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是否覺得台灣的「交通」很亂呢?加拿大官方的旅遊報告就指出,台灣市區交通很擁擠,駕駛常不守規矩,機車經常在車流中穿梭,要加拿大國民來台灣,一定要小心;其實這種感覺,許多歐美旅客都有,比起加拿大等國家筆直、車又少的道路,台灣的車子的密度實在很高。
觀光局說,這樣的意見會聽進檢討,還說其實台灣大眾運輸做得不錯,也是有很多優點。
TVBS記者汪倩如:「台北的街頭車子非常多,您習慣嗎?現在有國外的官網警告,來到台灣,走在路上要小心。」
發出提醒的,就是加拿大外交與國貿部的旅遊報告,要加拿大人來台要留意路況,說台灣駕駛習慣差,開車得小心,尤其騎機車更危險,因為台灣的機車都會在車流中穿梭,就連用路人也不守法,總之就是台灣的交通好亂,其實歐美旅客都有同感。
旅客:「(交通)太忙亂、太擁擠,太多摩托車,要很小心注意,有一點(亂),(走在路上)要集中注意小心。」
也難怪外國人不習慣,台灣機車總量衝上1千1百多萬台,慢車道裡,機車、公車擠成一團,比起加拿大等國家,又寬又大、沒什麼車的道路,真的不一樣,實在也是地理條件和國情就有差異。
觀光局主秘張錫聰:「我們做了很好的人車分流,機車道、機慢車,還有快速車輛的這種分流,特別是我們大眾運輸的部分,像捷運啊、高鐵所做的,其實都是很多優點。」
靠大眾運輸工具補強,觀光局也強調,交通狀況
也會納入檢討,可別讓亂馬路,先把觀光客嚇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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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13日 星期四
2012年12月12日 星期三
走路低頭族 交通部不排除罰行人
【台灣醒報記者蕭婉寧台北採訪報導】走路玩手機要不要開罰?雖然立法院已經一讀通過,騎車、開車低頭族將予以罰款,但行人方面卻沒有規範。立委葉宜津受訪時表示,法條的制定與當事者行為相關,行人在未使用交通工具下,較難規範。但交通部專員表示,若未來情形嚴重,不排除對行人罰款。
針對行人是否開罰的部分,交通部監理科專員李小姐進一步說明,目前雖沒有研擬相關的草案,但未來若情況越來越嚴重,不排除就行人使用手機的行為,擬定相關法案規範,以維護交通安全。台北市交通大隊分隊長曾郁涵表示,因為針對汽車、機車低頭族罰款之法案尚未三讀通過,還沒開始取締,目前取締對象還只是以車輛在行進過程中使用手持電話,且有數據傳輸行為(包括傳簡訊、上網等)作為標準;雖然現在已經有許多因玩手機遊戲而發生事故的案例,但還是得等未來立院通過後,才會開始取締。
民眾林小姐表示,雖然邊走路邊使用智慧型手機會影響專注程度,不過遵守交通號誌還是不成問題。而對於行人列入罰則部分,她認為台灣智慧型手機還沒造成太大的問題,應該再觀察一陣子。
2012年12月11日 星期二
國道時速78公里 開太慢罰5千
國道時速78公里 開太慢罰5千
〔自由時報記者胡健森/宜蘭報導〕一般民眾可能知道,在國道上開車最低速限是60公里,但這只對了一半,如果行駛在內側車道,即使時速維持在60公里以上,仍可能會收到一張車速過慢的5000元罰單!
內側車道 另有規定縣議員林棋山昨天在縣議會上表示,最近接到2張民眾投訴的罰單,指在國道5號開車,一人時速78公里、另一人時速76公里,卻都被國道警察拍照開單告發,事由都是「慢速小型車違規行駛內側車道」;但一般民眾的認知都是最低速限60公里,哪裡知道內側車道還有另外的速限規定?交通部及國道警察宣導不足,導致不知情的民眾無辜受罰,實在很過分。
從縣警局交通隊長退休、轉任立委陳歐珀服務處主任的李坤祥認為,一般民眾可能只曉得內側車道是用來超車的,不清楚另有不同的最慢速限規定,相關單位在這部分的法條宣導確實有不足之處。他建議,如果民眾時速沒有相差太多,也未造成後方車輛回堵現象,員警執行勤務時,應給予寬限值,並多以勸導代替取締。
國道第九警察隊隊長劉正吉解釋說,由於之前其他國道經常有民眾投訴,指慢速車占據內側車道,嚴重影響車流順暢,但警察卻都不處理,因此才規定內側車道(超車道)以最高速限減少10公里為最低速限的標準。
以國道5號為例,最高速限90公里,如果行駛在內側車道,車速低於80公里,將依法開罰。
劉正吉說,以前可能宜蘭地區較少針對這方面進行取締,民眾比較不瞭解,將會加強宣導,並協調工務單位增設告示牌等,但還是呼籲民眾要多加注意相關規定。
2012年12月10日 星期一
高速路爆胎 3動作保平安
高速路爆胎 3動作保平安
民眾開車在路上,若在低速市區道路爆胎也就罷了,車速不是很快情形下,車主大都可以即時控制並且停車,但在高速公路與快速道路車速十分高地方爆胎,若是處置不得宜,除了危及車主與車內乘客的安全外,也會對於附近的車輛造成難以躲避的危險。
根據國道高速公路局所提供的資料顯示,近來高速公路發生多起因車輛爆胎所引發之重大交通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及人員重大傷亡。九十七年一月至九十九年三月交通事故分析,因「爆胎或車輪脫落」而肇致A一類事故有二十八件,二十九人死亡,四十九人受傷。為維護高速公路行車安全與秩序,高公局呼籲民眾應具有輪胎正確使用知識。依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規定,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前,應妥為檢查車輛,在行駛途中不得有車輪、輪胎膠皮或車輛機件脫落、輪胎任一點胎紋深度不足一‧六公釐等。
萬一遇到高速公路或快速道路高速行駛時爆胎,國道高速公路局表示,這時應緊握方向盤,不要猛踩煞車,同時放鬆油門,減緩速度,保持車向正前方並滑行至路肩,啟亮危險警告燈,並於車輛後方五十至一百公尺處樹立車輛故障標誌,警示後方來車,再利用高公局免付費電話通報交控中心求援。
2012年12月9日 星期日
自動怠速熄火和油電車都可避免受罰
自動怠速熄火和油電車都可避免受罰
汽機車怠速不能超過三分鐘的新制,今天(1號)正式上路,六月一號違反者機車將罰台幣一千五、小型車三千元、大型車則罰五千元。要避免受罰,除了直接熄火,民眾也可以選擇配備「怠速熄火自動啟閉裝置」或是油電複合動力的汽車,而機車目前也有配備怠速熄火的車款,預料未來幾個月都會是詢問度高的熱門產品。(閻大富報導)
環保署所定的管理辦法規定,機動車輛停車怠速只要超過三分鐘,就應該關閉引擎熄火,而經要求未改善,可以按次處罰。目前已經有國內、外車廠開發出「引擎怠速熄火自動啟閉裝置」,透過引擎電腦偵測,當車輛停下來不論是等紅燈或是路邊停車,引擎便會自動熄火,要啟動時又會自動點燃引擎繼續前進。
另外,油電複合動力車型的引擎和電動馬達會交互替換運作,當車輛停下時,引擎便會自動進入休工狀態,國產油電複合動力車廠公關經理喻曉忠說,因為靠電能,就沒有排放廢氣的問題。
但除了機車外,目前配備怠速熄火或油電複合動力的汽車價格較高,民眾是否會考慮選擇,短時間恐怕很難有定論。
http://tw.news.yahoo.com/自動怠速熄火和油電車都可避免受罰-054540037.html
2012年12月8日 星期六
藐視重機族? 有停車場立禁牌 車友怒
〔自由時報記者郭顏慧/新北報導〕交通部開放所有大型重機車(五百五十CC以上)可比照小型車停放路邊停車格或各式路外停車場,但有車友發現新北市板橋一處公有停車場張貼「禁止重型機車進入」公告,相當不滿;市府交通局表示,去年已發文通知各停車場業者,不得禁止重機車入場停車,將去電了解情形並要求業者改善。
有重機車騎士日前在網路上PO文,質疑板橋區溪洲公園平面停車場,公然張貼禁止重機車入場停車公告,有歧視重機車族的感覺。消息傳出後其他車友同表不滿,有車友認為,騎重機車外出卻連公有停車場都不能停車,難道重機車族是「細漢仔」嗎?
交部已公告視同小型車
況且,交通部已公告大型重機車停車視同小型車,須依相關規定停放,新北市政府公有停車場卻公然禁止重機車停車,莫非中央和地方對重機車停放規定有兩套標準?
新北市交通局澄清,九十六年時就已公告全市各公有路外停車場(台北大學地下停車場除外)及路邊小型停車位不得禁止重機車停放,很訝異溪洲公園停車場會張貼禁止重機車進入公告,將要求業者立即撤下。
http://tw.news.yahoo.com/藐視重機族-有停車場立禁牌-車友怒-202317675.html
2012年12月6日 星期四
汽車闖平交道 最重罰6萬
有鑒於汽車闖越平交道除造成龐大財物損失、嚴重影響交通秩序外,更使每日數十萬的鐵路乘客生命安全遭受到威脅,立委李昆澤等二十位委員連署研擬「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五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仿造酒駕模式,視情節輕重處闖越平交道者一萬五千元至六萬元罰款。這項提案昨(二)日經院會一讀程序,交由交通委員會審查。
李昆澤在提案中指出,日前發生砂石車闖越平交道致使與台鐵太魯閣號列車相撞,這起事故除造成鐵路及列車損壞、財物損失金額高達二點二億元、影響七萬多名乘客,並創台鐵最大誤點規模外,更使台鐵列車司機當場死亡及車上二十四人受傷。從這種慘痛教訓可知,汽車闖越平交道除了造成龐大的財物損失、嚴重影響交通秩序外,更使每日數十萬的鐵路乘客生命安全遭受到威脅。其次,他表示,全國鐵路平交道共有五百三十七處,其中無人看守自動遮斷的平交道就占了全部的三分之二,而礙於經費短期內應無法以鐵路地下化或高架化減少鐵路平交道;且儘管近年來主管機關台灣鐵路管理局逐步增加警告設備或是派員於重點時間值守,惟鐵道安全仍需仰賴駕駛人有守法的觀念,否則平交道再多安全警告設備也沒有用。
再者,李昆澤認為,鐵路是國人最主要的城際大眾運輸工具之一,每日平均客運人數達四、五十萬人;是以汽車闖越平交道其致生損害於不特定公眾的課責程度並不亞於酒後駕車行為;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五條以一萬五千元以上至六萬元以下之高額罰鍰遏止汽車駕駛人酒後駕車行為,相較之下,現行法對於汽車駕駛人闖越平交道之罰鍰為六千元以上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無法達到遏阻警惕之效。因此,他連署提案修法,仿效酒駕處罰方式,提高闖越平交道罰款,依視情節輕重從罰款一萬五千元至六萬元,以保障旅客安全。
http://tw.news.yahoo.com/汽車闖平交道-最重罰6萬-160431948.html
2012年12月5日 星期三
酒駕累犯 捧罰金難消牢獄災
酒駕累犯 捧罰金難消牢獄災
中國時報【甘嘉雯╱桃園報導】
酒駕累犯要注意了!桃園地區唐姓、黃姓兩名駕駛,頻頻酒後駕車遭取締,法官從拘役開始判刑,累積三個月到六個月不等的徒刑,分別有四到五犯,兩人日前捧著錢以為易科罰金就了事,卻遭執行科檢察官駁回聲請,認為他們有酒駕惡習,若不服刑難收矯治之效。地檢署表示,四十歲的唐姓男子從民國九十八年起遭酒駕取締,法院在他首犯判他拘役五十五天,第二次判三個月有期徒刑,第三次判六個月。去年八月他又酒駕上路,在下午一點多遭警察攔查,酒精值高達一點三二,才過中午就滿身酒氣遭抓。
另一位黃姓男子的酒駕經驗更多,從九十三年起遭取締,第一次遭判拘役五十天,第二次判兩個月,第三次判三個月,第四次判四個月,第五次酒駕遭抓,酒精值達零點九五,這次法官判他五個月有期徒刑。
兩男酒駕分別為四犯及五犯,除判徒刑外,其實可以易科罰金,不過唐男準備十八萬兩千元,黃男準備十五萬元到地檢署執行科向檢察官報到時,卻遭駁回聲請,原因是根據刑法第四十一條第一項但書規定,「但易科罰金,難收矯正之效或難以維持法秩序者,不在此限。」法官雖判決得易科罰金,但檢察官不一定要批准。
檢察官指出,兩人皆有酒駕惡習,且酒精濃度高於標準值,若不讓他們服刑,難以收矯治之效。
兩名酒罪累犯當場傻眼,以為喝酒被抓判刑,罰錢就沒事,沒想到當場遭駁回,即刻入監服刑。
2012年12月4日 星期二
見發電池交換系統環保署按讚
見發電池交換系統環保署按讚
工商時報【郭文正】
環保署副署長葉欣誠特別代表環保署南下參加見發公司主辦的電池交換站發表會,對於該公司的努力與高雄市環保局的全力推動相當讚揚,而環保署也將持續推動電動車電池交換營運系統,協助發展臺灣電動車產業,盼以商業模式和技術創新,打造臺灣成為一電動車應用領先的國家,將低碳、減碳概念傳遞到民眾內心深處,並成為生活上的習慣。葉欣誠表示,政府目前全力推廣電動車,針對電動汽車部分,行政院已經核定經濟部所提「智慧電動車發展策略與行動方案」,預計自99年至102年內,於全國建立10個示範運行專案,每案目標為運行約300輛電動汽車,共計約3,000輛,該署配合該方案,也編列3億元補助業者建置智慧電動車電池交換系統。
而針對電動機車部分,行政院也已經核定經濟部所提「電動機車產業發展推動計畫」,補助購車民眾8,000元至11,000元,預計5年內(98年至102年)推動電動機車國內銷售達16萬輛及國外銷售達36,500輛。另外該署及相關單位也在推廣電動巴士,國內目前已有2家業者可以生產電動巴士並通過相關檢驗,可以合法掛牌行駛於道路上。以上都顯示出政府部門投入推廣電動車的決心。
對於現階段電動車問題點及電池交換系統推廣必要性方面,雖然大眾也知道電動車在行駛時是零污染排放,相較於傳統內燃機引擎汽機車而言,是最值得推廣的環保交通工具,但以電動機車為例,目前存在的幾個問題點,以及該署積極推廣電動機車電池交換系統的原因,一、降低電動機車購置價格:扣除工業局及地方環保局之補助後,電動機車已較市售汽油引擎機車之價格(約6萬元)為低,不過民眾會擔心後續需1.5萬元至2萬元的更換電池費用,透過加入成為電池交換系統會員,除了買車時附上的電池,民眾就不需再花費購置其他電池費用。二、快速更換電池,節省電動機車電池充電時間:目前所生產的電動機車雖搭配抽取式鋰電池,為仍有充電時間長而不方便等問題。電池交換系統的交換機台可在3分鐘內完成交換,解決此一問題。也就是把花時間的事留給交換站來做,民眾只要花交換電池的時間,大大提高方便性。三、延長電動機車續航里程:目前電動機車在馬力、爬坡力等性能已可與傳統汽油引擎機車匹敵,惟續航力性能尚嫌不足,交換系統可大幅延長續航力。四、做到像機車加油一樣的方便性:交換系統為減輕電池組單元的重量,電池業者可以搖籃到搖籃經營模式,維持電池使用的最佳管理狀態,降低電池使用的耗損風險。五、提高電池使用率,達到節能減碳之目的:電容量降低至80%以下汰換之電池,可由業者統一移作如電網儲能之其他用途。
由於電池交換系統是推廣電動車的有效方式之一,環保署先從電動機車著手鼓勵業者建置電動機車電池交換系統,並於去(100)年6月14日訂定「電動機車電池交換系統補助辦法」,預計補助兩家業者建置至少30座電池交換站的交換系統,見發公司所提補助案也已經於去年12月21日進行審查通過,目前正在進行後續計畫修正及核定的相關作業,相信很快就可以正式的將整個交換系統建立起來,讓市民可以體驗電動機車電池交換系統帶來的好處。
2012年12月3日 星期一
兒童十大安全新聞 交通意外就占六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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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照片 兒童十大安全新聞 交通意外就占六成
寒假結束中小學陸續開學,不過去(100)年在外在環境不安全,兒童疏於照顧下,造成意外頻傳。根據靖娟基金會公布去年兒童安全十大新聞顯示,以交通意外最大宗、占比高達六成,而娃娃車超載、受困,未使用安全座椅等,更是常見的兒童安全漏洞。
由84位各界專家及實務工作者,選出須要再次關注的兒童事故新聞中,統計發現100年有192則兒童事故傷害新聞,共導致51名12歲以下兒童死亡、336名兒童輕重傷。靖娟基金會執行長林月琴表示,娃娃車超載相當常見,而且7歲以上學童並不適合搭乘娃娃車,稍微緊急煞車就可能造成頸椎受傷,同時建議家長可以多問問孩子乘車狀況,或是常去園所、或是補習班走動,並且教育孩子若被獨留在車內,可以到駕駛座按喇叭自救。
今(101)年2月起,小客車後座必須繫安全帶,為了提供家長充裕的準備時間,12歲以下幼兒則是要到今年8月才會正式執法。但去年曾有嬰幼兒未使用兒童安全座椅,在車禍中不幸喪命的意外事件,再加上市售安全座椅種類多,因此家長更要謹慎選擇。
常見的兒童安全座椅共有三大類,分別是0至1歲後向式安全坐椅,1至4歲前向式安全坐椅,以及4歲以上、140公分以下的安全輔助墊。除了選擇正確的安全座椅,再依照規定使用安全帶,就能有效保護幼兒的乘車安全。
林月琴提醒,市售安全座椅種類多、價格落差大,選擇第一步應認明合格標章,再依家中寶貝的年齡、體重選擇適合的安全座椅,並依指示固定在汽車後座,搭配安全帶使用。
像是育有一兒一女的吳小姐,家中一口氣就準備了兩種安全座椅。過去曾有搭計程車緊急煞車,小朋友從後座衝向前座的危險經驗,因此妥善使用安全座椅,成了吳小姐開車前最重要的步驟之一。
另外,兒童三大危機分別是「環境真危險」、「大人常疏忽」及「心態僥倖多」,靖娟基金會提醒家長及老師在日常生活中謹慎照顧,讓孩子們期待安全長大不是夢,確保國家未來主人翁的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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