎紋不足,應該要先解決。
康志福認為,公路監理的檢驗單位是否能夠以科學的檢驗來強化車輛輪胎的安全,也是一個可以思考的課題。另外,由於春節連續假期即將到來,高速公路車流量勢必會增加,康志福也提醒國道客運業者,為了維護乘客的安全,一定要做好車輛輪胎的保養與維修的工作,而客運主管機關也要善盡監督管理的角色,加強大客車的安全稽核工作。

《國道警局交通科長》呂青霖:胎齡勿超過3年

《國道警局交通科長》呂青霖:胎齡勿超過3年

作者: 【記者許志煌/專題報導】 | 台灣新生報2012年1月14日 下午11:57
內政部警政署國道警察局交通科長呂青霖表示,車輛行駛在國道高速公路上發生輪胎脫落,若發生在車道或是中線,後面來車有可能閃避不及,發生追撞或是失控,這種情況最危險。他說,去年這種情況比較多,今年由於國道警察加強宣導,情況比較少。
呂青霖認為,胎壓過高或是太低,都可能產生危險,可是這種防範的事不能光靠警方宣導,最重要還是在於車主有無做好平時保養維護的工作。若是螺絲沒有鎖好,或是時間久了失修,都可能發生問題。而如果交通部要修法重罰掉落輪胎的車主,基於維護國道行車安全,國道警察局當然支持。
依據國道警察局的經驗,太舊的輪胎橡膠易硬化脆裂,並且失去彈性,即使胎紋溝深足夠,並不代表安全,因此,提醒車主務必要撥空檢查,如果自己愛車輪胎已經很久沒有更換,胎紋已經磨耗,且胎齡已經超過三年以上者,就屬高危險群,隨時有可能發生行駛時突然爆胎之風險。
同時,國道警察局也提醒駕駛,若在行駛過程中遇到爆胎,切勿慌張,這時候更應保持冷靜,先鬆開油門,抓穩方向盤,不要突然想要去改變方向及加速,如:急踩剎車,或者方向盤轉動太急,這樣一來有可能適得其反,車輛很容易翻覆,造成嚴重傷亡,比較正確做法是「輕踩剎車」及「微調方向盤」,或者藉著車體摩擦內外側護欄,讓車緩緩停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