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5日 星期六

★ ★ ★ 報 考 駕 照 須 知 ★ ★ ★





★ ★ ★ 報 考 駕 照 須 知 ★ ★ ★

體格檢查及體能測驗
A.  體格檢查及體能測驗請到公立醫院、衛生所或監理所(站)委託之診所團體檢查。
B.  報考機車駕照免體能測驗。
C.  申請學習駕駛證時已經體檢合格者,一年內免再檢查。
(一)體格檢查:
1. 視力:裸視時雙眼視力達○.六以上且每單眼各達○.五以上者,或矯正後雙眼視力達○.
八以上且每單眼各達○.六以上者。
2. 辨色力:能辨別紅、黃、綠色者。
3. 聽力:能辨別音響者。
4. 四肢:四肢健全無殘缺者。
5. 活動能力:全身及四肢關節活動靈敏者。
6. 疾病:無精神耗弱、目盲、癲癇、或其他足以影響汽(機)車駕駛之疾病者。
7. 其他:無酒精、麻醉劑、及興奮劑中毒者

(二)體能測驗:
1. 視野:左右兩眼各達一百五十度以上者。
2. 夜視:無夜盲症者。


申領汽車學習駕駛執照
學習小型汽車駕駛,應向公路監理機關申領學習駕駛證
 
A.身分證。
B.
本人最近六個月內拍攝之一吋光面素色背景帽   五官清晰正面半身黑白或彩色照片三張,並不得使用合成照片(同體檢表)。
   C.經體檢及體能測驗合格之駕照登記書一張。
D.費用100元。
E.申請人須年滿18歲。

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六十條之規定,應考小型車駕駛執照者,須有學習駕駛(普通駕照須三個月以上、職業駕照須六個月以上)之經歷。
故學習汽車駕駛,須先申領(汽車)學習駕駛證,方可在駕駛學習場內學習駕駛;
並在學習道路駕駛時,應依當地警察機關指定之道路及時間內為之
(每日除7時---8時卅分17時---18時卅分禁止行駛外,其他時段,如無特殊規定,均得使用之。)並應由領有學習車類駕照之駕駛人在旁指導監護。

另學習駕駛證之學習駕車有效期間,自領證之日起以一年為限,惟其報考之經歷永久有效。

汽機考照報名
報考機車駕照
     應備證件:
A.  身分證明文件:
1.  本國國民(具戶籍):檢附國民身分證、軍人身分證或有效之駕駛執照。
2.  外國人士及華僑:檢附經許可停留或居留1年以上之證明(如外僑居留證)。
3.  大陸人士(大陸配偶):檢附經許可停留或居留1年以上之證明
4.  外籍配偶:檢附經許可停留或居留1年以上之證明(如外僑居留證、國民身分證)
5.  香港、澳門居民:檢附1年以上之居留證明,如臺灣地區居留證 。
B.  本人最近六個月內拍攝之一吋光面素色背景脫帽五官清晰正面半身黑白或彩色照片三張,並不得使用合成照片(同體檢表)。
C.  經體檢合格之駕照登記書一張。
D.  報名費:普通重型機車250元、輕型機車125元、駕照費200元。
  注意事項:
A.  持有汽車或輕型機車駕照免筆試。
B.  筆試或路試不及格者七天後才能重新報考。
C.  體檢結果及筆試成績一年內有效。
D.  須年滿18歲。

報考汽車駕照
        
 應備證件:
A.  身分證明文件:
1.  本國國民(具戶籍):檢附國民身分證、軍人身分證或有效之駕駛執照。
2.  外國人士及華僑:檢附經許可停留或居留1年以上之證明(如外僑居留證)。
3.  大陸人士(大陸配偶):檢附經許可停留或居留1年以上之證明
4.  外籍配偶:檢附經許可停留或居留1年以上之證明(如外僑居留證、國民身分證)
5.  香港、澳門居民:檢附1年以上之居留證明,如臺灣地區居留證。
B.  學習駕駛證。
C.  本人最近六個月內拍攝之一吋光面素色背景脫帽五官清晰正面半身黑白或彩色照片三張,並不得使用合成照片(同體檢表)。
D.  經體檢及體能測驗合格之駕照登記書一張。

注意事項:

A.  報考普通駕照,須年滿18歲。
B.  報考職業駕照者,須年滿20歲,最高年齡不可超過60歲。
C.  筆試不及格七天後,才能重新報考,但路考不及格,可立即預約報名,七天後補考。
D.  體檢表及筆試成績一年內有效。
               
               

報考小型汽車駕照經歷
A.  報考小型汽車普通駕照,須有學習駕駛三個月以上之經歷。
B.  報考小型汽車職業駕照,須有學習駕駛六個月以上或領有小型汽 車普 通駕照,滿三個月以上之經歷。

駕訓班管理辦法: 
駕訓班學員訓練期間
  普通重型機器腳踏車駕駛人不得少於三天;
  大型重型機器腳踏車駕駛人不得少於一星期;
 

  小型車職業駕駛人、小型車逕升大客車駕駛人不得少於
  七星期;

  小型車普通駕駛人不得少於五星期;
  大客、貨車及聯結車駕駛人不得少於四星期,
  每期招生梯次不得超過三梯次。
      公司地址:高雄市鳳山區中崙一路11號 


高雄市鳳山區光隆駕訓班   ★  賴建平教練  ★    手機:0932-819-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