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18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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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總:取得遊覽車駕照 另外規定

作者: 【記者張聖奕╱台北報導】 | 台灣新生報2013年1月24日 上午12:15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昨(二十三)日召開記者會,強調拿到貨車駕照滿一年之後就可開營業大客車的規定,認為認證程序不夠嚴謹。公路總局監理組謝界田組長表示,雖然法條如此,但是對於遊覽車駕駛資格卻有另外規定,需符合後才能上路。
據了解,現在國內遊覽車不缺車而缺司機,主要原因就是要行駛遊覽車(甲類大客車)門檻較高,買車有錢就可以,但是符合資格的司機可不是有錢就請的到。
檢視現行駕照取得規定,拿到小客車駕照滿一年後,通過大貨車考驗後就可取得大貨車駕照,若是想要開大客車,則是大貨車駕照滿一年後就可考領。消基會認為,這樣的考照制度對於大客車行駛安全並不能保障。謝界田表示,營業大客車駕駛人規定,為乘客安全,拿到大客車駕照並有三年經驗再加六個小時訓練後才能駕駛遊覽車。謝界田強調,對於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所指出不足的地方,公路總局會進行檢討,例如在考試之外,再增加相關實際測試等。
http://tw.news.yahoo.com/公總-取得遊覽車駕照-另外規定-1615392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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