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4日 星期五

《路政司機務科長》李昭賢:積極催繳汽燃費

《路政司機務科長》李昭賢:積極催繳汽燃費

作者: 【記者許志煌/專題報導】 | 台灣新生報2012年11月3日 下午11:18
交通部路政司機務科長李昭賢表示,對於汽機車車主欠繳汽燃費,交通部所抱持的基本立場是該催繳的就會催繳,該強制執行的就強制執行,相信徵收汽燃費的績效應該是會逐年成長。
至於明年起停止汽機車行照換發,對於徵收汽燃費會否產生影響?李昭賢認為應該是「持平」。他提及,對於那些廢棄不用的機車,部長毛治國已經表示,交通部會努力做處理,因為也只有前端問題處理好之後,後續稅費的催繳才會有效能。
有關汽燃費「呆帳」問題,李昭賢特別說明指出,由於法務部變更解釋,將請求權時效,從以前適用民法的十五年一律改為適用行政程序法的五年,所以,民國八十九年以前欠繳汽燃費七十四億元以致成為「呆帳」部分,交通部將不在追徵。至於九十年以後,近五年欠繳汽燃費部分(約六十七億),這一部分,交通部將會移送強制執行。
不過,李昭賢也強調,凡採後付式的繳費方式,不管是哪一種稅費,總是有一些問題,因為有一些人就是不會繳。早年行政程序法還沒有制定實施,並無移送強制的機制,徵收率大概會達到百分之九十六,約有百分知收不到,可是近年來隨著跨部門合作,加上電腦會設備更加完善,目前實徵率約在百分之九十八,而且績效應該是會逐年成長。
記者追問,目前在汽機車規定要定期換發行照的情況下,不主動繳交汽燃費的數字已經那麼高,未來行照取消定期換發之後,汽燃費「呆帳」問題是否更加嚴重?
對此,李昭賢回說:「還好!」這一個問題他已經和公路總局做過研究,那些原本不會定期更換行照的民眾還是不會來換,而會擔心車籍,主動前來繳交汽燃費的,還是目前這一些人。只是就這一部分,目前決定採取脫鉤做法,一方面主動通知車主來繳納,另一方面若沒有來繳納,就會採取強制作為,所以應該是還好,無須太過悲觀。
路政司監理科官員林采蓁也說明,目前機車燃料費徵收,是採隨照兩年徵收一次,明年起行照停止定期換發之後,依據公路總局的規劃,是比照汽車採取寄發繳費通知單的方式來做處理,有可能在七月份統一寄發,或許對民眾來說,更不容忘記要繳交汽燃費,何況現在也有多元的繳費方式,屆時民眾汽機車燃料費就可以一起繳納。她說,到底新的繳費方式是更差還是更好,現在還說不準,對民眾來說,有可能收到通知單就會繳納,而且汽機車汽燃費可以一起繳。
http://tw.news.yahoo.com/路政司機務科長-李昭賢-積極催繳汽燃費-1518202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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