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村杉/新北報導
交通警察大隊長黃家琦表示,未來一年除了對前述易引發肇事、危害交通安全的惡性違規行為(如酒後駕車、闖紅燈、嚴重超速、違反路權等),仍將列為交通執法重點,持續落實執法外,也將配合警政署積極針對「行車低頭族」與「行人路權」等2項交通違規加強取締,以有效降低交通事故發生。
交通警察大隊分析指出,101年A1類交通事故前三大肇因,分別是一、未注意車前狀況(含未保安全間距)發生34件(佔21%),二、酒後駕車發生25件(佔16%),三、違反標誌標線禁制及違反號誌管制發生18件(11%);而主要肇事車種,以機車肇事發生71件(占44%〉,小型車肇事53件(占33%),大貨車肇事23件(占14%)。
另外,統計顯示A1事故中,機車肇事所佔比例最高,主要肇事原因以駕駛人未注意路況、超速搶快、違規跨越雙黃線或回復式導桿,佔用來車道居多,警方呼籲騎乘機車除應配戴安全帽外,行經彎道、路幅狹窄道路,應放慢車速,預留安全的反應時(空)間,尤其切勿跨越雙黃線,才能建立尊重路權、禮讓為先的優質交通環境。
http://tw.news.yahoo.com/減少死亡車禍發生-新北加強取締惡性違規-122657920.html
光隆駕訓班
賴建平 教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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