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29日 星期三

乘客不繫安全帶 司機有盡告知義務即可

乘客不繫安全帶 司機有盡告知義務即可

中廣新聞網2012年2月6日 上午11:08
計程車司機提醒客人繫安全帶,居然被打成重傷,這個事件目前仍在調查中,但其實剛上路的法規規定的很清楚,司機只要有張貼相關提醒貼紙,就已盡到告知義務,乘客如果不繫將會罰乘客,司機頂多口頭提醒,乘客若不聽勸告也不必動氣,因為「安全」是屬於個人所有。(閻大富報導)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一條規定,平面道路違反規定者,可處新台幣一千五百元,高速或快速公路則處三千到六千元不等的罰鍰。而比較有爭議的是計程車,其實法規很清楚,民眾搭計程車,司機已盡告知義務,乘客仍沒有繫安全帶,將處罰乘客,值得注意的是民眾搭計程車,一般道路是「一個人」罰一千五百元,一般小型車則是一車罰一千五百元。
台北市計程車駕駛員工會總幹事彭芝園指出,大部分的乘客比司機還清楚規定,上車都會詢問或主動繫上安全帶,如果遇到不願意繫的乘客,只要有按規定盡到告知義務即可,最多再口頭提醒。
提醒民眾,不管坐的是什麼車,養成習慣動作準沒錯,不必刻意刁難司機,司機有盡提醒義務後也不必動氣,因為安全是屬於個人所有。
http://tw.news.yahoo.com/乘客不繫安全帶-司機有盡告知義務即可-030814874.html

2012年2月28日 星期二

綠色人行道 紅色機車專用道/降低事故率 路面鋪彩色 加強辨識

綠色人行道 紅色機車專用道/降低事故率 路面鋪彩色 加強辨識

自由時報2012年2月6日 上午4:25
〔自由時報記者曾鴻儒、何玉華、洪瑞琴/綜合報導〕為降低機車、行人事故率,交通部道安會補助地方政府試辦道路彩色鋪面,由於人、車辨識度確實大為提高,將擴大在五都繼續試辦。
交部將擴大在五都繼續試辦
國內交通事故中,機車、老人、酒後駕車是三大危險因子,除了宣導、取締、修法,交通部近年也持續透過工程改善。參考國外作法,交通部去年開始利用彩色鋪面來降低事故率,先在台北市、新北市與基隆市試辦,今年將擴展至台南、高雄、台中。
顏色選擇上,道安會執行秘書謝潮儀說,行人一律採用綠色鋪面,機車專用道多數縣市採用紅色鋪面,但交通部與營建署討論後,認為藍色較為醒目,已建議後續參與試辦縣市儘量採用藍色。
謝潮儀說,台灣機車數量世界第一,不同車種車流交織機會大,交通部因此選定車流混流點試辦機車道彩色鋪面,以讓各類型車輛在遠處就可看到機車專用道。
行人部分,由於行人以老人居多,其次為兒童,因此,試辦點以老人運動去處、學校附近或捷運站出口附近等行人量較大的地方試辦,目前試辦點已超過一百處。
常利用台北市明曜百貨旁巷道出入的民眾陳小姐說,綠色人行道遠遠就可看到,很滿意這樣的設計;詹姓讀者也說,機車道彩色鋪面很醒目,不管汽車、機車,都能提早注意。但王姓計程車運將則認為,開車看到行人本來就該小心,「鋪面是綠色、黑色都一樣。」
自由空間教育基金會理事長唐峰正指出,顏色是最好、最直接的指標,除少數色盲症患者,幾乎所有人都用得上,台北市府站等北捷車站,幾年前就導入顏色指導的設計;容易肇事路段採彩色鋪面,是很棒的「通用設計」觀念。
新北市交通局早在民國九十七年就參考日本東京作法,在部分危險路段,例如中和中正路、板南路口與景平路、成功南路口等處試辦鋪設紅色路面,藉以提高駕駛人視覺辨識能力,期降低肇事率,後逐步擴大到永和中正橋、板橋大漢橋、三重中興橋、板橋文化路民生路口等橋樑近上橋處或匝道併流處、機車專用或優先車道等易肇事地點。
台南市交通局代理局長林炎成表示,民國九十九曾在國立台灣文學館前圓環道路與民生路段試辦黃色彩色鋪面,提供單車族使用,強調自行車路權。但因民眾用路習慣與公德心因素,不乏被路邊違規停車占用情形,成效尚待評估。由於彩色鋪面日久會褪色,民代也曾批評浪費公帑,不但未達安全效果,反而影響市容景觀。
http://tw.news.yahoo.com/綠色人行道-紅色機車專用道-降低事故率-路面鋪彩色-加強辨識-202517779.html

2012年2月27日 星期一

降低事故率 交部設彩色鋪面

降低事故率 交部設彩色鋪面

民視2012年2月6日 下午2:01
交通部為了降低機車、行人事故率,參考日本東京經驗,率先在台北市、新北市部分危險路段、行人量多的地方,將人行道鋪設成綠色、機車道則是紅色,交通部設置彩色道路鋪面,原本是提升人車辨識度,但卻發現有人車爭道的情況發生,現場險象環生。
紅紅長條彩色舖面,上頭寫的大漢橋機慢車專用道,不過短短時間內,不時有汽車、大卡車、公車開上去,擠壓到機車騎士的用路安全,附近民眾反應道路險象環生。
而除了機車專用道外,交通部還參考日本東京經驗,在行人量較大的學校、捷運站、商圈附近規劃塗設綠色醒目漆料的人行道,希望讓汽機車都能提前注意。
對於彩色路面讓機車,行人都能有各自該走的道路,交通部再三強調安全,反應很好,設置經費也非常低,但真正的用路狀況,恐怕交通部得仔細評估。
http://tw.news.yahoo.com/降低事故率-交部設彩色鋪面-060118695.html

2012年2月26日 星期日

重機上國道 交部月中邀四縣市商討

重機上國道 交部月中邀四縣市商討

作者: NewTalk 新頭殼 | 新頭殼2012年2月4日 下午5:51
新頭殼newtalk 2012.02.04 楊宗興/綜合報導
立法院去年底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正式開放550cc以上大型重型機車有條件行駛高速公路,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今(4)日表示,將在2月中旬邀請南投縣、台南市、高雄市、以及屏東縣等相關單位,商討開放路段及時段等相關事宜。
高公局表示,目前規劃原則上將全線開放國道6號及國道8號,還有國道3號台南新化以南路段,開放時間的部分可能是假日,不過這些仍要與地方政府再行溝通與討論才會定案。
根據新修正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放行駛國道的大型重型機車指排氣量550cc以上,駕駛人必須同時擁有重機和1年以上小型車駕照,且重機在國道的違規行為,例如無照駕駛、同車道併行或超車等,都一律以最重新台幣6000元開罰。
交通部指出,根據去年底的調查顯示,台灣目前550cc以上的大型重型機車約有2萬5838輛,而同時擁550cc駕照及小型車駕照的駕駛人約有11萬1000多人。

2012年2月25日 星期六

停車3分鐘未熄火 6月起開罰

停車3分鐘未熄火 6月起開罰

中央社2012年2月3日 下午2:17
(中央社記者魏紜鈴台北3日電)環保署今天表示,機動車輛停車怠速熄火管理辦法在3月正式實施,3月至5月為宣導期不予開罰,6月起正式上路後,汽機車怠速超過3分鐘便予以開罰,勸導不聽者會以倍數加罰。
部分民眾因接送學生及停車習慣等因素,停車時常沒有熄火,車輛怠速時排放出的一氧化碳、碳氫化合物及氮氧化物等空氣污染物,有害人體健康。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空氣品質保護及噪音管制處今天表示,民眾若能養成停車熄火習慣,除可減少空氣污染物排放,也能節省燃油消耗。「機動車輛停車怠速熄火管理辦法」將在今年3月1日起實施,未來機動車輛停車怠速應關閉引擎,否則怠速超過3分鐘,各地方環保局稽查員查證屬實,將開單告發。
「機動車輛停車怠速熄火管理辦法」有排除部分因作業需求需維持引擎怠速的車種,如吊車、救濟車、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憲警巡邏車、工程車、教練車、殘障用特製車、郵車、灑水車、垃圾車、清掃車、水肥車、囚車、殯儀館運靈車及經交通部核定車輛。
除上述車種外,機動車輛違規怠速逾3分鐘,在今年6月之後就會被罰。環保署空保處說明,機車處以新台幣1500元、小客車3000元、大型車5000元罰鍰,若經稽查員勸導不聽,會以3分鐘為單位累積罰鍰,例如有民眾機車怠速超過3分鐘被舉發後,經勸導仍不願改善,罰金將會加倍至3000元。1010203

2012年2月24日 星期五

停車3分鐘不熄火 最高罰6萬


停車3分鐘不熄火 最高罰6萬


 

作者: 陳懿勝 | 台灣醒報2012年2月3日 下午6:29
【台灣醒報記者陳懿勝台北報導】為了求方便,很多民眾在休息或接送家人時,都會將車停在路旁不熄火,環保署今天宣布,「機動車輛停車怠速熄火管理辦法」將在3月正式實施,6月起正式上路,未來只要超過3分鐘不熄火,就會予以開罰,罰金將會以增加,屢勸不聽者最高可罰6萬元。
環保署空氣品質保護及噪音管制處(空保處)指出,部分民眾因接送學生及停車習慣,常會以怠速熄火的方式停靠,為了避免車輛怠速時排放出的一氧化碳、碳氫化合物及氮氧化物等汙染物,讓環境和人體受害更深,空保處也於今天正式宣布開罰事宜。
空保處表示,「機動車輛停車怠速熄火管理辦法」將在3月1日起實施,未來汽機車停車怠速時,都應關閉引擎,只要怠速超過3分鐘,經各地方環保局稽查員查證屬實,就會開單告發。
至於罰鍰方式,空保處表示,原則上違規機車處以新台幣1500元、小客車3000元、大型車5000元罰鍰,若經稽查員勸導不聽,會以3分鐘為單位累積罰鍰,例如有民眾機車怠速超過3分鐘被舉發後,經勸導仍不願改善,罰金將會以增加,可能是3100元、3500元不等,由稽查人員依違規情形決定,各類車最高可罰6萬元。
不過新法也針對特種車、冷凍車、冷藏車、貨櫃車、新聞轉播車、幼童專用車、遊覽車、大客車、排班計程車等訂定排除條件,允許在特定條件下可免熄火;例如: 幼童專用車、遊覽車、大客車,得於乘客上車前15分鐘啟動引擎。排班計程車在排班候客時,排在最前方的前三輛排班車輛也可排除。

http://tw.news.yahoo.com/停車3分鐘不熄火-最高罰6萬-102900759.html

2012年2月23日 星期四

停車3分鐘熄火 勸不聽加倍罰

停車3分鐘熄火 勸不聽加倍罰

中央社2012年2月3日 下午2:46
(中央社記者魏紜鈴台北3日電)環保署今天表示,機動車輛停車怠速熄火管理辦法在3月正式實施,3月至5月為宣導期不予開罰,6月起正式上路後,汽機車怠速超過3分鐘便予以開罰,勸導不聽者會以倍數加罰。
部分民眾因接送學生及停車習慣等因素,停車時常沒有熄火,車輛怠速時排放出的一氧化碳、碳氫化合物及氮氧化物等空氣污染物,有害人體健康。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空氣品質保護及噪音管制處今天表示,民眾若能養成停車熄火習慣,除可減少空氣污染物排放,也能節省燃油消耗。「機動車輛停車怠速熄火管理辦法」將在今年3月1日起實施,未來機動車輛停車怠速應關閉引擎,否則怠速超過3分鐘,各地方環保局稽查員查證屬實,將開單告發。
「機動車輛停車怠速熄火管理辦法」有排除部分因作業需求需維持引擎怠速的車種,如吊車、救濟車、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憲警巡邏車、工程車、教練車、殘障用特製車、郵車、灑水車、垃圾車、清掃車、水肥車、囚車、殯儀館運靈車及經交通部核定車輛。
除上述車種外,機動車輛違規怠速逾3分鐘,在今年6月之後就會被罰。環保署空保處說明,機車處以新台幣1500元、小客車3000元、大型車5000元罰鍰,若經稽查員勸導不聽,會以3分鐘為單位累積罰鍰,例如有民眾機車怠速超過3分鐘被舉發後,經勸導仍不願改善,罰金將會加倍至3000元。1010203
http://tw.news.yahoo.com/停車3分鐘熄火-勸不聽加倍罰-041111372.html

取締未繫安全帶 駕駛比乘客多

取締未繫安全帶 駕駛比乘客多

中央社2012年2月2日 下午6:54
(中央社記者劉建邦台北2日電)內政部警政署今天公布全台小型車後座未繫安全帶遭取締違規統計,從1日的0時至24時,共取締1414件,其中駕駛人未繫妥安全帶遭舉發有1032件,乘客有382件。
警政署指出,依據修正過後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規定,小型車後座乘客如未依規定繫妥安全帶,在一般道路上可處新台幣1500元罰鍰,在高速公路或快速道路上可處3000元至6000元罰鍰。
警方再度呼籲,取締的目的是建立駕駛人和乘客上車後隨手繫妥安全帶的觀念,重點不在處罰,而是提醒民眾,乘車時第一個動作就是先繫好安全帶,才能減少傷害、確保行車平安。1010202

2012年2月22日 星期三

車窗貼深色隔熱紙 別賭

車窗貼深色隔熱紙 別賭

作者: 【記者張聖奕╱台北報導】 | 台灣新生報2012年2月1日 上午12:04
乘車後座乘客需繫上安全帶的措施今天正式起跑,雖然取締上會因為汽車車窗貼上深色隔熱紙而較為困難,不過可千萬別想試著賭一把,跟自己的荷包過不去。
到底後座乘客沒有繫上安全帶,會受到怎樣的處罰呢?交通部路正司陳彥伯昨(三十一)日表示,一般四輪以上汽車與計程車是有所區分,而且一般道路與快速道路的罰則有所不同,基本上來講,一般道路是一千五百元,快速道路與高速公路則是三千至六千元。
警政署何海民副署長表示,今天起,各縣市警察局由交通大隊到分局,都會按照正常道安勤務進行勤務編排並以四到六人為一組進行取締,地點包括車站或是十字路口等交通較為繁忙之處,以不危及行車安全的方式進行攔撿取締。
至於民眾較為關心的罰則部分,陳彥伯表示,罰則區分一般道路與快速、高速公路。這兩種路段的罰金有所不同,而且超過六十天未繳納罰金,罰金的最高上限也有所不同。陳彥伯進一步表示,一般四輪小客車或是營業用計程車的處罰對象也有所不同。
陳彥伯強調,一般小客車不論是幾個人沒繫上安全帶,都是處罰駕駛人一人;而營業用計程車則是算乘客人頭,不過計程車駕駛必須要有做到告知乘客需繫上安全帶的宣告義務。
民眾較為關心的罰則部分,一般四輪以上汽車因為只罰駕駛人,所以一般道路處罰一千五百元,但是高速、快速道路則是處以三千至六千元不等罰鍰。
至於營業用計程車的罰款方式,陳彥伯表示,是算乘客的人頭。陳彥伯進一步解釋,營業用計程車在一般道路被查獲乘客未繫上安全帶時,不處罰駕駛而是處罰乘客,一人是處罰一千五百元;快速道路、高速公路同樣處罰乘客,一個人就是處罰三千到六千元不等罰緩。
陳彥伯強調,若是在六十天的最高繳納期限內,受罰民眾不去繳罰緩的話,罰金還會跳高,民眾千萬別跟自己的荷包過不去。
另外交通部路政司監理科林福山科長提醒,依照監理規定,不論前後座的安全帶在驗車時都要通過檢驗,另外他也強調,後座有幾組安全帶,就只能搭乘幾位乘客,也就是說車輛出廠時就有規定後座可搭乘乘客數,民眾載運乘客時要注意。

靠右走危險 交部宣導面向來車走

靠右走危險 交部宣導面向來車走

自由時報2012年1月31日 上午11:24
〔自由時報記者曾鴻儒、林曉雲/台北報導〕國人長期以來習慣走路「靠右邊」的觀念要改了!研究顯示,行人與車輛「同向行走」時的事故率是「對向行走」的六倍,交通部去年宣導「面向來車走」,但部分廣告卻仍強調「靠左走」,交通部將立即修正。
人車同向事故率 是對向六倍
交通部運研所委託逢甲大學教授劉霈所做的研究發現,國內二○○七至二○○九年的行人事故中,在省道路段,行人與車輛同向通行事故率為廿三%,對向通行僅四%;在市區路段,同向通行事故率為十九%,對向通行為五%;同向通行分別為對向通行的六倍、四倍。
交通部道安會執行秘書謝潮儀指出,國外研究也顯示類似結果,交通部因此決定透過學校教師、電視、廣播廣告等方式,宣導民眾改變傳統以來一直「靠右走」的習慣。
事實上,國內交通法規從未曾規定「靠右走」,「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僅規定行人應「靠邊走」;但由於教育交通安全教學手冊在民國六十九年制訂的版本中宣導「靠右走」,才讓國人無形間養成與行人車輛「同向行走」的危險習慣。
國內小巷道多 暫不修法強制
謝潮儀說,多數先進國家近年已陸續注意到此問題,美國、澳洲、英國甚至均已立法強制行人必須面向來車走。但考量國內有許多小巷道,修法做出強制規定可能造成民眾困擾,因此,暫時不考慮修法強制,初期將以宣導為主。
若必須同向行走 盡量靠邊走
最近交通部部分宣導廣告中,鼓勵民眾「靠左走」,謝潮儀認為不適當,將立即修正。鑑於許多縣市都有單行道的設計,謝潮儀建議,在沒有人行道的路段,民眾如果真的無法面向來車走路,也應盡量靠路邊走(靠左走又比靠右走更好一些),並注意掌握來車動態;未來則希望透過工程改善,多闢設人行道,以減少人與車流的交織。
對於交通部的作法,警察大學教授蘇志強表示:「好處一定比壞處多!」但如果行人的交通意識與守法觀念不加強,效果恐怕不如預期。他強調,台灣道路的條件,行人、車輛本就容易形成緊迫關係,行人如果不守法、不遵守號誌,不管靠哪邊走,都會把自己暴露在危險中。
教部將配合新規 向學生宣教
台北市讀者王小姐表示,台北市小巷多,過去幾年已養成面向來車走的習慣,對交通部的新宣導,適應上沒問題。
教育部國教司長黃子騰表示,會配合交通部的最新規定,教導學生。
http://tw.news.yahoo.com/靠右走危險-交部宣導面向來車走-203154422.html

2012年2月21日 星期二

事故致死繫不繫帶差2.7倍

事故致死繫不繫帶差2.7倍

作者: 【中央社台北廿九日電】 | 台灣新生報2012年1月30日 上午1:04
二月開始,小型車後座乘客若未繫安全帶將開罰,交通部說,根據國際上的研究,車禍事故中,後座乘客未繫安全帶致死率是有繫者的二‧七倍。
交通部道安委員會指出,台灣早在七年多前就實施小型車前座乘客繫安全帶,民國一百年八月修正通過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將小車後座乘客也納入,今年二月起開罰。
道安會說,根據內政部警政署的統計,交通事故中,未繫安全帶的致死率超過繫安全帶的三‧六倍;而依照國際學術急救醫學期刊研究美國死亡車禍案例也發現,後座乘客未繫安全帶的死亡率,是有繫者的二‧七倍。道安會調查,許多先進國家都強制駕駛人及乘客繫安全帶,並先由規範小型車駕駛人及前座乘客開始,再擴展到後座乘客,現在包括:歐盟、美國、加拿大、澳洲、香港、日本、新加坡及馬來西亞等國,都已立法強制小型車後座繫安全帶,可見上車繫安全帶已是重要的事,今後台灣也不會再分前座或後座。
以往曾發生過多起小型車交通事故,後座乘客未繫安全帶,因事故發生時衝撞力太大,乘客傷亡程度,往往比前座有繫安全帶乘客及駕駛還嚴重,且不少案例顯示,交通事故中,後座未繫安全帶者如果是小孩,往往會被拋出。
道安會指出,小孩子身形雖小,但因慣性作用,事故時若未繫安全帶或坐兒童安全座椅,撞擊的力量至少是體重的卅倍;以國外證明為例,當十公斤兒童在時速四十公里車上遭到撞擊,將瞬間產生三百公斤往前衝的力量,如果父母抱兒童坐前座,即使再強的手臂,也無法抱住孩子。
http://tw.news.yahoo.com/事故致死繫不繫帶差2-7倍-170440683.html

邊開車邊上網 小心挨罰二萬四

邊開車邊上網 小心挨罰二萬四

中廣新聞網2012年1月30日 下午3:13

智慧型手機和平版電腦越來越盛行,有警方發現部分駕駛在春節塞車時,用手機或平板電腦上網打發時間交通部路政司表示,由於這些行為會危及交通安全,根據道路交通處罰條例規定,可處三千到兩萬四千元不等的罰鍰,呼籲用路人勿以身試法。(閻大富報導)
農曆春節假期剛結束,卻有警方發現部分年輕駕駛在春節塞車時,利用智慧型手機或平版電腦上網打發時間,而這些行為都將會吃上罰單。交通部路政司監理科科長林福三表示,根據道路交通處罰條例規定,使用智慧型手機將罰三千元。而至於使用平版電腦,則罰得更重。
交通部表示,由於各縣市政府都有裝設路口監視系統,只要拍攝到這樣的違法行為,也會逕行舉發。
http://tw.news.yahoo.com/邊開車邊上網-小心挨罰二萬四-071321775.html

2012年2月20日 星期一

等紅燈「滑手機」違規! 玩平板擬罰3千

等紅燈「滑手機」違規! 玩平板擬罰3千

TVBS2012年1月30日 下午12:24
智慧手機越來越普及,國內用戶已經超過450萬,但警方發現,駕駛跟機車騎士趁著等紅燈,違規「滑手機」,包括上網、玩遊戲,發app簡訊的比例也明顯增加,玩到忘了綠燈要起步,影響交通安全,甚至有人開車還不忘玩平板電腦,警政署打算建議交通部修法,要求開車禁止玩平板電腦,罰款可能會跟接、打手機一樣,一張紅單3千元。

機車騎士等紅燈,低頭用功「滑手機」,這樣的行為,包括發app簡訊、用手機上網、看臉書,其實都跟開車、騎車講手機一樣,機車罰1千,汽車罰3千。

等紅燈也在玩angry birds,只要被員警看到,都可以開紅單,類似的違規越來越多,警政署打算建議交通部修法,禁止開車玩平板電腦,就是發現不少年輕人,為了「玩手機」,連燈號變綠燈了,都不知道。

機車騎士:「前面(騎士)綠燈都還不走啊。」記者:「在玩手機?」機車騎士:「對呀,這樣很危險,影響到後面的交通。」

民眾:「(玩手機)一不注意時間就到了,這樣子他(駕駛)可能下個反應,我這個綠燈想要(加速)趕快過。」

警政署統計,去年超過1萬2千人,因為在「行駛中」使用手機挨罰,影響交通安全,而在車上看電視、操作DVD娛樂設備,目前因為沒有罰則,罰不到違規駕駛,但萬一因此引發車禍,要負肇事責任。

交通部也規定,從明年元旦開始,車上電視等娛樂系統,如果沒有加裝「打檔連動關機」設備,打前進檔跟倒退檔,還能用眼角餘光看DVD,不能通過驗車,禁止上路,開車、騎車要專心,避免把馬路變「虎口」。
http://tw.news.yahoo.com/等紅燈-滑手機-違規-玩平板擬罰3千-042429514.html

智慧型運輸

智慧型運輸
前言
自交通部大力推動智慧型運輸系以來,對於城際與都市之交通改善已有具體成果,其中「推動交通控制系統」發展為核心工作:在高快速公路方面,高公局即將完成中部地區高速公路交控系統,同時亦將完成高快速路網交控系統之細部設計;在都市交控系統發展,除台北市外,交通部已經協助台北縣、桃園縣、新竹市、台中市、台南市及高雄市建設先進交通控制系統及控制中心,加上度嘉義縣、嘉義市交控系統發展,台灣西部主要城市已具備智慧交通管理基礎。然而,交通控制系統非單純機電控制設計或是系統軟體開發,而是從需求、規劃、設計、維護及營運面來綜合考量。
隨著經濟快速發展,台灣也步上開發國家之後塵,快速增加機動車輛數目,因而造成道路提早達到飽和階段,加上缺乏有效之交通管理策略與工具,勢必消耗龐大社會成本,並影響經濟發展。
早期交通管理主要依賴獨立運轉紅綠燈系統,其周期與紅綠燈時間分配完全取決於個人經驗,甚至全天只執行一套時制計畫,迫使用路人常常久候於紅燈前卻不見橫向車輛通過,間接養成闖越紅等不良習慣,故設置適當交控設施為發展交通控制系統之首要條件,而後續是否能滿足用路需求則為成功要件。
台灣早年交通管理業務多為警察部門負責,舉凡交通系統規劃、工程發包及交通執法等皆需參與,後因專業分工,交通控制業務移交至交通部門執行,警察部門則以交通執法為工作重點。
至於交通控制教育方面,一般大專課程雖有交通控制項目,但常納入交通工程或運輸課程中以部分時間教授相關知識,學生亦鮮有機會參與交控系統之實際規劃工作,交通控制的實務經驗多半需要在參與工作時才有機會接觸,因此交通控制專業人員經常處於不足之狀態。
交控系統可以用簡單三個步驟來描寫,就是蒐集資訊、資訊處理及資訊應用,資訊蒐集可以從路面上的偵測器、巡邏警察、維修人員、緊急電話、行動電話、具衛星定位功能之探測車、閉路電視等獲得;資料處理功能可有集中或是分散處理兩種方式選擇,經過資料分析過程,中心電腦將目前路況資料、歷史資料、道路容量、施工、事故資訊、管制條件、天候狀況綜合評估後,得到控制參數即能下載至路側設備;同時將路況資訊藉由有線電視、數位電視廣播、資訊可變標誌、網際網路、行動電話、車載設備、電話語音等,提供用路人參考。
通常交控系統被人認為需要有一個交控中心,其實不然,當路側設備具備某種自主判斷功能,即可稱為交控系統。一般而言,集中式交控中心接受路側設備訊息、應用電腦儲存交通資料、執行相關邏輯判斷,最後下載控制指令至路側設備,完成交通管理目的。在集中式交控中心,中央電腦主要任務為負責點對點控制、執行控制策略及系統對時,而路側設備僅負責傳輸信息及執行指令。分散式的控制方式則將計算及決策判斷納入於區域控制設備,此種系統較不容易發生整體系統失效,而其對時工作可由路側控制設備完成,並利用路口偵測器資料,直接進行路口號誌動態控制。
先進交通控制系統定義為,系統不斷蒐集現場道路狀況,比對歷史資料,利用設定交通預測模式,計算出最佳控制策略,並立即蒐集實施之成效,紀錄改善或是未改善狀況,以便在下一輪的判斷中,再度改善管理績效。
以智慧型運輸系統架構發展交通控制系統,即可將交控中心分為資訊收集、通訊傳輸、中央電腦、控制及顯示等子系統,各項路側設備需緊密結合以達成控制任務。在資訊收集方面,包含車輛偵測、環境監測、事件通報;在傳輸方面,利用光纖、銅纜線、無線系統等將收集資料傳送至交控中心,並應用中心電腦快速運算與分析,將控制資訊下載至路側設備,如資訊可變標誌板及動態圖誌板,其控制策略有控制行車速度、執行匝道儀控及車道管制等。
在都市交通控制系統中便為號誌調整,並利用廣播告知用路人,以及提供電話語音、網站供用路人查詢。當事件發生時,並非交控中心能單獨排除,控制中心人員應能聯繫救援、工程、執法等單位,並可將其公眾信息提供民間資訊加值服務,增加交通資訊接觸之廣度。
交通控制中心設置地點一般以鄰近交通管理之行政單位最佳,以國內目前交通控制中心設置狀況分析,設有專有空間的中心有台北市交控中心與台北捷運控制中心比鄰,為二十四小時全天候營運控制中心,另外高速公路北、中、南區交控中心亦是專有空間,位於各區工程處中,方便人員協調調度。
其它縣市交通控制中心,大都以辦公室或會議室重新裝潢而成,使用面積從十坪到兩百坪面積不等,主要還是取決於都市監控規模與經費多寡而異。交控中心也可與其他控制中心共用空間,如台北縣交控中心與其台北縣防災指揮中心共用部分空間,在交通與防救災工作上能發揮加成效果。
http://tw.news.yahoo.com/智慧型交控輕鬆上路-170440737.html

2012年2月19日 星期日

繫安全帶不當 可能傷肋骨

繫安全帶不當 可能傷肋骨

中央社2012年1月29日 上午10:14
小車後座強制繫安全帶專題(二)(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29日電)小型車後座乘客未繫安全帶,2月1日起將開罰。交通部道安委員會提醒民眾,前座及後座兩旁的安全帶,都必須繞過肩胛部位才能發揮作用,否則可能傷到肋骨。
道安會說,繫安全帶看似很簡單,卻還是有人因未正確使用而受傷;例如,三點式安全帶應確實繞過肩胛部位並斜通過胸前,避免安全帶纏繞頸部,且應置於手臂上端,當車輛有撞擊時,安全帶的力量可以將人拉回,肩胛部的鎖骨也夠堅硬,可以因應安全帶拉回時產生的強大力道。
根據道安會掌握到交通事故送醫的案例,曾有民眾覺得帶安全帶繞過肩胛部不舒服,擅自改從肋骨前方繞過,結果事故時衝撞或緊急煞車,因反作用力太大,造成較脆弱的肋骨斷裂。
道安會特別提醒,行車前應先用力試拉一下安全帶,確定鎖定裝置是否正常;安全帶如有扭曲或反轉,應調整,有破損也應立即更換;孕婦使用安全帶時,應把腰帶移到腹部下方,以免緊急煞車或撞擊時傷害腹中胎兒。
道安會說,小車前座強制繫安全從民國93年開始取締違規,民眾已養成習慣;後座強制繫安全帶部分,已宣導快半年,民眾多半也了解,希望大家為了自身安全,一上車無論前座或後座,隨手繫上安全帶保平安。1010129

員警演護士 宣導後座繫安全帶

員警演護士 宣導後座繫安全帶

民視2012年1月27日 下午9:04
2月1日起,開車上路後座得繫安全帶,違反規定,將處1500元罰鍰,而嘉義市警方,就因此模仿起中醫診所廣告,還派員警扮起漂亮小護士,演出狀況劇,希望透過戲劇效果,加深民眾對新法規的印象。
2月1日起,開車上路,後座得繫安全帶,如果沒繫上一但出狀況,可能就跟這個18銅人一樣,意外受傷模擬中醫診所廣告,演出狀況劇,主角有正港醫師,還有漂亮女警扮演的俏麗小護士,至於這位金光閃閃的18銅人,身分則是警局志工,犧牲色相不惜搞笑演出,就為了宣導,後座得繫安全帶的新規定。
演出狀況劇,希望加深民眾印象,警方也親自到大馬路宣導,提醒駕駛人注意2月1日起,警方嚴格執行開車上路,後座得繫安全帶,違反將罰1500元罰鍰,提醒民眾注意,為了自身安全,也別跟荷包過不去。(民視新聞鄭榮文嘉義報導)
http://tw.news.yahoo.com/員警演護士-宣導後座繫安全帶-060316835.html

2012年2月18日 星期六

停、看、聽! 7成平交道無人看守

停、看、聽! 7成平交道無人看守

作者: 記者游文寶╱桃園縣報導 | 聯合新聞網2012年1月18日 下午12:35
台鐵平交道全省共有537處,無人看守自動遮斷平交道就占了三分之二以上,昨天楊梅發生的太魯閣列車撞聯結車車禍,就是無人看守的平交道。台鐵表示,因經費有限,無力全面聘保全看守,也不會降低列車通過平交道的速度,真的要拜託大家遵守「停、看、聽」三原則。
台鐵電務處表示,目前全省共有537處鐵路平交道,分成4種,分別是有人看守、重點時間有人值守、無人看守設有自動警報器、遮斷桿,以及僅有標示的無人看守平交道,其中又以設有遮斷器的平交道數量最多。
中壢火車站指出,桃園縣是平交道密度最高縣分之一,共有25個各式平交道,多年來發生不少車闖越平交道的事故,傷亡慘重。
「我們也不是沒有想過要消滅平交道」,台鐵表示,無論是地下化或高架化,都需龐大經費。由於台鐵人員編制縮編,為了平交道安全,前幾年嘗試將安全維護工作外包給保全公司,但這也只能放在重要路段及重點時間,無法全面實施,昨天發生事故的平交道,還是水泥廠專用平交道,不可能聘人看守。
「民眾不守法,平交道再多安全警告設備也沒有用」台鐵非常無奈。為了平交道的安全,台鐵不斷加碼投資,包括裝設警報器、緊急按鈕、自動遮斷器桿、閃光燈及各種標示,遇到不守法的駕駛,這些設備毫無用處。
以昨天的事故而言,聯結車司機未保持平交道淨空和安全距離,等平交道遮斷器放下來,司機第一時間居然沒有去按緊急按鈕,反而去拉遮斷器,發現來不及了,才趕緊閃避。
台鐵電務段說,「我們不會因為單一平交道事故,就考慮降低列車通過平交道的時速」,這樣會影響所有班次的營運時間。在無法消除平交道的狀況下,呼籲所有駕駛人通過平交道時,務必遵守「停、看、聽」原則,同時和前車保持安全淨空距離」。

2012年2月17日 星期五

雪隧路面設標示 駕駛易分心

雪隧路面設標示 駕駛易分心

自由時報2012年1月18日 上午4:32
〔自由時報記者胡健森/頭城報導〕長達十二.九公里的雪山隧道,高公局頭城工務段最近在北上車道路面增設字體標示,提醒用路人距離隧道口還有多遠;但有民眾反映,這些字體容易造成駕駛人分心,有檢討的空間。
民眾反映說,雪山隧道裡面的車道最近鋪上一些字體標示,內容是距離洞口還有多少公里,但雪隧內的光線較為昏暗,車輛間又必需保持一定的車速及車距,駕駛人根本無法看清楚地面上的字體內容,反而易因此分心釀成危險,威脅用路人的行車安全。
高公局﹕距離設置得當
高公局頭城工務段段長林賜忠解釋說,主要是考量雪隧北上車道在假日時往往壅塞得相當嚴重,駕駛人心情容易浮躁,增設了這些字體,可方便民眾知道距離洞口還有多遠,心中比較有一種距離感,相對情緒會穩定踏實一些。
林賜忠說,新增的字體在內、外側車道也有區分,內側車道標示在距離洞口九、七、五、三、一公里等五處,外側車道則是在距離洞口八、六、四、二公里等四處,在劃設標示字體時,也實際測試及觀察,字體的大小距離應該很適當;但既然民眾有負面的反映,工務段將會持續觀察情況,並納入將來改善時參考。
http://tw.news.yahoo.com/雪隧路面設標示-駕駛易分心-203238568.html

2012年2月16日 星期四

雙節式大客車 應有聯結車執照

雙節式大客車 應有聯結車執照

作者: 【記者許志煌/台北報導】 | 台灣新生報2012年1月18日 上午12:07
雖然台中市規劃的公車捷運系統(BRT)正式上路的時程還沒有敲定,不過,交通部配合修正的雙節式大客車車輛安全法規,以及雙節式大客車駕駛人應領有聯結車駕駛執照之規定已經準備上路。
為了達成「從傳統公車改革出發,由BRT邁向MRT」,台中市政府交通局去年四月宣佈決定在中港路推動全國第一條雙節公車捷運系統,預計在二年內完工。這項培養大眾運輸使用人口的創舉近來普受好評,也讓台中市民相當期待,就盼公車捷運系統可以早日上路。
交通部頃預告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適足說明台中市公車捷運系統不久的將來就可以上路。
路政司官員昨(十七)日說明,這項修法主要是配合台中市政府規劃的公車捷運系統(BRT),預計今年台中市政府就可能引進雙節式大客車,只是這種雙節式大客車,國外是有相關規範,但國內並沒有。也因此,交通部經過研議調和導入聯合國歐洲經濟委員會(UN/ECE)雙節式大客車車輛安全法規,這項規則需配套增訂相關尺度規格限制及駕駛人資格條件。
依據修正條文第二條指出,雙節式大客車上各節車廂間係互通,並可使乘客在車廂間自由走動;其車廂係永久性鉸接,僅能在工廠使用專用設備才能將其拆開。第三十九條修正條文規定,因雙節式大客車各節車廂為個自獨立之大客車乘車空間,故其應依規定分別裝設足夠數量之汽車用滅火器,以維乘客之安全。
第六十一條修正條文則規定,考量雙節式大客車之屬性及行駛特性與單體大客車有所差異,應該與聯結車較為雷同,因此規定駕駛人需領有聯結車駕駛執照方得駕駛雙節式大客車,併規定已領有大客車駕駛執照者,不得駕駛雙節式大客車。

加強取締惡性交通違規

加強取締惡性交通違規

作者: 【記者潘鴻志/新北報導】 | 台灣新生報2012年1月18日 上午12:10
新北市警察局表示,今年「春安工作」於昨(十七)日二十二時起至二月七日二十四時止,共計二十二天,主要是運用統合警察、憲兵、義警、民防、守望相助隊及志工等各項維安力量,來加強維護社會治安、交通順暢及服務民眾,讓大家過個好年。
警察局長伊永仁表示,警方春安工作的這段期間,針對「闖紅燈」、「酒後駕車」及「嚴重超速(六十公里以上)」等三項惡性交通違規全面加強取締,希望能藉由嚴正執法,落實交通秩序維護,有效防制交通事故發生,讓民眾能快快樂樂上路,平平安安返家,為了讓民眾在春節假期能有個「平安、便捷、順暢」的交通環境,並呼籲民眾遵守「酒後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喝酒後記得以「代叫計程車」或「指定駕駛」等方式,且提供溫馨的服務,例如「民眾提、存鉅款護鈔服務」、「民眾舉家外出加強巡邏服務」,民眾若需要這些服務,只要一通電話,警察就服務到家。
交通警察大隊長周國雄表示,警察局交通大隊統計,去年全年度,新北市A1死亡車禍事故共發生一六六件,其中酒後駕車就占了三十二件、闖紅燈八件、超速違規三件,可見這三項交通違規對行車秩序及用路人安全影響相當大。

2012年2月15日 星期三

《阿羅哈客運經理》阮福生:落實保養

《阿羅哈客運經理》阮福生:落實保養

作者: 【記者許志煌/專題報導】 | 台灣新生報2012年1月14日 下午11:57
阿羅哈客運經理阮福生表示,大客車行駛在高速公路發生輪胎脫落,就怕前輪,不怕後輪,但不管是前輪抑或是後輪都會危害高速公路的行車安全,特別是對第三者所造成的傷害,可能會很嚴重,因此這個問題不能不重視。
對於統聯、國光二家客運業者先後在高速公路上發生行駛中的車輛輪胎脫落,阮福生說,一個輪胎要鎖上那麼多螺絲,通常會有一個算是標準要求,那就是鎖緊螺絲的力道要平均,不只有規定的磅數,而且也有一定的程序,否則若出現一邊緊、一邊鬆,就可能出現輪胎脫落的問題。
對於記者表示,每一家客運公司本身都設有保養廠,照道理,應該有技工師父隨時注意這個問題。阮福生笑說,話是這樣沒有錯。可是,若是碰到「師父」心情不好,輪胎裝好之後,還是會出問題。
對於記者詢問,大客車發生輪胎脫落的機率會很高嗎?他回說,砂石車的機率更高,由於載重,若螺絲在鎖緊時使用力道不平均,就很容易出狀況,通常是發生後輪脫落,若前輪螺絲鬆動,方向盤就會抖動,駕駛馬上就警覺知道。
他強調,一般這種情況若出現在市區道路,是不至於有立即性的危險,可若是發生在高速公路就可能危及第三者。依據他的經驗,一般大客車會發生輪胎脫落,通常還是以後胎居多,而大車後輪往往是左右各兩輪,因此只要駕駛穩住方向盤,車輛就不至於馬上翻覆。不過,他也強調,輪胎脫落飛出去砸到路人,過去砂石車就發生好幾起。
阮福生認為,大客車發生輪胎脫落,問題大多出在公司本身保養流程沒有控管好。若交通部要祭出懲處手段,恐怕於事無補,最重要還是公司本身對於管理保養廠技工的領班、組長要控管好。他提及,領班或組長算是保養廠的「靈魂人物」,畢竟,公司總經理再怎麼能幹,還是管不到技工。若領班負責任、夠細心,依照規矩去落實車輛保養與維修工作,就不會發生問題,否則問題就來了。

2012年2月14日 星期二

《警察大學教授》郭守穗:檢查滴水不露

《警察大學教授》郭守穗:檢查滴水不露

作者: 【記者許志煌/專題報導】 | 台灣新生報2012年1月14日 下午11:57
享有「車博士」美譽的警察大學教授郭守穗表示,汽車行駛於高速公路,會發生輪胎脫落,主要原因在於沒有車主沒有做好定期保養維護,或是技工在鎖定螺絲時沒有仔細檢查,特別是大車輪胎、鋼圈比較重,一旦脫落,有可能打中其它車輛,若再加上後面來車閃避不及,就可能造成不可收拾的交通事故,因此他主張交通部應該採取重罰手段來遏止。
郭守穗指出,國道客運行駛在高速公路,發生輪胎脫落,所造成的危害,就像是掉落物一樣,由於車輛行駛速度很高,動能衝力非常大,而且,大車輪胎、鋼圈非常的重,就會形成很大的動能,只要打到人,有可能會造成傷亡,打到車輛,一樣會造成車輛的損傷。即使沒有打到人,打到車子,後面來車為了要閃避,高速行駛之下,有可能會發生失控,所以,這是非常危險的一件事情。
他說,車輛在高速公路發生脫落,那是非常不道德的,由於車主的疏忽,有可能釀成不可挽回的交通事故,最重要的是平時做保養時,沒有好好檢查到這一塊。通常會發生這種情況,主要是車輛軸承固定裝置發生問題,像是固定的螺帽或是螺栓掉了或是折斷,抑或是中間的潤滑損壞,就容易造成輪胎整個脫落。他進一步表示,一般師父在鎖定螺絲會使用氣動扳手,是有一定的扭力與磅數,就怕在裝置螺絲時,有的螺絲忘記上緊,加上有些技工不是很熟練,就可能出現螺帽或是螺栓脫落。
郭守穗認為,一般小客車只有四個輪胎,目視所及比較容易發現問題,同時,小車子只要輪胎有一點鬆動,駕駛行駛中,感覺是會比較明顯,也就是比較容易發現。可是,大車的情況就不同,包括砂石車、貨櫃車,抑或是聯結車,起碼有十幾、二十幾個輪子,若後面有一個輪胎鬆動,駕駛是比較難感覺到,而且也因為輪胎數量這麼多,一般司機或是保養廠在進行保養時,就會疏於把每個輪胎都檢查一遍。
對於記者詢問,國外對於大客車輪胎脫落,有無比較具體的防制做為可資比較,對此,郭守穗強調,他也只能呼籲客運業者,在定期保養時,要求保養廠或是技工,一定要好好確實檢查這些車輛的固定裝置,否則,他也支持交通部要採取重罰的手段。
另一方面,郭守穗也提及,一些開休旅車或是吉普車的朋友,往往喜歡把愛車輪胎換得非常寬大,可是這樣一來,輪子就變得很重,會超過原來轉向機構、軸承受力的極限。他個人就曾經處理一個投訴案件,由於車主換了大輪胎,經過行駛一段時間,造成不正常的磨損,超過原廠設計的極限,導致後來發生輪胎脫落,也因此他也提醒駕駛朋友,應該儘量避免隨意更換輪胎,特別是要避免換太寬、或是太重的輪胎。

《路政司監理科長》林福山:擬修法重罰

《路政司監理科長》林福山:擬修法重罰

作者: 【記者許志煌/專題報導】 | 台灣新生報2012年1月14日 下午11:57
交通部路政司監理科長林福山表示,對於汽車行駛國道高速公路,若發生輪胎抑或是機件掉落,是否給予加重處罰,由於先前發生好幾起案例,也造成遺憾事件,因此交通部目前正在研議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三條草案,並且就相關法條進行通盤檢討,然後再正式提出修法。
他說,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三條,是有針對車輛行駛國道高速公路做了一些規範,主要處罰態樣大至上可分成三種,第一種是在第一項當中所顱列的十六種違規行為,違反者處三千元至六千元;第二種是在第二項中所提及,「道路內車道應為超車道,超車後,如有安全距離未駛回原車道,致堵塞超車道行車者,處汽車駕駛人新台幣六千元以上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
另外,第三(種)項的部分,乃是指除前述二項之外,其他違反交通管制規則之行為,處駕駛人新台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以下罰鍰。
他說,現行車輛行駛於高、快速公路,在道路交通管制規則中也有包括車輛不得發生缺水、缺電,以及輪胎等機件掉落的規定。可是,這些違規既不屬於前述處罰條例的第一、二項,而是被歸類為第三項,也就是處以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以下罰鍰。而現行裁罰最低的基準就是依照一千二百元來做處罰。
可是,先前交通部在會議中檢討時,大家都認為,這一千二百元的罰鍰金額實在太低,因此正商請國道高速公路局研議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三條修正草案,是不是重新檢討,把輪胎或是機件掉落併入第一項,也就是適用三千元至六千元的罰款金額。
對於為何會有這項研議修法,林福山進一步表示,主要是近來國道高速公路發生好幾起案例,造成遺憾的事件,但也不是說單靠修法就可抑制不幸事件的發生,反而是車主有沒有在平常落實車輛保養供做會比較重要,還有交通部也認為,為了更進一步維護國道高速公路的行車安全,應該就罰金部分一併重新進行檢討,至少應該要有一個比較合理的衡平原則。

2012年2月13日 星期一

高公局交管組組長》康志福:公權力介入

高公局交管組組長》康志福:公權力介入作者: 【記者許志煌/專題報導】 | 台灣新生報2012年1月14日 下午11:57
對於國道高速公路發生車輛爆胎、輪胎脫落,以致危及其它車輛行車安全,交通部國道高速公路局交管組組長康志福表示,若是透過宣導,要求車主「自律」不行,就應該考慮進一步採取「他律」的手段,讓公權力介入,除了提高罰鍰金額之外,也可以思考監理單位對車輛的檢驗次數是不是要更加頻繁,「畢竟事先預防比較重要」。
就康志福的觀察,近來國道客運行駛於國道高速公路發生輪胎脫落,只能算是個案,除了國道客運之外,砂石車也有類似情況。可是,爆胎的情況反而比較多,「幾天就是一件」。而類似這種機件故障,應該說是車主平常保養工作不夠確實。他提及,日前中山高新營交流道發生的三車三死追撞,就是因為廂型車爆胎釀禍。
對於記者詢問,有無思考如何防止車輛在高速公路上發生輪胎脫落,或是爆胎情事,康志福強調,做好車輛定期保養維護及檢查會才是根本。他反問,輪胎何以會掉落?當然是螺絲沒有拴緊,有可能在保養時,師父沒有做好這一部分工作。
他進一步說明,高公局已在研議,是否要對那些輪胎掉落的車主採取重罰,可是,他認為,採取重罰是事後手段,也許已經造成不幸。而若是透過一再宣導,要求車主自律還不行,就應該考慮透過監理單位採取「他律」的作為,特別是對於車輛定期檢驗次數是不是要求更頻繁,像是車輛胎紋磨平或胎紋不足,應該要先解決。
康志福認為,公路監理的檢驗單位是否能夠以科學的檢驗來強化車輛輪胎的安全,也是一個可以思考的課題。另外,由於春節連續假期即將到來,高速公路車流量勢必會增加,康志福也提醒國道客運業者,為了維護乘客的安全,一定要做好車輛輪胎的保養與維修的工作,而客運主管機關也要善盡監督管理的角色,加強大客車的安全稽核工作。

《國道警局交通科長》呂青霖:胎齡勿超過3年

《國道警局交通科長》呂青霖:胎齡勿超過3年

作者: 【記者許志煌/專題報導】 | 台灣新生報2012年1月14日 下午11:57
內政部警政署國道警察局交通科長呂青霖表示,車輛行駛在國道高速公路上發生輪胎脫落,若發生在車道或是中線,後面來車有可能閃避不及,發生追撞或是失控,這種情況最危險。他說,去年這種情況比較多,今年由於國道警察加強宣導,情況比較少。
呂青霖認為,胎壓過高或是太低,都可能產生危險,可是這種防範的事不能光靠警方宣導,最重要還是在於車主有無做好平時保養維護的工作。若是螺絲沒有鎖好,或是時間久了失修,都可能發生問題。而如果交通部要修法重罰掉落輪胎的車主,基於維護國道行車安全,國道警察局當然支持。
依據國道警察局的經驗,太舊的輪胎橡膠易硬化脆裂,並且失去彈性,即使胎紋溝深足夠,並不代表安全,因此,提醒車主務必要撥空檢查,如果自己愛車輪胎已經很久沒有更換,胎紋已經磨耗,且胎齡已經超過三年以上者,就屬高危險群,隨時有可能發生行駛時突然爆胎之風險。
同時,國道警察局也提醒駕駛,若在行駛過程中遇到爆胎,切勿慌張,這時候更應保持冷靜,先鬆開油門,抓穩方向盤,不要突然想要去改變方向及加速,如:急踩剎車,或者方向盤轉動太急,這樣一來有可能適得其反,車輛很容易翻覆,造成嚴重傷亡,比較正確做法是「輕踩剎車」及「微調方向盤」,或者藉著車體摩擦內外側護欄,讓車緩緩停下來。

2012年2月12日 星期日

《公路總局視察》馮靜滿:大客車總體檢

 

作者: 【記者許志煌/專題報導】 | 台灣新生報2012年1月14日 下午11:57
對於國道客運在高速公路行駛時紛傳輪胎脫落事故,交通部公路總局研擬採取雙管齊下的防杜作為,一方面規劃透過個監理單位針對國道客運車輛進行總體檢,另一方面,也委請公路人員訓練所研議,希望能有一個更積極的管理機制。
公路總局視察馮靜滿表示,過去在立委關注之下,公路總局也曾組織專案小組,請委員到現場實地勘查,要求業者提出改善方案。而目前,公路總局也正在規劃,針對國道客運十五年以上車齡的老舊車輛做總體檢,透過個監理所來進行大客車普查,這當中,輪胎將是檢查的重點項目之一。
她說,國道客運行駛在高速公路上發生輪胎脫落,這個問題不在監理端,而是在保養廠端。可是各別的保養廠,又屬地方政府管轄業務範圍,不過,公路總局還是會積極介入了解,各公司有關車輛的保養紀錄,在最近一年來是不是很完善,而從保養紀錄就可以了解到,每一家公司是否真正做到車輛保養維修功課,SOP是怎麼做。即使是委外保養,也要了解委外保養廠是不是合法。
馮靜滿指出,一般監理單位禁行車輛檢驗時,通常只會了解胎紋,至於輪胎的螺絲是否鎖緊那是屬於技術層面,需要到保養廠才能更進一步了解。
對於何以要鎖定十五年車齡的車輛進行總體檢,馮靜滿強調,由於剛好也有委員關注這一問題,也要求公路總局提出專案報告,另一方面,這項工作若一開始就全面性展開,一時之間恐怕會有困難,因此才決定採分階段來執行。也就是說,公路總局也同時規劃要對其它車齡的車輛進行檢查,並沒有限定那一個車齡,只是重點會先鎖定老舊車輛。
馮靜滿提及,過去尊龍客運發生火燒車時,公路總局也曾經實施國道客運車輛總體檢,不可能一時之間要求所有車輛都回監理所進行檢驗,否則監理所就會大爆滿。對於記者詢問,國道客運在高速公路「落輪」有無比較正式的統計數據,她回說,在公路總局重大交通安全事故緊急通報案件當中,這一部分是有列管,其實比例不多,可是由於國道客運是大眾運輸,大家所以公路總局特別重視。
對於客運業者若一再發生輪胎脫落,馮靜滿說,這一部分公路總局也請公務人員訓練所研議整體管理機制,要求針對人、車、路等等肇因進行分析,看那一部分比較重,並據以究責,看決定是要記點,否是要給予吊照處罰,總不能說掉一次輪胎就予以吊照,要有一定的比例原則。她強調,從動態部分先做,靜態部分也在研議,雙管齊下。

國道落輪如何防杜?

國道落輪如何防杜?

作者: 【記者許志煌/專題報導】 | 台灣新生報2012年1月14日 下午11:57
就在國道疏運高峰九天春節連續假期即將到來之際,高速公路最近接連發生「落輪」事件,引起交通部重視,部長毛治國要求路政司修法,研議是否對「落輪」車輛採取重罰。國道車輛「落輪」觸法事小,危及高速公路整體行車安全事大,應該要有更積極性的作為來加以防杜。
依據國道交通事故統計及特性分析顯示,近年來高速公路發生車輪脫落或爆胎之A1類交通事故偏多(詳見附表),九十九年車輪脫落或爆胎之A1類交通事故並躍居肇事原因第二位。去年九月、十二月先後有兩家國道客運於行駛中發生輪胎脫落,而日前(一月三日)中山高新營交流道又發生的三車三死追撞,肇事原因就是廂型車爆胎釀禍。
國道高速公路一再發生「落輪」或是發生爆胎,危及國到整體行車安全,已經不是一天、二天的事情,凸顯這個問題長期沒有獲得重視,因此,除了採取重罰、強化監理作為,如何讓車主落實車輛平時的保養維修工作,以及宣導駕駛人當遇到「落輪」、爆胎時該怎麼辦,或許才是比較根本與務實的課題。希望透過本專題的報導,國道「落輪」問題受到更多重視,也讓國道行車安全更有保障。

2012年2月11日 星期六

機車配兒童安全座椅 交通部:可參考

機車配兒童安全座椅 交通部:可參考

作者: 林宜靜 | 台灣醒報2012年1月10日 下午3:40
【台灣醒報記者林宜靜台北報導】家長騎機車載多名子女「三貼」或「四貼」景象在台灣隨時可見,險象環生。今天有讀者投書媒體,盼政府重視「兒童乘坐機車」問題,應比照「強制嬰幼兒乘坐汽車需坐汽車安全座椅」辦理。對此,交通部路政司專員李珮云受訪時表示,目前沒有合乎機車座椅的標準,但考量國人交通安全,交通部會納入參考。
全台約有160萬名兒童,每天暴露在乘坐機車的危險中,包括未戴安全帽、超載等,許多家長習慣讓兒童站在駕駛前的踏板上,以為比較安全,但如果遇到撞擊反而首當其衝,有如「人肉安全氣囊」般脆弱。此外,根據交通部最新統計,機車事故高居所有車種第一,成人與兒童同時發生機車事故時,兒童死亡率是大人的1.25倍。
工程師梁國基今天投書中國時報時論廣場,在《兒童機車安全椅》一文中指出,據交通事故統計資料,未使用安全座椅的兒童車禍死亡率是使用安全座椅者的8倍強,可見安全座重要性。台灣是機車普及率高的國家,不可輕忽兒童乘坐機車安全。目前國外已有機車用安全座椅,但台灣並不普及。
梁國基也指出,汽車已有關於兒童安全座椅的相關規定及法條,但機車部分尚未明定,他呼籲相關單位應注重兒童乘坐機車的安全,早日提出相關法規及辦法,若再忽視,類似情形恐將上演機車版本。
針對讀者反映機車兒童安全座問題,交通部路政司專員李珮云受訪時表示,據交通部了解,目前國外沒有強制實施機車兒童安全座椅,且按照目前汽車安全座椅標準,其規格和安全需經由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合格的認證審定,依照目前兒童汽車安全座椅標準規格,且汽車和機車大小不同,無法套用在機車上。
李珮云也強調,為提升國人交通安全考量,交通部會參考國外成功經驗和國內外學者意見納入考量。等到國外有成功案例、或技術上成熟。交通部必會提出相關施行辦法與法規。
http://tw.news.yahoo.com/機車配兒童安全座椅-交通部-可參考-074000006.html

2012年2月10日 星期五

死亡交通事故肇因 酒駕最多

死亡交通事故肇因 酒駕最多

中央社2011年12月31日 下午12:40
(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31日電)內政部今天公布最新統計,今年1月至11月造成人員24小時內死亡的交通事故的肇事原因以酒醉、酒後駕駛失控最多,肇事車種以機車最多,肇事時間為晚間6時至8時最高。
內政部統計,今年1月至11月造成人員傷亡(A1類:造成人員當場或24小時內死亡、A2類:造成人員受傷或超過24小時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計20萬5707件,較99年同期增加3.28%。
其中造成人員當場或24小時內死亡的交通事故發生1847件、死亡1919人及受傷798人。根據統計,這類事故件數較99年同期增加3.47%,肇事原因仍以酒醉(後)駕駛失控378件占20.47%最多;如與99年同期比較,以酒醉(後)駕駛失控增加18件、行人或乘客過失增加16件較多。
另外,造成人員受傷或超過24小時死亡交通事故發生20萬3860件,受傷27萬2432人,分別較99年同期增加3.28%及2.63%。
造成人員24小時內死亡的交通事故肇事車種別,以機車占47.43%最多,自用小客車占23.23%次之,大小貨車占18.57%居第3。與99年同期比較,以機車增加64件較多。
至於肇事時間,內政部統計,以晚間6時至8時發生計198件占10.72%最高,下午4時至6時179件占9.69%次之。與99年同期比較,肇事時間以晚上10時至12時增加38件,及凌晨2時至4時增加22件較多。
內政部提醒,酒後駕車違反公共危險罪者,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20萬元以下罰金,如果因而肇事致人死亡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肇事致人重傷者,可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呼籲用路人勿酒後駕車並遵守交通規則。1001231
http://tw.news.yahoo.com/死亡交通事故肇因-酒駕最多-044026577.html

2012年2月9日 星期四

運將開車習慣差 超車.逼車釀禍

運將開車習慣差 超車.逼車釀禍

東森新聞2011年12月31日 上午10:43
這名恐怖運將李燕祥,我們從他肇事的五次車禍,發現他其實開車習慣不太好,兩次開公車撞傷騎士,都是因為不當超車,甚至因為在堤外便道違規逼車,切換到機車道輾死人。
恐怖運將第一次肇事在13年前,當時是名砂石車司機,經過內湖路一段要右轉到環山路,沒注意到一位80歲的徐老太太正在過馬路,直接撞下去,還很年輕的他,坐在派出所,表情冷漠,被判刑4個月,緩刑兩年,沒被抓去關,似乎沒記取教訓,甚至換了工作,改當公車司機,開車一樣橫衝直撞。記者黃姿憓:「當時李姓運將開公車經過敦化北路,嫌前面機車騎太慢,對騎士按了喇叭,從內側超車,卻沒算準距離,擦撞到機車騎士。」急著超車撞傷人,還好對方和解,但隔年同樣的劇情再次上演,從內側超車撞傷騎士,被判拘役50天,有了三次經驗,沒想到車禍事件還沒完,第四次李燕祥開著更大台的曳引車,經過三重提外便道,從快車道向右切入機車專用道,逼車撞上騎士,後座乘客跌倒,被他輾過當場死亡,判刑6個月,坐完牢,他沒被嚇到,去年開轎車上國道,失控撞上右側護欄,反彈撞翻一台小客車。
從他的肇事紀錄,可以發現李燕祥開車習慣不好,不是超車,就是逼車,開危險的砂石車、曳引車,也不懂放慢速度,但他似乎撞不怕,一再開車上路,卻對其他路人造成威脅。
http://tw.news.yahoo.com/運將開車習慣差-超車.逼車釀禍-024358852.html

2012年2月8日 星期三

監理一元 北市駕訓收費標準降

監理一元 北市駕訓收費標準降

中央社2011年12月29日 下午8:31
(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29日電)明年元旦起,全國公路監理業務將一元化,交通部公路總局表示,無論收費或服務都會有一致標準,其中駕訓班最高收費全國統一為新台幣1萬3000元,台北市會調降500元。
公路總局原設有台北區、新竹區、台中區、嘉義區、高雄區監理所等5區監理所及22個監理站,北、高兩直轄市原有各自監理處,因應5都體制,全國監理業務自民國101年起實施一元化,公路總局將增2區監理所及4個監理站。
公路總局表示,監理一元化由中央統籌後,具有執法標準一致、服務完整多元、資源互通共用與落實政策執行等優點,現有72項差異作法,包括車輛管理、駕駛人管理、違規、稅費及運輸業務,都會在便民考量下整合。
公路總局舉例,現在公路總局所轄管理範圍的駕訓班收費標準是8000元到1萬3000元,台北市則是9000元到1萬3500元,明年起,全部統一為8000元至1萬3000元,等於是台北市收費標準須下降。
另在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須參加道安講習時數部分,台北市原本是4小時,其他地區3小時,明年起全國一律3小時;另違規酒駕接受講習部分,原本台北市是8小時,其他地區3小時,明年起一律4小時。
高雄市監理處現在辦理各項異動都要填書表,明年全國一致,民眾至監理單位窗口辦理車輛過戶或變更等異動手續時,免填書表,同時停駛車輛申領臨時牌照使用天數統一為放寬3天,而民眾參加駕照考驗場考不及格至其他監理站考驗,免移成績;未來民眾至全國各監理單位接受的服務將無差別。1001229

交部修法 酒駕講習延為4小時

交部修法 酒駕講習延為4小時

作者: 【記者許志煌/台北報導】 | 台灣新生報2011年12月14日 上午12:06
為了遏止酒駕肇事一再發生,繼立法院完成刑法第一八五條之三修法,加重酒駕罰則之後,交通部也正研擬修改道安講習辦法,將現行酒駕犯者講習三小時的規定,加重延長為四小時,第二次犯者講習(二次)八小時,第三次犯則要參加講習十二個小時,預計明年開始實施。
立法院上月八日三讀通過修正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條文,將酒測值超過○‧五五毫克的酒駕犯者刑責提高至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同時,對於酒駕致死者判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可是,連日來酒駕肇事死亡案件依然接二連三的發生,似乎修法加重刑責也沒有能夠改善酒駕問題。
警政署交通組副組長莊鴻鈞受訪表示,為了改善酒駕肇事問題,除了修改刑法第一八五條之三,加重酒駕刑責,應該還要增加酒駕犯者(指酒測值超過○‧二五毫克)道路交通安全講習時數。特別是對於酒駕的累犯,莊鴻鈞認為,交通部最好是能夠調高道安講習的時數,讓酒駕犯者知道酒後駕車真的很危險,增加道安講習時數,除可以加強民眾對於現行法令的認知,也可以讓酒駕犯者體認到酒駕對社會所產生的危害。
交通部公路總局交通安全科長高福財昨天下午表示,公路總局已經召集警政署、北高縣市,以及全省各地方政府開會並且達成共識,將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九十二條修改現行道安講習辦法,不只增加講習時數,對於累犯也增加了講習次數。
他說,這個草案已報到交通部核定,對於現行酒駕犯者,公路總局會闢設專班,聘請專家進行道安講習三小時,將來,修改講習辦法之後,除了初犯者要講習四小時之外,同時對於一年內第二次犯者,會加重改為二次八小時,而若是第三次犯,那就是要接受三次、十二小時的講習,也就是說,對於累犯有加重處分。
他強調,這項講習是針對酒測值超過○‧二五毫克,也就是說,凡是酒駕犯者一律要接受道安講習。講習內容主要是教導酒駕犯者如何戒酒,以及與酒駕交通安全相關課程。至於講習上課時間,通常會開在上班時間,通常一周開課一至二班。

2012年2月7日 星期二

酒駕罰不怕 講習時數擬加倍

酒駕罰不怕 講習時數擬加倍

中央社2011年12月29日 下午7:38
(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29日電)近幾年為遏止酒駕,違規酒駕罰金最高已提高至新台幣20萬元;不過,仍有人罰不怕。交通部公路總局擬針對酒駕再犯者,將必須接受講習的時數加倍。
公路總局說,現在公路總局監理管轄區內,違規酒駕者須接受3小時道安講習,台北市及高雄市則是8小時,明年公路監理一元化由中央統籌後,違規酒駕接受講習時數一律是4小時。
公路總局表示,根據歷年來違規酒駕案例,有些人根本罰不怕,重罰後仍然酒駕;不過,很多違規酒駕者卻很擔心接受講習,因為講習都在週一至週五,且時間是每次講習後再通知,很多人都怕麻煩。
公路總局認為,既然不怕罰錢,就將講習時數加倍,讓違規酒駕者為避免麻煩,提醒自己不要酒駕。
公路總局統計,違規酒駕者1年內再犯不會超過2次,公路總局擬修改道安講習辦法;初步構想是,1年內將針對違規酒駕第1次再犯者,講習時數提高至8小時,第2次再犯者提高至12小時。
根據現行酒駕罰則,酒測值在0.25至0.55毫克,且無肇事時,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行政罰鍰是1萬5000元至6萬元;若酒測值超過0.55毫克,或酒駕肇事時,依刑法罰金最高可罰20萬元。1001229

2012年2月6日 星期一

酒駕肇事一年耗費健保資源逾卅億 竹檢祭重罰

酒駕肇事一年耗費健保資源逾卅億 竹檢祭重罰

中廣2011年12月28日 上午6:03
酒後駕車新法從十二月二日起,刑度提高至兩年以下、廿萬元以下罰款,但酒駕案件還是層出不窮!酒後駕車的情形有多嚴重,新竹地檢署今年一到十一月受理刑案當中,居然有兩成二是公共危險案件。新竹地檢署也祭出重罰,只要五年內有三次被查獲酒後駕車者,一律送醫進行酒癮評估,如果有再犯之虞,也向法院聲請強制送醫療院所戒除。(彭清仁報導)
據監察院九十九年六月的調查報告,酒駕肇事所造成的相關醫療費用,一年即耗費健保資源超過卅億元,形成全民買單;且酒駕肇事致人於死、致人於重傷所造成犯罪被害人及家屬心中之痛,是永遠也無法撫平。新竹地檢署檢察長朱家崎指出,酒後駕車猶如不定時炸彈,比飆車族還可怕,因為飆車族駕駛人還可以閃躲,但酒後駕車真的是誰遇到誰倒楣。新竹檢方也出動六位檢察官,與警方共同進行酒後駕車的取締工作,除了希望加強宣導之外,也對警方取締酒駕工作的辛勞,能夠更為了解。
朱家崎檢察長表示,酒駕對治安危害的情形,絲毫不亞於其它刑案!新竹地檢署今年一到十一月,新竹縣市加起來的刑事案件,共有一萬四千六百多件,其中酒駕就高達三千兩百多件,佔了新增刑案的兩成二。而政府宣誓打擊犯罪,各類型案件,都有下降的趨勢,唯獨酒駕案件卻是不降反增。今年一到十一月,新竹縣市死亡車禍共造成卅七人死亡,又大都與酒後駕車有關。由於目前又值尾牙旺季,民眾酒後駕車案件又有增加趨勢,檢警也呼籲民眾,酒後駕車就算不造成生命財產的損失,但只要被取締,保證年終獎金泡湯,值得汽機車駕駛人深思。

http://tw.news.yahoo.com/酒駕肇事-年耗費健保資源逾卅億-竹檢祭重罰-220342230.html

打造舒適道路環境 環署鼓勵檢舉烏賊車

打造舒適道路環境 環署鼓勵檢舉烏賊車

作者: 【記者周志祥/台中報導】 | 台灣新生報2011年12月23日 上午12:26
為了提供民眾一個舒適乾淨的道路環境,環保署修訂「使用中汽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舉及獎勵辦法」,鼓勵民眾踴躍檢舉烏賊車,台巷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也在辦理路邊不定期攔檢作業時,加強高污染車輛的稽查管制,提醒民眾不論是遭檢舉為烏賊車或攔檢檢驗不符合排放標準的車輛,都應該在指定期限內至排氣檢驗站確實調修並接受複驗至合格,以免遭受告發得不償失。提醒您,未複驗及複驗不合格者,依法最高可處新台幣一千五百至六千元罰鍰。
台中市環保局局長劉邦裕表示,為了減少老舊車輛排放黑煙或青白煙,並降低機車排氣造成之空氣污染情形,提升市民用路環境舒適度,環保局除致力於車輛的稽查管制,也對有意願汰舊老舊二行程機車之民眾,提供每輛一千五百元的汰舊補助及新購低污染車輛的加碼補助(環保署提供每輛三千元的補助,環保局加碼補助每輛電動自行車二千元及每輛電動機車一萬元),一百年度截至十一月底,台中市申請汰舊補助案件數已超過八千件,而申請新購低污染車輛加碼補助案件也有四七五件之多,民眾如想進一步了解相關汰舊及新購低污染車輛補助,歡迎上台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網站(http://www.epb.taichung.gov.tw)的便民服務專區中查詢。
立委劉建國拋磚引玉率先捐募三十萬助貧童早餐由服務處副主任陳喜澤(左)代表捐贈給雲林縣政府由副縣長施克和(中)代表接受。(記者劉春生攝)
http://tw.news.yahoo.com/打造舒適道路環境-環署鼓勵檢舉烏賊車-161525138.html

2012年2月5日 星期日

搭機車上下學 幼童安全陷危機

搭機車上下學 幼童安全陷危機

華視2011年12月20日 下午6:58
大家都知道騎機車是肉包鐵,長期關注兒童安全的靖娟基金會發現,交通部統計每年有5301名兒童在機車意外中受傷甚至送命。14歲以下學童發生車禍事故,五成是機車意外,幾乎都是因為沒戴安全帽,或是站在腳踏板上飛出去受傷。全台高達2172萬輛機車在街上跑。
華視新聞找到一名傷心家長,因為疏忽沒讓孩子戴安全帽,結果發生機車車禍,孩子顱內出血喪命。我們今天也實際到了小學門口,發現大多數父母都騎機車接送孩子,但小孩幾乎都沒有戴安全帽。
王太太手中的黑白小貓熊是三歲彤彤的最愛,但彤彤不在了再也摸不到心愛的玩偶,不想再看到悲劇,一直都在為兒童安全把關的靖娟基金會,跟著我們突擊小學放學。果然超過一半以上的父母沒讓孩子戴安全帽,一個、兩個、三個、四個,還有家長自己有安全帽,但孩子前面站一個後面坐一個,通通頭頂空空,要是出意外,怎麼辦?
一個一個勸,能勸幾個呢?像林小姐每天要接三歲的元皓去幼稚園,因為坐後座腿太短踩不到踏墊,手也抱不住媽媽的腰,林小姐讓他站前面就曾經差一點出意外。還好只是腫個包,哭哭而已,三百公斤力道頭撞地,大人小孩都肯定沒命,看到小男孩驚恐的表情了嗎?下次請幫他戴上安全帽。

http://tw.news.yahoo.com/搭機車上下學-幼童安全陷危機-105800937.html

2012年2月4日 星期六

交安護童一起來 有導護好安心

交安護童一起來 有導護好安心

作者: 【記者潘昱帆/新北報導】 | 台灣新生報2011年12月18日 下午2:53
新北市交通局與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昨(十六)日於板橋國小辦理「交安護童一起來,有導護好安心」記者會,會中特別表揚市境內一○○名導護志工、導護老師及護童專案警員,感謝他們無論日曬雨淋,依舊早起為孩子辛勤的付出!現場更由副市長李四川擔任一日導護,呼籲更多社區志工與家長的投入,共同保護學童的通行安全(見圖)。
李四川表示,交通事故傷害一直以來為台灣一至十四歲兒童的主要死因,因此市府非常重視學童通學安全問題,藉表揚一○○名優秀導護志工們,表達對於導護的感謝,更期待感動更多人加入保護孩子的行列。
交通局長趙紹廉表示,與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長期合作改善國小周邊通學環境安全,三年來已完成十五所學校周邊交通環境改善,另為加速改善進度,交通局主動於今年下半年起已全面檢視本市一九八所國小周邊交通環境,包含交通設施、人行空間(騎樓與人行道)、違規取締及設置通學巷等,共計指出八一四項改善事項,並已陸續辦理改善中,期望打造一個學童能安全走路上學的通行環境,而在學童上放學時,除了學校有安排導護老師及導護志工,近幾年警察局積極執行護童專案,在警察同仁的協助下,學童上學的路變得更安全。
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表示,「導護志工」是孩子們安全上學的關鍵角色,雖然近年來導護志工人力有不斷流失之現象,但仍然有一群人默默的為學童通行安全付出,例如在板橋國小服務超過了二十年以上的志工邱李阿婉奶奶,每到上下學時間,她總是先把手邊的工作放下,換上導護的反光背心,站在崗位上,保護著孩子的通學安全。邱李阿婉奶奶說,她從孫子念國小的時候就開始擔任導護到現在,孫子都已經念大學、快畢業了,而從本來擔心孫子上下學,現在是保護著這些孩子的上下學。
交通局表示,據調查顯示九成以上的駕駛人認為,完善的導護裝備有助於駕駛人辨識及遵守指揮,而此次活動結合長期關注校園安全的明台產物保險,進行導護背心的捐贈,期待增進其值勤時的能見度,做好自身保護工作以確保學童也能安全通行。
http://tw.news.yahoo.com/交安護童-起來-有導護好安心-065343709.html

2012年2月3日 星期五

車輛任意改裝 監警加強取締

車輛任意改裝 監警加強取締

中央社2011年12月18日 下午3:35
(中央社記者孫承武台北18日電)有民眾透過「市長信箱」反映汽機車任意改裝。台北市監理處今天表示,車主改裝愛車,要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辦理,以維持車輛行車安全,不致違規受罰、得不償失。
監理處說,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23條之1規定,明定車身外不得附加燈飾及變更引擎、底盤設備,且車輛配附各式燈光並應符合相關規定。針對汽機車輛改裝,監理處發現其中較常違規改裝情形包括車主改裝未經安全審驗合格氣體放電式(HID)頭燈設備、方向燈改為其他顏色(非橙色或黃色)、機車後方煞車燈為閃爍且非紅色燈光及改裝排氣管(翹管)等違規行為。
監理處官員指出,以改裝頭燈設備為例,車主如以原一般鹵素燈具而逕自裝HID燈管,除會干擾車輛自身電力控制系統,也恐因燈具聚光性不足,致投射角度不良,對用路人造成視覺上危害,進而影響行車安全。
對於有民眾透過市長信箱反映,車主為求車輛競速、競技,擅自改裝車輛引擎及底盤設備,這樣改裝行為已不符車輛原廠安全性能設計,且改裝後恐造成巨大聲響,影響環境安寧。監理處指出,在辦理車輛檢驗時均會加強查核違規改裝,經檢驗不合格汽車,1個月仍未修復或覆檢仍不合格者,會處以吊扣牌照處分。
另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6條規定「頭燈以外之燈光設備不全或損壞不予修復,或擅自增減變更原有規格致影響行車安全,可處汽車所有人新台幣9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第18條規定「汽車電系(指頭燈)等重要設備變更或調換,不申請公路主管機關施行臨時檢驗而行駛者,可處2400元以上、9600元以下罰鍰,並責令其檢驗」。
監理處定期配合北市警局交通大隊,在市區重要路口,針對違規改裝車輛攔檢查察與告發;現在也有很多民眾見義勇為,會逕自將這些違規照片送至各公路監理機關,監理機關即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45條通知違規車輛辦理「臨時檢驗」。
自100年1月迄今,監理處通知違規車辦理「臨時檢驗」有867件;若違規車輛未於期限前辦理改正,並回公路監理機關辦理驗車,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7條,處以900元至1800元罰鍰,若仍逾期6個月遲未辦理檢驗,最重可以註銷其車輛牌照。1001218
http://tw.news.yahoo.com/車輛任意改裝-監警加強取締-073511818.html

2012年2月2日 星期四

機車危險 5歲以下不宜乘坐

機車危險 5歲以下不宜乘坐

自由時報2011年12月21日 上午4:24
〔自由時報記者林曉雲/台北報導〕乘坐機車是兒童安全的大殺手,尤其五歲以下兒童沒有合適的安全帽可戴,乘坐機車時,雙腳踏不到車踏板,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呼籲家長不要騎機車載五歲以下的孩童,更別讓孩子站在車前踏板當「人肉安全氣囊」。
靖娟基金會執行長林月琴昨天在記者會現場示範,五歲兒童的頭圍約五十公分,市面上最小的兒童安全帽頭圍即五十公分,因此五歲以下兒童沒有合適的安全帽可戴,戴上過大安全帽,無法保護頭部反而會傷及頸椎。
此外,林月琴也表示,六歲幼童平均小腿長度為卅五公分,以重型機車高度測量,至少要四十公分才踏得到,孩童乘坐機車時,腳踏不到車踏板,常可見幼童在後座雙腳晃來晃去的危險畫面,隨時會從機車上跌下來。
交通部統計,迄今年十月底,全國機車登記數量約為一千五百一十五萬輛,比十年前增加三百四十二萬輛,但依去年A1類事故統計,亦即造成人員當場或廿四小時內死亡的車禍,其中騎乘機車死亡人數為一千二百八十七人,占當年A1類事故比率六十二.八七%,且兒童死亡率是成人的一.二五倍,乘坐機車已是兒童安全的大殺手。
內政部統計目前五到十四歲孩童人數為二百六十六萬人,再依據靖娟去年所發出的問卷調查,發現大約有六成孩子平均每天至少搭乘一次機車,估算出每天約有一百六十萬名孩童暴露在乘坐機車可能帶來的危機中。
前台北市交通局長、淡江大學教授羅孝賢呼籲,千萬不要讓幼小孩子站在車前踏板上。有兩個孩子的周媽媽表示,看到有太多騎車載孩子的意外後,堅持要先生開車載小朋友上下學,自己換搭三班公車上下班,孩子的生命安全是不可以開玩笑的。
http://tw.news.yahoo.com/機車危險-5歲以下不宜乘坐-2024079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