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辦道路考照 3年後全面實施
更新日期:2011/08/17 1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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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17日電)很多人考上汽車駕照卻不敢開車上路,交通部公路總局多年前就研究推動場外道路考照,今天宣布10月14日起試辦3年,陸續邀請民營駕訓班加入,預計民國103年9月全面實施。
公路總局說,汽車在實際道路的考照先由公路人員訓練所試辦,參與試辦的學員必須有16小時道路駕駛課程,比現在一般場內考照訓練課程多增加4小時,今年10月14日到明年9月為試辦期,但只限公路人員訓練所的學員。
公路總局為鼓勵民眾參加試辦,報名者還可享有訓練費減免新台幣2000元優惠,並在通過場內考照取得駕駛執照後,才能參加路考。
試辦場外道路考照的路線大約2.5公里,從土城金城路經清水路、青雲路再回金城路。路考項目包括路邊停車、行車前檢查及起駛前動作、變換車道、迴車、路口轉彎等;其中起駛前未繫安全帶扣16分,任意跨越兩車道行駛、違規超車、闖紅燈、未避讓執行任務的消防車、救護車都各扣32分。
公路總局說,路考時間約15分鐘,為不影響其他用路人,將避開尖峰時段,安排在上午9時到11時30分,下午1時到3時30分。
公路總局將在試辦1年後,檢視參加者和未參加者的道路駕駛行為有無差異,並陸續增加其他監理站及民營駕訓班也加入道路考照,如果成效不錯,預計103年9月全面實施。1000817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817/5/2x1uu.html
汽車考照加考道路駕駛 103年實施
更新日期:2011/08/17 18:55
公路總局將從10月開始,在「公路人員訓練所」試辦汽車考照加考「道路駕駛」,試辦期間要先拿到駕照,成為合格駕駛後才能參加,如果路考通過,公路總局將提供減免訓練費2千元的優惠。這項計畫預計試辦3年,希望103年底正式納入駕照考試科目之一。(閻大富報導)
公路總局規劃的試辦分3階段實施,由公路人員訓練所開始,參加試辦的學員將增加4小時道路駕駛課程,評分僅供參考,但公路總局提供訓練費減免2千元優惠,希望提高民眾參加意願。
公路總局監理組組長謝界田表示,考驗評分從上車前就開始,也包括上車後各項調整及檢查,初步路線規劃新北市土城金城路、青雲路和清水路,共計2.5公里,同時避開尖峰時間。謝界田說,考驗項目特別加入路邊停車,參加者都是有駕照的合格駕駛。
謝界田指出,試辦3年期間會逐步加入各地監理站及民間駕訓班共同參與,3年後由研究團隊進行評估,希望103年底能正式納入考照科目,到時就必須通過路考才能拿到駕照了。
小黃貼警語 未繫上安全帶罰後座乘客
更新日期:2011/08/17 05:30
許俊偉/台北報導 中國時報【許俊偉/台北報導】
小型車後座強制繫安全帶八月上路,明年二月正式開罰,原本規定違者罰駕駛。但交通部公路總局昨天開始向全台計程車發送宣導貼紙,未來車內只要貼有貼紙,視為「已盡告知義務」,未繫安全帶而遭取締的後座乘客,要自行負擔最高四千五百元的罰鍰。
立法院完成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小型車後座乘客若未繫安全帶,在一般道路可處一千五百元罰鍰,在高快速公路是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全都罰駕駛。宣導期半年,明年二月正式開罰。
但公總監理組也強調,計程車司機若有盡告知義務,後座乘客仍不繫安全帶,將不罰駕駛、只罰乘客,一般道路處一千五百元罰鍰,在高快速公路是三千元以上、四千五百元以下,且「依人頭計算」,有幾人沒繫就罰幾人。
一樣在高、快速公路,為何駕駛最高罰六千元,乘客只要四千五百元?官員表示,乘客非駕駛,違規不全然是乘客責任,所以罰則考量不同。
公總昨天也開始透過公會向全台近十萬輛計程車發送宣傳貼紙,呼籲運將黏貼,建議在右前座前方明顯處張貼一張、前座椅背頭枕後方處張貼兩張。否則後座乘客未來若被發現未繫安全帶,駕駛就要承擔責任。提醒民眾,若小黃車內已有宣傳貼紙,就視同駕駛已盡告知責任。
逼車肇事擬修法重罰
更新日期:2011/08/15 00:47
【台北訊】 民進黨籍立法委員許添財昨天表示,近日有大客車、聯結車因違規行駛且蓄意逼車造成車禍,他將提案修法,以公共危險罪加重處罰蓄意違規的大客車、聯結車駕駛。
許添財受訪表示,許多大貨車、大客車、聯結車行駛國道、快速道路時蓄意違規,不當超車並行駛於內車道,甚至有駕駛為貪圖便利,刻意逼車導致車禍,危害其他用路人生命和財產安全。
他說,近年來類似的違規駕駛導致車禍、傷亡案件逐年增加,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對此類違規處罰甚輕,只處新台幣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不能有效阻止駕駛人違規行駛,駕駛肆意違規無所忌憚。
許添財表示,他將提案修法,加重大貨車、大客車、聯結車駕駛蓄意違規的刑責,將肇事駕駛以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希望嚇阻不當駕駛行為,讓所有用路人都能快樂出門、平安回家。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815/128/2wvls.html
30℃以上 汽機車怠速免罰
更新日期:2011/08/12 04:11
〔自由時報記者施曉光、劉力仁/台北報導〕明年3月1日起汽機車怠速3分鐘以上將受罰,環保署昨天說明「機動車輛怠速管理辦法草案」,強調有設定2大排除條款,只要室外氣溫達30度以上,或各種特種車輛(吊車、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新聞轉播車…等)作業時,都可例外免罰,環保署本月將再召開公聽會聽取各界意見。
環保署主任秘書符樹強表示,怠速相關規定將有半年宣導期。環保署未來將在各縣市添購一台30萬元的紅外線測溫儀器,罰緩分別為機車1500元,自用小客車3000元,採按次連續處罰制,違規車主還可能必須強制參加講習課程。
對於室外氣溫達30度以上怠速免罰,環保署空保處長謝燕儒表示,之前研商會議中有人提出加拿大、香港有高溫排除條款,因而採納;但台灣夏天溫度很容易超過30度,是否就訂在30度,會再蒐集各界的意見。
此外,若非自願停車或塞車,就不算是怠速狀況,不會受罰。環保署指出,未來怠速處罰豁免對象包括:一、冷凍車、冷藏車,裝卸貨時不超過30分鐘,12噸以上不超過60分鐘;二、新聞轉播車進行轉播作業時;三、幼童專用車、遊覽車、大客車在乘客上車前15分鐘啟動引擎;四、排班計程車前3部排班車輛;五、其他包括作業中的吊車、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憲警巡邏車、工程車、教練車、救濟車、殘障用特製車、灑水車、郵車、垃圾車、清掃車、水肥車、囚車、殯儀館靈車等。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812/78/2wq7h.html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強制規定小型車後座乘客繫安全帶的新規 定今年8月1日起實施,宣導與開罰日期如說明,請各位鄉親配合辦 理以確保行車安全。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強制規定小型車後座乘客繫安全帶的新規 定今年8月1日起實施,宣導與開罰日期如說明,請各位鄉親配合辦 理以確保行車安全。
小型車後座強制繫安全帶的新規定今年〈100〉8月1日起實施, 有半年宣導期,如未依規定繫安全帶,明年〈101〉2月1日起開 罰,12歲以下兒童則有一年宣導期,從明年8月1日起開罰,請鄉 親配合以確保行車安全。
後座未繫安全帶罰則:
◎ 小型車行駛中,後座未繫安全帶
.罰駕駛人。一般道路1500元;高速或快速道路3000~60 00元
◎ 計程車司機需告知乘客要繫安全帶,若乘客仍未繫安全帶
.罰乘客。一般道路1500元;高速或快速道路3000~600 0元。司機未告知者罰駕駛人
◎ 4歲以下幼童搭小型車未安置於安全座椅
.罰駕駛人1500至3000元
◎ 4歲至12歲或18公斤至36公斤兒童,未安置於安全座椅或增高 型坐墊
.罰駕駛人。一般道路1500元;高速或快速道路3000~60 00元
開罰單無益於交通安全
更新日期:2011/08/02 00:17
台灣地區隨經濟發展產生運輸需求,為滿足運輸需求民眾購買機動車輛,其成長率在一九八○年代甚至達到二位數字,為解決機動車輛帶來公路或市區道路壅塞,台灣各級政府建了兩條南北高速公路,十二條橫向快速公路、北宜高速公路、省道系統、產業道路及市區快速道路、主次要幹道、服務性巷道等,台灣各縣市可及性與易行性已大為改善,隨著機動車輛增加,也造成各縣市公路或市區道路交通秩序雜亂,交通事故頻傳,交通部公路交通主管機關,各縣市道路交通主管機關、內政部警政署及各縣市政府警察局交通大隊,每個月舉辦交通安全督導會報,積極從「交通工程」、「交通執法」、「交通教育」三E,去增進道路交通安全,從內政部警政署統計資料可知,交通事故在二十四小時內死亡的A1類人數從二千年三三八八人降至二○一○年二○四七人,降幅達百分之四十,是值得肯定的成效。
從台灣地區各縣市每萬輛機動車輛交通違規舉發件數、每萬輛機動車輛A1類交通事故死亡人數、每萬輛機動車輛A1加A2類(超過二十四小時死亡)交通事故受傷人數、每萬輛機動車輛A1加A2類交通事故受傷件數及每人持有機動車輛數等五項交通安全指標,以二○一○年交通部與內政部警政署統計資料分析之,可發現一些異於一般經驗現象。
以各縣市每萬輛機動車輛交通違規舉發件數而言,以台北市為最高達一○四六○件,即台北市每輛機動車輛每年至少被開一次違規罰單,澎湖縣最低為七六○件,平均值為三一四○件,台北市交通違規舉發件數超過平均值三倍餘。
以各縣市機動車輛持有率而言,以高雄市與屏東縣最高,每人有一點一輛機動車輛,最低者為台北市每人僅有零點六九輛機動車輛,因為台北市捷運網密集,公車近五千輛,公共運輸服務極為方便,平均值為每人有零點九七輛機動車輛。
以各縣市A1+A2類交通事故肇事件數而言,最高者為新竹市,每萬輛機動車輛有一四一點九二件交通事故肇事件數,新北市為最低,有五四點二一件,平均值為九二點九一件,台北市高於新北市近一倍,從台北市交通違規舉發件居冠,但A1+A2類交通事故肇事件數卻很高,兩個指標不是正向相關,換言之,舉發率愈高不見得可使A1+A2類交通事故肇事件數減少。
以各縣市每萬輛機動車輛A1類交通事故死亡人數而言,最高者為台東縣,每萬輛機動車輛有A1類交通事故死亡二點三一人,最低者為台北市與新竹市為零點四七及零點四八人,平均值為一點零九人,這個指標似乎與舉發率有正向相關,台北市交通違規舉發率最高,新竹市交通違規舉發率每萬輛機動舉發件數也達五四一○件。
以各縣市每萬輛機動車輛A1+A2類交通事故受傷人數為一八六點七七人最低者為新北市,有七四點三三人,平均值為一二二點二三人,這個指標也與交通違規舉發率無正向相關。
從以上統計數字可知道路交通安全不能完全靠交通違規舉發而提升之,像台北市很多定點超速照相,往往設置於路段中間或近高速公路匝道處(重慶北路交流道),這些都是對交通安全沒太大貢獻的取締現象,因此,建議道路交通主管機關與警察機關應全面檢討交通違規的措施,使其警力盡量用在刀口上,發揮具體的效果,如提高見警率比開罰單更有效。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802/128/2w49f.html
交通部公告修法 後年開車不准看電視
更新日期:2011/07/29 14:25
交通部計畫規範駕駛人「前座」螢幕顯示設備必須和排檔「連動」,也就是只有在空檔,車不動的時候才能顯示畫面,以測安全。交通部路政司表示,如果修法通過,後年就會在車輛定檢中檢查這項「連動裝置」。
交通部路政司監理科長林福山指出,並沒有限制民眾在車上裝設螢幕顯示設備,只是在車輛行進時,會限制前座的螢幕不能開啟,而後座的螢幕不會受到連動設計的影響,至於導航畫面則不在這種「連動」限制之內。
面對不少已經在前座裝設螢幕的民眾反彈,交通部路政司副司長林國顯也說,將會提供緩衝期讓民眾重新設定連動裝置:『如果已經裝設了相關影音設備,我們會給一段緩衝期間,預估是102年才開始要求,在檢驗的時候,這些設備必須要符合規定,也就是說我們還有一年多的緩衝期讓他們去調整。』
至於罰則方面,交通部並沒有確實訂定,只強調在發生事故時,如果前座影音設備是開啟的,將會有歸咎責任,林國顯說:『因為這個法規主要是規勸跟提醒駕駛人的義務,來略盡道路安全的責任,所以我們目前並沒有處罰的規定。』
林國顯也表示,這項規定目前還在預告階段,將廣泛接受民眾意見,並參考修正這項規定的詳細內容,再依照法律程序通過修法。如果修法通過,這種「連動」的設計將在民國102年正式納入車輛的定檢項目。
(責任編輯:姚愛真)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729/1/2vxq2.html
單車趴趴走 促相關交通安全配套快上路
更新日期:2011/07/20 07:55
「單車趴趴走 促相關交通安全配套快上路」(林麗玉報導)
隨著綠色環保風行,自行車族越來越多,光是台北市,估計已經將近13萬的單車族,甚至每到週末假日,台北市111公里的河濱自行車道,週末假日總吸引相當多民眾休閒,而每年台北市河濱自行車租用率,從96年的26萬多人,現在也已經提升到每年34萬多人,水利處長黃治峰,說北市高達3成5市民,到河濱騎乘過自行車,使用過的民眾,滿意度高達8成。不過自行車族變多,自行車的交通事故也大幅成長,根據台北市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統計,從2008年到現在,台北市自行車的交通事故已經發生3205件,其中2008年事故件數為895件、2009年939件、2010年1054件,從2008年到2010年的事故件數就成長了16%,死亡人數達18人,4140人受傷,這樣的數字,不禁要交通相關單位警覺,自行車的交通安全問題,台北市議員李慶鋒批評,就是因為單車族變多,政府沒有配套的相關設施,議員批評,北市府只知道興建自行車道,卻完成不顧用路的安全。
而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分析自行車違規的態樣,分別是單車違規行駛行人穿越道、違反號誌、沒有靠右行駛、沒有依規定讓車、沒有注意車前狀況等。儘管許多事故發生,是單車族本身的交通安全教育,不過許多是因為沒有注意到車前狀況,而民間自行車新文化基金會就針對自行車騎乘的安全,設計了自行車專用的交通標誌,市議員陳建銘說,有自行車的專用號誌,可以提醒單車族,注意路況,因為單車與汽機車不同的是,自行車是只要車前路況有一點顛簸、或路面有一處大窟窿,都可能影響行車安全,造成生命危險。
甚至北市交通局之前特別為了單車族,在台北市公館周邊、信義區市府周邊,設置了四處單車專用的小綠人號誌,議員說,儘管立意良好,不過單車專用的小綠人燈號,實施到現在竟沒有一份成效報告,而許多單車族的心聲,是每到路口,根本不知道該看哪一個紅綠燈?而目前法定,的確自行車的專用號誌,並沒有納入交通設施規則,為了打造台北市友善的單車城市,台北市交工處副總工佘吉昌說,北市府會開始研議加強單車
標誌的設置,會選擇事故多的路段試辦單車專用交通標誌。
北市交通局說,北市府已經在單車族多的風櫃嘴這個路段,設置有創意性的單車專用牌面。而北市府一旦要設計單車專用的交通標誌,應該是廣自行車團體的意見,不過只為了做,草率上路。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720/1/2vdp4.html
交通願景 最盼杜絕疲勞駕駛
更新日期:2011/07/19 12:28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19日電)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今天公布,4月間在官網進行的「100年度交通十大願景」志願性問卷投票,13項選題中,民眾最盼「杜絕疲勞駕駛」、「道路平坦」,以及「整合陸空運輸網」。
消基會董事長蘇錦霞表示,這次網路票選活動,提供13個項目,由民眾主動票選,可複選,從中選出心目中前10項自己對交通的期望,共計409人參與,期望政府參考改善。
她說,這次票選的第一願景是「加強大眾運輸駕駛連續執勤與疲勞駕駛管理」,榮獲391票。她補充,此問題確實很重要,2005年至2009年國道就發生過 6件重大交通事故,造成22死、60傷,主因就是客運司機精神不濟、疲勞駕駛。
她指出,為此,監察院2010年初曾糾正交通部及勞委會未訂定客運司機合理駕駛時間,及稽查、追蹤大客車駕駛工作時數;交通部於2010年3月修正「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增訂第19之2條,明訂大客車業者駕駛人駕駛勤務時間。
蘇錦霞表示,儘管如此,2010年10月間及12月間,甚至今年2月間 ,還是發生客運司機恍神、疑似疲勞駕駛肇事,雖無重大傷亡,但消費者生命受到威脅;高鐵也在2010年4月間發生司機執勤時昏睡,長達13分鐘無人駕駛,枉顧乘客安全的荒謬事件。
這次網調名列第2的願景是,「加強道路挖掘工程管理,遏止危害民眾通行品質事件之發生」,計有389票。
蘇錦霞說,營建署道路工程組雖設有「道路養護管理績效考評」,但維護用路品質似仍不彰,消基會認為,應加強道路挖掘管理,避免工區管理不當、回填品質不良,並遏止隨意開挖道路,危害民眾行車安全。
除了期許前兩大涉及生命安危的行車與乘車安全改善,這次調查得票數同列第2名的項目是,要求政府「規劃大眾運輸為服務路網,打造低碳的永續交通環境」,消費者希望要有跟上21世紀水平的交通運輸,也即整合台鐵、高鐵、客運、公車、捷運及機場的完整運輸。1000719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719/5/2vbnp.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