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26日 星期三

視同行人只要靠邊//電動代步車 逆向不用罰!

視同行人只要靠邊//電動代步車 逆向不用罰!

自由時報 – 2012年10月27日 上午4:28
闖紅燈穿越馬路 罰300元
〔自由時報記者黃良傑、曾鴻儒、鍾麗華/綜合報導〕電動代步車只要靠邊,逆向不用罰!因為代「步」車不是機車、單車,交通部解釋「視為行人」,闖紅燈、穿越馬路僅罰三百元,罰款遠低於機慢車,已成為道安最大隱憂。
社會逐漸高齡化,鄉村部落,常見老人或身障者坐在電動代步車上,奔馳道路快慢車道,甚至穿梭在車陣中,還有代步車逆向行駛,讓其他車輛忙於閃避,險象環生,車禍事故更是頻傳,民眾認為警方疏於取締。
陳姓女讀者向本報投訴,電動代步車雖然最高時速只有十五到十八公里,但操控車輛的老人視聽力都差,反應遲緩,坐上電動代步車橫衝直撞,逆向衝來,嚇壞機車騎士與汽車駕駛,不是對撞傷亡,就是機車閃避打滑犁田,要求警方拿出作為。
馬路上竄行 成道安隱憂
電動代步車竄行影響道安,警方卻語出驚人,因交通部解釋電動代「步」車,不是慢車(單車、牛車)或機車,視同行人,依道安規則行人應靠邊行,沒有逆向行走問題,因此逆向靠左行並未違規,此外,因使用代步車者均為弱勢,取締過程常遭社福團體抗議,取締成果也大打折扣。
道安規則明訂「行人應在人行道行走,若未劃設人行道,應靠邊走」,若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或擅自穿越車道、騎上快車道,罰款三百元;但機車闖紅燈的罰款最低一千八百元,騎上快車道罰款六百至一千八百元,兩者罰則差很大。交通部日前行文各縣市警局要求加強取締酒駕與行人違規,屏縣警方認為代步車不應視同行人,盼交通部能將電動代步車改列為機慢車,嚴格規範上路條件與路權,降低車禍傷亡。
排除醫療器材才能禁上路
交通部路政司科長林福山表示,因衛生署公告電動代步車為「醫療器材」,法令上就列為「行人輔具」,除非衛生署將其排除在醫療器材外,交通部才能比照休閒使用的電動代步車規定,明訂禁止上路;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科長林欣慧表示,該署管理醫療器材,但並不規範使用者,多年前曾召開會議討論,當時交通部即做成電動代步車在路上行駛,當作「行人」來管理,時速必須在十公里以下。
http://tw.news.yahoo.com/視同行人只要靠邊-電動代步車-逆向不用罰-202816686.html

維行人路權 高市11月大執法

維行人路權 高市11月大執法

中央社 – 2012年10月22日 下午6:06

(中央社記者王淑芬高雄22日電)高雄市長陳菊今天宣示要導正「以人為本」的交通規範,11月起強化行人路權執法計畫,汽機車如不禮讓行人先行將被罰。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駕駛汽機車行經行人穿越道不禮讓行人先行,小型車或機車會處以新台幣1200元以上罰鍰,大型車罰2800元以上;行人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或規定,擅自穿越車道者,處300元罰鍰。
陳菊出席道路交通安全督導會報,要求落實執法,導正以人為本的道路規則。並要求檢討全市行人穿越線、號誌時相、標誌、標線和號誌,以確保行人路權和行人安全。
她支持交通局在瑞豐夜市、新崛江商圈和高雄火車站施行機車停車收費制,也要求對違規占用人行空間、行車違規者執法。
陳菊要求自11月起到明年4月底共半年為「強化行人路權執法計畫」,確實加強汽機車駕駛未禮讓行人的勸導與執法。
工務局配合推動的人行道改善、通學步道、騎樓打通整平工程,陳菊要求每年訂定目標值,持續辦理;至於民眾貪圖個人方便,任意在道路堆置物品、車輛,指示警察局加強執法。
確實遵守交通規則方面,陳菊要求教育局從學校扎根做起,在教材中融入交通規範並將學生視為種子教官,將交通安全知識帶回家影響家人,確保交通和行人安全。1011022
http://tw.news.yahoo.com/維行人路權-高市11月大執法-100612967.html

2012年12月25日 星期二

交通公正月 嚴罰車輛不禮讓行人

交通公正月 嚴罰車輛不禮讓行人

自由時報 – 2012年10月26日 上午4:22

不再只勸導 行人違規也加強取締
〔自由時報記者張菁雅、許國楨/台中報導〕今年一至九月,台中市因交通事故死亡者達一百四十五人,其中行人有廿一人,市府將十一月訂為「交通公正月」,全面執行交通公正專案,警察局將針對汽機車不禮讓行人的行為嚴加取締,未來各分局執行績效也將在道安會報上提出報告。
交通局長林良泰表示,交通公正專案強調的就是用路者的倫理,以「車輛多禮讓」及「行人多保障」為主題,並將論語新解,創新發想「公道論語」,例如「不患無位,患所以立;不患莫己知,求為可知也」用在行人用路安全方面的新解,就是在停車場看到身心障礙停車格、孕婦優先停車格,不要佔用,讓更需要的人使用它;「無欲速,無見小利。欲速則不達,見小利則大事不成」代表開車、騎車都要禮讓行人優先,不與行人爭道,在路口更應該減速慢行。
在執法方面,交通大隊執法組指出,駕駛人若佔用行人穿越道、人行道、逾越停止線等與行人爭道情形,將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單取締,最高可罰到三千六百元;行人違規以往多以勸導為主,或是在發生交通事故後才開單,但此次執行也針對不依規定擅自穿越車道、不在劃設的人行道通行,或不依標誌、標線、號誌等指示或警察指揮的行人開單,處以三百元罰鍰。
此外,交通局將針對學校及醫療院所周邊等行人較多的道路,檢視交通號誌是否足夠、綠燈時間是否太短,而在台北市常見的「行人專用時相」,即車輛禁止行進,只有行人可以通行,甚至能直接穿越對角的設計,台中市也將評估增加佈設.
http://tw.news.yahoo.com/交通公正月-嚴罰車輛不禮讓行人-202216633.html

2012年12月24日 星期一

闖平交道 罰鍰最重提高至6萬

闖平交道 罰鍰最重提高至6萬

中央社 – 2012年10月13日 上午11:16
(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13日電)15日起,有多項交通處罰新規定生效。交通部今天說,闖平交道,罰鍰最重提高至新台幣6萬元。
交通部路政司說,現在闖越鐵路平交道的罰鍰,是6000元以上、1萬2000元以下;新的罰則提高為1萬5000元以上、6萬元以下。
另現行汽車行經高速公路不依規定繳交通行費,處3000元到6000元罰鍰。15日起,將由高速公路局書面通知補繳,逾期仍不繳納者,只處300元罰鍰。
交通部說明,不依規定繳高速公路通行費罰鍰大幅調降,主要是因每過1處收費站通行費是40元,與罰鍰不成比例。
還有一項針對駕駛人違規酒後駕車還載人的處罰。原本酒駕且附載未滿14歲者,肇事將吊扣駕駛執照兩年,新規定修正為附載未滿12歲者,無論有無肇事,一律加重處罰。
另開車、騎機車禁用行動電話、電腦等3C產品照相或上網等新規定,也是15日起生效;但罰則明年1月1日才生效,汽車罰3000元、機車罰1000元。
交通部說,各項交通處罰新規定,是依據5月30日新公布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新修正案訂定。1011013

交通處罰新制/酒駕載未滿12歲童 吊照兩年

交通處罰新制/酒駕載未滿12歲童 吊照兩年

自由時報 – 2012年10月15日 上午4:28

〔自由時報記者蔡偉祺/台北報導〕新修訂「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今天上路,闖越平交道最重處罰六萬元,酒駕附載十二歲以下幼童,則將吊照兩年,但高速公路未依規定繳交通行費,逾期罰鍰則降至三百元。至於禁止駕駛人使用手持行動裝置的「低頭族」條款,雖延至明年一月一日才正式開罰,但警方即起將展開勸導。
闖越平交道 最重罰6萬元
交通部表示,即日起生效的新制有,闖越鐵路平交道罰鍰,從六千元至一萬兩千元,提高為一萬五千元至六萬元;原本酒駕且附載未滿十四歲者,肇事將吊扣駕駛執照兩年規定,也修正為附載未滿十二歲者,不論有無肇事,就加重處罰。
逾期未繳國道通行費 罰300元
先前汽車行經高速公路不依規定繳交通行費,可處三千元到六千元罰鍰,但考量處罰和每站四十元通行費不成比例,未來除強行闖越行為,將改為經書面通知補繳,逾期未繳才開罰,罰鍰也降為三百元。
至於取締低頭族違規的實際執法方式,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長黃勢清表示,應和現行取締未繫安全帶類似,主要是在攔查、路檢等勤務時一併執行取締。
低頭族駕駛 延至明年開罰
黃勢清指出,條例認定的違規需以「手持」方式使用,已有基層員警反映,若民眾將手機或電腦放在大腿、儀表板或副駕駛座上使用,並未「手持」,擔心取締會引發爭議。
路政司長陳彥伯則說,該項條例雖僅對「手持」有相關規定,但若駕駛人駕車時有上述類似行為,也可視情況判定為「危險方式駕車」,可處罰六千元到兩萬四千元。
陳彥伯說,包括數據通訊、接發電子郵件、編輯或閱覽電子檔案、拍照、攝影,甚至是執行臉書、遊戲等應用程式,都是開車時的禁止行為。駕駛人除非已停車或臨時停車,否則不能操作或啟動智慧型行動裝置的相關功能。
陳彥伯強調,塞車或停等紅綠燈仍算是行駛在道路途中,也會開罰。明年起,汽車駕駛人違規將處罰三千元,機車騎士罰一千元。

http://tw.myblog.yahoo.com/a0932819204/article?mid=2504&prev=2505&next=2498&l=f&fid=62

2012年12月23日 星期日

提高酒駕刑度 李鴻源:擬朝「蓄意殺人」修法

提高酒駕刑度 李鴻源:擬朝「蓄意殺人」修法

作者: 劉品希 | 中央廣播電台 – 2012年9月26日 上午9:38

儘管政府陸續提高酒駕罰則,但去年的酒駕件數不減反增。內政部長李鴻源今天(26日)表示,包括內政部、交通部、法務部等部會將聯手修法,將酒駕致死的刑度從「過失致死」提高為「蓄意殺人」。不過,李鴻源表示,修法屬於法務部權責,將尊重法務部的專業。
內政部長李鴻源26日受訪時指出,從今年發生葉姓學生酒駕撞死人的事件之後,政府就相當重視酒駕問題。過去酒駕致死屬於「過失致死」,內政部建議改為「蓄意殺人」。
李鴻源說,酒駕致死若改為蓄意殺人,刑度差別很大,行政院要求法務部、交通部及內政部共同研擬相關措施,制訂更嚴謹的標準。
不過,李鴻源也表示,修法提高酒駕刑度屬於法務部權責,將尊重法務部的專業。他說:『(原音)當然修法是屬於法務部的事情,我們要尊重法務的專業,但是我們是做了這樣的建議。』
李鴻源表示,即使政府投入大量人力資源防堵酒駕,但酒駕事件仍層出不窮,令他感到相當遺憾,他希望修法提高酒駕刑度可以列為本會期優先法案。李鴻源也再次強調,政府對於打擊酒駕絕對不打折扣。
http://tw.news.yahoo.com/提高酒駕刑度-李鴻源-擬朝-蓄意殺人-修法-013800061.html

2012年12月22日 星期六

明年試辦 汽、重機考照前道安課

明年試辦 汽、重機考照前道安課

作者: 【記者張聖奕╱台北報導】 | 台灣新生報 – 2012年9月26日 上午12:16
有意明年考普通重型機車、普通汽車駕照的民眾可能要提早到考場了!公路總局昨(二十五)日表示,有意明年開始,試辦考照前舉辦兩小時道安教育課程,以增加民眾駕駛道德和正確道安觀念。
許多民眾給自己滿十八歲的生日禮物,許多人都是選擇考領一張機車駕照,更有的是考汽車駕照,如此一來,出入騎機車、開車可以正大光明,也無須跟警察玩躲貓貓。
台北交通局日前建議試辦報考「普通重型機車」駕照前,必須強制參加駕訓班的課程,只是預估費用將會高達數千元,消息傳出後,引起許多民眾反彈,甚至批評政府在這個經濟不好的時候還不替人民荷包著想。
公路總局表示,普通重型機車目前已有學科和路考,民眾只要會騎自行車再稍加練習後,路考通常不成問題,由於強制要求付費上駕訓班的作法值得探討,而公路總局預計從明年開始,除了普通重型機車外,另外也加入汽車考照一併試辦考照前增加兩小時的道路安全課程。
公路總局監理組組長謝界田,特別針對機車考照部分指出,民眾報考普通重型機車,只要會騎自行車,稍加練習、通過學科測驗和路考後就能取得駕照,強制要求參加駕訓班的規定是否合適值得探討。
因此公路總局傾向按現行規定實施,並規劃明年開始,在普通汽車與重型機車考照前,由監理所派員免費教授道安課程兩小時,以增加民眾的駕駛道德和正確道安觀念。
陳姓家長表示,公路總局的作法值得鼓勵,她的小孩考照只要提早兩小時到考場就好,沒有什麼影響。現在公路總局各監理站、處平時也有下鄉考照服務,若是如此實施,也可以順便對辦理監理的民眾進行宣導,也會有一定的效果。
http://tw.news.yahoo.com/明年試辦-汽-重機考照前道安課-161655356.html

酒駕罰款將提高到九萬 同車不勸阻罰三千

酒駕罰款將提高到九萬 同車不勸阻罰三千

中廣新聞網 – 2012年9月20日 下午9:27

有鑑於酒駕肇事意外不斷發生,現行罰則似乎仍不夠重,因此,交通部將修法,把酒駕罰鍰上限從新台幣六萬元提高到到九萬元,值得注意的是,同車乘客明知駕駛酒駕而不勸阻,也將處每人三千元罰鍰,希望這項修法明年上半年就可以實施。(閻大富報導)
國內酒駕的罰則已經相當嚴,但最近仍發生不少酒後駕車,導致死傷嚴重的事故。交通部長毛治國表示,從做功德的角度,一定要加重處罰。
交通部會將「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月底前報行政院,根據修法,酒駕罰鍰仍是一萬五千元起跳,但上限提高到九萬。
另外,汽車駕駛人五年內酒駕違規兩次以上、不依指示停車接受檢查或拒絕接受酒測者,一律罰九萬元。修法也增加酒駕連坐規定,同車乘客明知駕駛酒駕不勸阻,每人將處三千元罰鍰,如果共乘者年齡在十四歲以下,依法可罰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
http://tw.news.yahoo.com/酒駕罰款將提高到九萬-同車不勸阻罰三千-132717764.html

2012年12月21日 星期五

酒駕連坐 同車乘客每人罰3千

酒駕連坐 同車乘客每人罰3千

作者: 黃如萍╱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2年9月21日 上午5:30
中國時報【黃如萍╱台北報導】
開車的人注意了!明年起,酒測最低容忍值從每公升○.二五毫克降為○.一五毫克;且將增加連坐,乘客若明知駕駛人酒後違規駕車而不勸阻並同車,每人罰三千元。拒絕酒測罰最高額九萬元,並當場沒收汽車、吊銷駕照。
降低酒測最低容忍度的新法適用初次領駕照未滿兩年、職業駕駛人、未領駕照者,交通部預計十月底公布,明年初上路。酒測連坐、累犯加重處罰、提高酒價最高罰鍰與強制酒測等規定,交通部下周送行政院轉立法院審議,預計明年上半年即可施行。
交通部推算,酒測值改○.一五毫克後,體重六十公斤成年人,啤酒應不超過兩瓶,紅酒不超過三分之一瓶,威士忌等烈酒不能超過七十二西西。
「司機酒駕,同車旅客應勸告不得開車;若不聽,下車打電話檢舉!」交通部長毛治國昨日罕見的措辭嚴厲表示,酒駕處罰修法從嚴,援用日本作法,同車乘客將連坐,每人罰三千元。若有十四歲以下孩童,處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駕駛人為孩童的父母親等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將受雙重處分。
交通部路政司長陳彥伯解釋,若民眾搭公車、客運等大眾運輸系統或計程車,上車後才知道司機酒駕,旅客基本上不會被連坐處分,但提醒應盡快下車並向相關單位檢舉,以維大眾安全。
酒駕罰鍰也從目前的一萬五千元至六萬元,提高為一萬五千元至九萬元。修正草案還增加累犯處罰,五年內若違規酒駕兩次,處最高罰鍰九萬元,吊銷駕照;若致使重傷或死亡,終生不得考領。
此外,因常有駕駛人拒絕酒測,修法特別增加強制酒測規定,違者遭處九萬元的最高罰鍰,並當場沒收汽車、吊銷駕照,需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http://tw.news.yahoo.com/酒駕連坐-同車乘客每人罰3千-213000208.html

2012年12月20日 星期四

怠速開罰惹怨 環署:逾30度免罰

怠速開罰惹怨 環署:逾30度免罰

作者: 侯俐安╱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2年9月7日 上午5:30
中國時報【侯俐安╱台北報導】
汽機車怠速逾三分鐘取締的政策,難以執行且惹民怨。環保署考量氣候因素,修正《機動車輛停車怠速熄火管理辦法》,未來氣象局預報最高溫逾卅度的縣市不取締,計程車排班候客、雨天影響稽查儀器判讀也不開罰,九月底公告上路。
今年六月一日起,全國開始取締汽機車停車不熄火逾三分鐘,機車罰鍰從一千五百元起跳、汽車從三千元起跳、大型車五千元起跳,可連續處罰。因入夏以來高溫不斷,執法引發民怨,至今只有台南市環保局開出一張罰單。
環保署空保處科長胡明輝表示,當車子停在太陽下,車外溫度卅度時,車內溫度會飆上六十度。行政院規定超過廿八度「辦公室可以開冷氣」,職業駕駛人大多認為「車就是辦公室」,現行規定對司機不太公平。
修正後新規增列「高溫免罰」條款。未來只要氣象預報當天高溫逾攝氏卅度就不取締。空保處長謝燕儒表示,若氣象預報未達卅度,但實際量測時,「紅外線儀器顯示溫度超過卅度,也不稽查。」
其他符合免罰條件包括排班計程車、正有任何人上下車的車輛,或下雨影響稽查儀器判讀,實施道路救援等車輛,皆不開罰。
謝燕儒表示,各縣市環保局在學校、醫院、風景區、車站、大型購物中心和飯店六大重點區域稽查,六、七月共稽查兩萬九二二二輛次,開出一張三千元罰單。
不過,計程車工會仍希望環保署「再人性一點」,將高溫免罰降到廿八度。業者指出,天氣預報卅度時,實際溫度可能會更高,車裡像個大烤箱,客人不敢上車;也有人認為貨運司機很辛苦,夜間駕車需要在路邊或高速公路休息站補眠,希望標準再放寬。台南市環保局則建議定出「低溫免罰」標準。
謝燕儒表示,每年冬天空氣品質較差,不考慮「低溫免罰」;高速公路休息站不在管制範圍內,路邊休息則不宜怠速開冷氣,「卅度以上免罰是最後底限。」
http://tw.news.yahoo.com/怠速開罰惹怨-環署-逾30度免罰-2130005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