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10日 星期二

車輛怠速罰則將上路

中央社記者陳朝福高雄6日電)車輛怠速罰則將上路,高雄市環保局今天規劃於學校接送區、風景區停車場及餐飲業等場所,加強向民眾宣導,除可節能減碳,也可避免受罰。

高雄市環保局表示,環保署已完成「機動車輛停車怠速熄火管理辦法」,規定管制對象及機動車輛於管制場所、地點以怠速停車時,怠速時間應符合中央主管機關規定,違反規定者,處新台幣1500元以上6萬元以下罰鍰,並得要求改善。
環保局指出,「怠速」是指機動車輛停車時,仍維持引擎持續運轉的狀態,在日常生活中最常見的情況,就是中小學學生家長於上、下課為接送便利,或者遊覽車司機為維持車內涼爽,而未將引擎熄火繼續發動冷氣怠速運轉。
「怠速」將導致車輛排放高濃度廢氣,嚴重影響空氣品質及民眾健康,高雄市環保局說,車輛怠速所排放一氧化碳、碳氫化合物及氮氧化物等,對人體健康有害。養成停車後立即熄火習慣,除了車子不易磨損,還可減少燃油消耗。
高雄市環保局規劃在最常見車輛怠速的場所,例如學校接送區、風景區停車場及餐飲服務業等,加強向民眾宣導。1001206
http://tw.news.yahoo.com/高市罰怠速-學校接送區先宣導-045725156.html

2012年1月9日 星期一

急煞、亂換車道! 新手駕駛狀況百出

急煞、亂換車道! 新手駕駛狀況百出

TVBS2011年12月4日 下午6:59
有很多人拿到駕照3個月,卻不敢實際上路開車,TVBS實地到駕訓班,看學員如何訓練,也上路測試,在市區還有山路,新手駕駛又會怎樣狀況百出,教練建議,開車的不二法門,除了熟練基本動作,還要細心大膽,才可以應付各種突發狀況。
駕訓班教練徐登庭VS.學員:「停,帶剎車...你這剎車也(踩)太重。」

緊急剎車、上坡起步倒退嚕,這些動作都會被扣分,駕訓班學員手忙腳亂,剎車打檔重新再來過,但真實上路可不是「扣分」,這麼簡單。

TVBS記者林奕岑:「有駕照不代表會開車,走出外面的世界,才算真實考驗。」

狀況一,鬧區街道,摩托車鑽來鑽去,汽車搶道,閃避不容易,新手駕駛就像誤入叢林的小白兔,想開又不敢開,後方車輛直按喇叭。新手駕駛VS.駕訓教練林池:「加油,加油。」

狀況二,開車上山,光是看陡坡,魂就先飛一半,一個接一個的轉彎,碰上對向會車,抓方向盤都會抓到手心出汗。新手駕駛VS.林池:「它(油門)加重,車會很危險,油門鬆,油門鬆。」

好不容易完成道路駕訓,就像坐了一趟雲霄飛車,問題出在哪,教練說分明。林池:「隨時保持視距,隨時保持剎車、停車的距離。」

原來除了基本動作要熟練,還要能眼觀四面,新手上路就像走天堂路,小心謹慎,遇到突發狀況,才不會手忙腳亂。

2012年1月8日 星期日

酒駕罰不怕!警署建議加強道安講習時數

酒駕罰不怕!警署建議加強道安講習時數

作者: 【記者許志煌/台北報導】 | 台灣新生報2011年12月3日 下午10:58
內政部警政署交通組副組長莊鴻鈞昨(三)日表示,對於酒駕犯者,除了加重罰責以外,教育與宣導工作也很重要,也因此警政署最近建議交通部,應該要加強酒駕犯者道安講習時數。另,警政署也建議交通部,是不是比照國外做法,將酒測值○‧二五要處以行政罰部分,再調降到○‧一五,也就是喝酒之後就不可以再開車,只是交通部還沒有做出回應。
立法院上月日三讀通過修正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條文,將酒駕犯者(酒測值超過○‧五五毫克)刑責提高至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酒駕致死者判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雖然酒駕罰責大幅提高,可是,近日依然發生多起與酒駕有關的交通死亡事故,顯示酒駕情況並沒有受到有效遏阻。
莊鴻鈞昨天上午受訪表示,自從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修法完成三讀,警政署就展開宣導,現在也加強執法。他說,過去對於酒測值達到○‧五五毫克,因為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先詢問檢察官是否將行為人移送,可是刑法一百八十五條之三完成修法三讀,已經改為二年以下有期徒刑,依照規定,都要移送。而若酒測值○‧五五毫克以下,有不能安全駕駛的事實,一樣可以詢問檢察官要不要移送。他強調,主要是法律修正之後,罪責比較重,一定是要移送法辦。
至於近日有多起交通事故與酒駕有關,莊鴻鈞指出,本來酒駕車禍事故就占交通事故死亡人數的第一名,所以酒駕事故算是很嚴重的一種情況;現在修法完成三讀之後,雖然警政署已經展開宣導,大概有些民眾知道,有些不知道,另一方面,天氣慢慢轉涼,喝酒狀況就會比較多,所以,警政府近日不得不特別加強勤務作為。
對記者詢問,站在警政署立場,會不會認為,現刑罰對酒駕所處以的罰責依然太輕,莊鴻鈞表示,就這一部分,警政署是有建議交通部,應要再加強酒駕犯者在道安講習時數。可惜的是,交通部還沒有對此做出回應。另外,他說,上回警政署也建議交部,是不是可以比照國外,將酒測值○‧二五要處以行政罰部分,將門檻再降到○‧一五,也就是喝酒後就不可以再開車,凡是酒測值超過○‧一五者就開罰,可是,這一部分交通部也沒有做出回應,也因此,讓民眾會心存僥倖,以為喝個二、三杯沒有關係。
莊鴻鈞強調,特別是對於酒駕的累犯,交通部最好是能夠調高道安講習的時數,讓酒駕犯者知道酒後駕車真的很危險,增加道安講習時數,除可以加強民眾對於現行法令的認知,也可以讓酒駕犯者體認到酒駕對社會所產生的危害。
http://tw.news.yahoo.com/酒駕罰不怕-警署建議加強道安講習時數-145835789.html

2012年1月7日 星期六

交通部預估 國道初二 初三最塞

交通部預估 國道初二 初三最塞
新頭殼newtalk 2012.01.06 柯昱安/綜合報導
交通部今(6)日舉行記者會,並公布今年春節9天連續假期疏運計畫。高速公路局局長曾大仁預估,大年初二(24日)、初三(25日)國道車流量將爆增,尤其年初三車流量將上看300萬量,往來北高單趟恐怕得花上7小時。
交通部長毛治國表示,由於今年春節假期長達9天,返鄉日分散,因此交通尖峰預期將不會創新高,但大年初二(24日)、初三(25日)適逢多數民眾計畫出遊,南下與北上各路段都有可能壅塞,他建議民眾在此時盡量避開高速公路,節省旅遊時間。
高公局表示,開車民眾可利用9天假期期間,每日上午0時至7時的暫停收費時段,以及年初四(26日)、初五(27日)上午9時至下午3時的高乘載管制時段上路。高公局也再次呼籲民眾「往來台中走國1,南北長途走國3」,短途用路則是選擇地方道路,以分散國道大量車潮。
而每逢連續假期,國道5號雪山隧道的壅塞狀況相當嚴重,毛治國也強調,今年國道5號的疏運重點將會以公路客運為優先,因此他建議民眾到宜蘭旅遊多利用公路客運,將會比自行開車節省約30分鐘。
東部鐵公路疏運方面,公路總局也表示,行駛國道5號的國光、首都,以及葛瑪蘭3家客運公司每天將會增加500車次,並會視情況機動加班。台鐵今天也宣布東部幹線將會加開22車次,其中12車次為太魯閣號,預期可望節省旅客往返時間
http://tw.news.yahoo.com/交通部預估-國道初二-初三最塞-063439054.html

2012年1月6日 星期五

雪隧增監測系統 加強取締違規

雪隧增監測系統 加強取締違規

作者: 黃如萍╱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2011年12月3日 上午5:30
中國時報【黃如萍╱台北報導】
用路人注意了!北宜高速公路雪山隧道增設自動偵測事件功能系統,交通部昨日指出,一百三十四處的閉路電視、十六處的避車彎及八處視線較差的路段都將加裝該系統,農曆年前完工,用路人若任意變換車道、故障車或有人走在車道上等車道上車流不正常的情形,監測系統即會鎖定錄影,員警將立即處理及開罰。
高公局統計,雪隧每月約發生一百起故障車事件,影響車流,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總工程司連錫卿表示,增設偵測系統後,取締違法故障車將更方便,依法最低將開罰車主台幣六百至一千兩百元。
此外,高公局全球資訊網路平台,將增設施工道路封閉的相關資訊,連錫卿表示,民眾在官網中可透過三條不同的路徑,查詢高速公路的全部施工道路封閉資訊,並可下載施工圖及引導改道路線,帶著上路,查看方便。
另針對交通量較大的高速公路路段,高公局將闢設輔助車道,連錫卿說,國道一號中山高速公路增設民雄交流道,預計下周將可提前完工,今年底前可開放通車,用路人往來嘉義民雄、新港與雲林北港、口湖的行車時間,最多可節省近十五分鐘,可進一步帶動雲嘉南地區的觀光及產業發展,提升城鄉生活圈競爭力。

http://tw.news.yahoo.com/雪隧增監測系統-加強取締違規-213000216.html

2012年1月5日 星期四

警力吃不消 別酒駕誤治安

警力吃不消 別酒駕誤治安

作者: 程炳璋╱特稿 | 中時電子報2011年12月3日 上午5:30
中國時報【程炳璋╱特稿】
酒駕新法實施,引起連串效應,除了民眾需面對罰責變重,基層警力也大喊吃不消。由於酒測值超過○.五五就必須隨案移送,戒護警力為之吃緊;基層員警擔心年關將屆,尾牙、飯局多,酒駕人數勢必暴增,恐排擠常態警力,喝酒誤治安,「代誌就大條」。
按常情,酒測值高的嫌犯大多醉得不省人事,絕大部分會送醫院治療,依照程序,尚未隨案移送的嫌犯在送醫期間需派警力戒護,依一名嫌犯由兩名警力看顧的規定,對基層派出所深夜警力勢必出現調度吃緊的問題。
一般分駐派出所,平日一個晚上逮到三、四個酒駕嫌犯是常有之事,未來年關一到,公司尾牙、私人飯局一攤接一攤,可預見觸犯公共危險罪的嫌犯人數將激增,屆時光是調度基層警力到醫院看守嫌犯,就夠頭疼了。日前台南市檢警連繫會報中,警方已向檢方提出相關的問題,目前仍需依照個案情況,由警方請示檢察官來認定嫌犯的現行犯身分,一切按照新法而為,該送就送,基層大嘆「艱苦到我」。


http://tw.news.yahoo.com/警力吃不消-別酒駕誤治安-213000612.html

2012年1月4日 星期三

立院三讀 軍人酒駕重罰

立院三讀 軍人酒駕重罰

中央社2011年11月18日 下午12:16
(中央社記者蘇龍麒台北18日電)立法院今天三讀修正通過陸海空軍刑法第54條,未來軍人酒駕將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30萬元以下罰金。
立法院院會日前三讀修正通過,將刑法第185條之3,有關服用毒品、麻醉藥品、酒類或其他相類似物品,以致於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駕駛者,規定從原本可判處1年以下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5萬元以下罰金,提高為2年以下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20萬元以下罰金。
國民黨團提案指出,有鑑於酒後駕車肇事率居高不下,嚴重危害用路人生命、身體及財產安全,如果軍人發生車禍事故,對國軍戰力及軍譽影響更大。
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趙麗雲說,陸海空軍刑法是特別刑法,日前立院修法通過酒駕重罰,特別刑法刑度不得低於普通的刑法的法理下,因此提案修正陸海空軍刑法第54條,加重軍人酒駕的刑責。
根據立院三讀通過的條文,軍人服用毒品、麻醉藥品、酒類或其他相類似物品,以致於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駕駛者,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30萬元以下罰金。與一般民眾相比,刑期相同、但罰金從20萬元以下,提高到30萬元以下。
而軍人酒駕致人於死或重傷者,陸海空軍刑法第54條現行條文就已規定,致人於死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可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這些部分沒有再做修正。
趙麗雲說,希望相關修法能夠杜絕軍人心存僥倖以身試法、酒駕肇事等行為。1001118

2012年1月3日 星期二

立院三讀修正陸海空軍刑法 提高酒駕刑度

立院三讀修正陸海空軍刑法 提高酒駕刑度

作者: 陳沂庭 | 中央廣播電台2011年11月18日 上午11:41
立法院今天(8日)三讀通過「陸海空軍刑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將酒駕刑責由原本的1年,提高至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30萬元以下罰金;若因酒駕致人於死者,則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俗稱「賴文莉條款」的刑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將酒駕刑責由原本的1年,提高至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20萬元以下罰金;若因酒駕致人於死者,則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國民黨立委趙麗雲表示,有鑑於陸海空軍刑法為刑法的特別法,刑度不得低於普通刑法,因此立法院18日三讀修正陸海空軍刑法第54條條文修正案,配合刑法修正後同步提高刑度。她說:『(原音)上一次的院會有通過一般刑法的185條之3,也就是大家稱為重罰酒駕的條款,那這一般人的酒駕加重刑罰,那陸海空軍的刑罰如果沒有隨之調高,就會有法理上適用的問題。所以我才會提案逕付二讀,今天也順利三讀通過。』
三讀通過條文明訂,服用毒品、麻醉藥品、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駕駛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30萬元以下罰金。致人於死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

2012年1月2日 星期一

酒測值達0.55// 酒駕今起加重刑責 一律隨案移送

酒測值達0.55// 酒駕今起加重刑責 一律隨案移送

自由時報2011年12月2日 上午4:38
〔自由時報記者陳恩惠、黃敦硯/台北報導〕汽機車駕駛人要小心了!警政署通令全國各警察機關,今晨零時起,若查獲酒測值達○.五五毫升的酒駕現行犯,一律隨案移送到各地地檢署;也就是說,今天起凡是違反公共危險罪的酒駕現行犯,不能再由親友直接從警局帶回家,不但要被移送檢方,若是晚間被查獲,還得在警局接受一夜調查,天亮後再移送地檢署。
酒駕現行犯 未肇事仍移送
過去,被警方查獲酒測值逾○.五五的酒駕現行犯,若沒有肇事,都可由親友陪同離去,而不必被隨案移送,但為因應立法院修法提高刑責,警方今起執行新措施;但警方頭痛的是,已有地檢署要求警方,將人送到檢方時,必須在現場戒 護,直到檢察官複訊並做出裁定後才能離開,如此警力負擔恐會大增。
從今天起,酒後駕車,若酒測值達○.二五、但未達○.五五,也未肇事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罰,不用移送;但酒測值達○.五五,或雖未達○.五五而有肇事,警方調查後都須將被告隨案解送到地檢署。
酒後勿開車 以免進地檢署
中央警察大學教授蔡中志研究,每瓶六百西西的玻璃瓶裝啤酒,體重約六十公斤的人若喝了五瓶,酒測值就可能達○.五五;至於威士忌、白蘭地等洋酒,只要喝兩百五十西西就會超過,高粱酒只喝兩百西西就超過;蔡中志說,體重越重者,得喝更多才會超過,反之亦然,但有時會因體質不同因人而異。
國人在天冷時特別愛吃的薑母鴨,因放進米酒,則吃多少碗薑母鴨會超標?蔡中志說,需視放的酒有多少量,以及湯滾多久而定,這部分不易量化。
一般來說,酒測值若達○.五五,會語無倫次,走路不穩,開車或騎車很危險,但有些人的體質特殊,對酒精的容忍力極高,即使達○.五五仍能神智清楚、行動無礙。
過去曾有駕駛酒測值已超標,但在現場接受「酒後生理協調平衡檢測」,卻全數通過,包括直線步行十公尺後迴轉走回來;雙腳併攏,將一腳抬高離地十五公分,靜止不動卅秒;雙腳併攏,兩手向前平伸,閉眼,輪流使用左、右手的食指觸摸鼻尖;閉眼,卅秒內朗誦阿拉伯數字;在兩個距離○.五公分的同心圓裡畫圈圈等五項檢測;但這畢竟是少數,且駕駛即使躲過公共危險罪,還是難逃被開交通罰單。
酒駕刑責 提高至兩年以下
立法院上月八日三讀通過修正刑法第一八五條之三,將刑法公共危險罪章的酒後駕駛,提高為兩年以下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廿萬元;酒駕致人於死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半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警政署解釋,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第二項規定,所犯最重本刑為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只要經檢察官許可,現行犯可以不用隨案移送。
所以過去警方取締酒駕時,酒測值超過○.五五,但沒有肇事,或雖有肇事、可是被害人僅輕傷,又或者現行犯本身行動不便、年紀太大,或身上有傷需送醫治療等,警方都會向檢察官請示,經許可就不用移送。立法院修法後,已沒有不解送的空間。
http://tw.news.yahoo.com/酒測值達0-55-酒駕今起加重刑責-律隨案移送-203804697.html

2011年12月31日 星期六

〈獨家〉追12年前燃料費挨批 監所:新舊法不同

〈獨家〉追12年前燃料費挨批 監所:新舊法不同 

TVBS2011年11月29日 下午8:54
積欠汽機車稅費的民眾要特別注意了,可別以為多年前的欠費沒有繳,過了追繳時間就沒事,台中一名黃先生,12年前將名下的小客車註銷,當時還有一筆4800元的燃料費未繳清,最近他又收到監理單位的催繳通知,他很不高興,認為5年的追繳時間已經過了,怎麼還來要錢,監理所解釋,90年開始汽機車的稅費徵收,變更成行政程序法,追繳時間確實是5年,但90年以前未繳費的,還是得依舊法15年來辦理。
> 黃先生拿出監理所寄來的汽車燃料費催繳通知單,他氣呼呼的說,車子在88年已經註銷牌照,過了12年居然還被要求繳費,讓他無法接受。

投訴人黃先生:「很奇怪,這已經註銷掉了,又要罰款又要寄單子來。」

看看監理所發給他的公文,明明寫著,汽車燃料使用費已經過了追繳時效,但卻還是要求清償89年積欠的4800元燃料費,和逾期罰款1800元。

台中市議員楊正中:「為什麼又要跟民眾寄通知來催繳,顯然是什麼,姜太公釣魚,願者上勾。」

民眾抱怨,追繳積欠燃料費的時間只有5年,都過了追溯年限怎麼還能再要錢,監理單位解釋,民國90年1月1日開始,汽機車稅費徵收,從原本的民法15年追繳時間,變更為公法的5年期限,才會有2套催費方式。

台中監理站副站長葉惠山:「行政程序法在90年1月1日之前,那以前請求時效是15年。」

監理所表示,光是台中地區,90年以前積欠汽機車燃料費還有6千件,目前都還在15年催繳範圍內,會不會統一變更追繳時間,得由交通部、法務部研議,在結果出爐以前,畢竟欠錢在先,民眾還是得乖乖繳費,對於其他守法的人才算公平。

http://tw.news.yahoo.com/獨家-追12年前燃料費挨批-監所-新舊法不同-1254389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