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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2日 星期三
酒駕被逮累計3次就入獄❈賴建平教練❋光隆駕訓班➸高雄鳳山駕訓班➜大發駕訓班➤報名☎: 0932-819-204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近年酒駕害命案例一再發生,台中市率先嚴罰酒駕,定下最重10萬罰金、連坐罰乘客、車主這項比中央更高的嚴厲規定。台灣高檢署在15日召開全國檢察長會議,更進一步提高全國酒駕罰則,只要犯下3次即發監入獄,不准易科罰金,全國統一標準!
目前全國有6種不同的酒駕罰則發監標準,例如士林、桃園、新竹採5年內犯下4次酒駕;新北採5年內酒駕3犯、基隆採5年內酒駕2犯;苗栗、屏東、台東採酒駕4犯。台中、南投則為酒駕3犯;不過台北、雲林等地採檢察官就個案認定。 針對發監標準不一,高檢署請各地檢署提供資料並召開全國會議討論,初步達成酒駕3犯即發監,不得易科罰金的統一標準。
而會議也認為,酒駕3犯發監是一般處理原則,各地檢署都可依各地的城鄉差距,經濟情況等例外予以調整。且如犯行嚴重,惡性重大,酒測值太高,檢察官仍可依個案從嚴處理。
從葉少爺害三命,到英商林克穎、韓籍交換學生酒駕撞死年輕力壯的青年且拒不賠償等酒駕害命案例一再發生後,有關酒駕罰則過輕的問題一再被討論。現在全國罰則皆大幅提高,特別是軍人酒駕罰則比平民更是重上許多,想必能收到良好的警惕之效。
http://tw.news.yahoo.com/反酒駕-全國罰則統-酒駕被逮累計3次就入獄-0153244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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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停騎樓、人行道月底開罰❈賴建平教練❋光隆駕訓班➸高雄鳳山駕訓班➜大發駕訓班➤報名☎: 0932-819-204
周邊將增設停車格
〔自由時報記者吳亮儀/台北報導〕別跟荷包過不去!台北市五月卅日起將增加十五處機車退出騎樓和人行道地點,近日陸續宣導並公告、劃設標誌,違規停車會遭罰六百元。停車管理處表示,實施機車退出騎樓和人行道後,會視情況在沿線及鄰近巷道等周邊增設機車停車格,提供替代停車空間。十五處長度共一千兩百多公尺,停管處會先在網站、里辦公處及區公所進行宣導,並於實施路段張貼公告及設置禁止停車標誌,提醒機車騎士不要停放騎樓及人行道。
停管處表示,實施「機車退出騎樓、人行道」措施將有助改善人行環境,如三月在新生北路實施,已明顯改善該路段人行環境。
違停可罰六百元
停管處表示,卅日後若這些路段有違停狀況,可裁罰六百元;另外,停管處也提醒機車應以牽行方式至人行道停放區停車,且若車輛停放於人行道上的行人穿越道動線、消防栓、公車停靠區或妨礙人車進出等處,都容易被開罰單。
停管處也提醒,騎樓、人行道僅供行人通行,若機車騎士要將機車停到人行道停放區停車,應該先下車用牽行的方式停車,以免遭開罰六百元罰款;或是停在行人穿越道動線、消防栓、公車停靠區或妨礙人車進出等處,仍屬違法。
另外,停管處新增松山菸廠文創園區北側道路(光復南路至忠孝東路四段553巷),實施機車退出人行道措施,即日起開始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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