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31日 星期一

多項交通新制今上路

多項交通新制今上路

中廣新聞網2012年10月15日 上午9:51

新修訂「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今天上路,闖越平交道最重處罰六萬元,酒後駕車並載十二歲以下幼童,則將吊照兩年,而高速公路未依規定繳交通行費,逾期罰鍰降到三百元。至於駕駛人違規使用手持行動裝置,雖然延到明年元月一號才開罰,但警方即日起將展開勸導。(閻大富報導)
交通部表示,即日起生效的交通新制,包括闖越平交道罰鍰,提高到一萬五千元到六萬元,原本酒駕且載未滿十四歲,肇事將吊扣駕照兩年,也修正為只要酒駕載未滿十二歲者,不論有無肇事,一律吊扣駕照兩年。
行經國道不依規定繳通行費,以往處三千到六千元罰鍰,但考量處罰和四十元通行費不成比例,未來除了強行闖越行為,將改為書面通知補繳,逾期未繳才開罰三百元。
交通部表示,包括行動通話、接發電子郵件、閱覽檔案、拍照攝影,甚至是執行臉書、遊戲等應用程式,都是開車時的禁止行為,而塞車或等紅綠燈也算是行駛在道路上,汽車違規將罰三千元,機車罰一千元。
至於民眾擔心「手持」的認定恐怕會有爭議,交通部指出,如果駕駛人將行動裝置放在座椅上,雖然不用手持,也可以判定為「危險方式駕車」,罰得更重,將處六千到兩萬四千元的罰鍰。
http://tw.news.yahoo.com/多項交通新制今上路-015150387.html

2012年12月30日 星期日

電動自行車違規 照樣罰

電動自行車違規 照樣罰

自由時報2012年10月31日 上午4:36

〔自由時報記者陳建志、黃敦硯、蔡偉祺/綜合報導〕油價高漲,購買電動車代步的民眾越來越多,不過有民眾認為電動自行車不用掛牌,逆向、闖紅燈甚至酒駕也沒關係,警方提醒除可依慢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若肇事同樣會吃上官司,並建議能修法提高電動車的違規罰鍰,遏止不怕罰的心態。
警政署交通組表示,電動自行車屬於「慢車」,依現行法令規定,若酒駕是不會像汽機車駕駛酒駕一樣重罰,但警方可依現場狀況,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73條第4款,處罰慢車駕駛人。
警政署強調,現行「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20條第4款規定,慢車駕駛人若因飲酒、吸食毒品、迷幻藥、麻醉藥品或其相類似管制藥品,或服用藥物不能對所駕車輛為正常之控制,不可駕駛慢車,但這項條文並未規定若違反者是否要被處罰,更遑論定出處罰金額。
http://tw.news.yahoo.com/電動自行車違規-照樣罰-203615305.html

停車怠速開罰標準 依天候決定

停車怠速開罰標準 依天候決定

自由時報2012年10月30日 上午4:22
〔自由時報記者施曉光/台北報導〕從六月一日起正式開罰汽機車怠速以來,有關執法可行性,各界質疑聲浪不斷,環保署長沈世宏昨天在立法院答詢指出,已在研修「機動車輛停車怠速管理辦法」,會把氣象局氣象預報最高溫度超過攝氏三十度,以及停車時正值下雨等氣候條件,列為排除管制條件。
高溫逾30度、正值下雨 都將列入排除條件
沈世宏指出,所謂最高溫度超過攝氏三十度,是以中央氣象局在前一天下午五點以後或當日天氣預報的當地最高溫度為準。此外,如果停車當時正在下雨,不論大小,都被認定排除怠速管制,「民眾很容易依循且執法上亦無困難與爭議」。
國民黨立委王育敏質疑,最近天氣多變,早上溫度涼爽,到了中午瞬間炎熱,因此不能只以天氣預報的溫度做為依據。
沈世宏這才坦承技術面還必須考量,他傾向依車上的溫度計為準,但溫度計如何可信,以及要怎麼校正,也需要解決技術面的問題,在做法未具體化前,仍以勸導為主。
民進黨立委陳節如質疑,如果按照沈世宏的構想,豈不是所有車輛都要安裝溫度計?沈世宏沒有回應。
雖然環保署已有現行管理辦法執行怠速管制,但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昨仍初審通過「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三十四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明定將「氣候條件」列入管制規範的考量項目。
http://tw.news.yahoo.com/停車怠速開罰標準-依天候決定-202214157.html

2012年12月29日 星期六

交通處罰新制今天上路/酒駕載未滿12歲童 吊照兩年

交通處罰新制今天上路/酒駕載未滿12歲童 吊照兩年

自由時報2012年10月15日 上午4:28
〔自由時報記者蔡偉祺/台北報導〕新修訂「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今天上路,闖越平交道最重處罰六萬元,酒駕附載十二歲以下幼童,則將吊照兩年,但高速公路未依規定繳交通行費,逾期罰鍰則降至三百元。至於禁止駕駛人使用手持行動裝置的「低頭族」條款,雖延至明年一月一日才正式開罰,但警方即起將展開勸導。

闖越平交道 最重罰6萬元
交通部表示,即日起生效的新制有,闖越鐵路平交道罰鍰,從六千元至一萬兩千元,提高為一萬五千元至六萬元;原本酒駕且附載未滿十四歲者,肇事將吊扣駕駛執照兩年規定,也修正為附載未滿十二歲者,不論有無肇事,就加重處罰。
逾期未繳國道通行費 罰300元
先前汽車行經高速公路不依規定繳交通行費,可處三千元到六千元罰鍰,但考量處罰和每站四十元通行費不成比例,未來除強行闖越行為,將改為經書面通知補繳,逾期未繳才開罰,罰鍰也降為三百元。
至於取締低頭族違規的實際執法方式,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長黃勢清表示,應和現行取締未繫安全帶類似,主要是在攔查、路檢等勤務時一併執行取締。
低頭族駕駛 延至明年開罰
黃勢清指出,條例認定的違規需以「手持」方式使用,已有基層員警反映,若民眾將手機或電腦放在大腿、儀表板或副駕駛座上使用,並未「手持」,擔心取締會引發爭議。
路政司長陳彥伯則說,該項條例雖僅對「手持」有相關規定,但若駕駛人駕車時有上述類似行為,也可視情況判定為「危險方式駕車」,可處罰六千元到兩萬四千元。
陳彥伯說,包括數據通訊、接發電子郵件、編輯或閱覽電子檔案、拍照、攝影,甚至是執行臉書、遊戲等應用程式,都是開車時的禁止行為。駕駛人除非已停車或臨時停車,否則不能操作或啟動智慧型行動裝置的相關功能。
陳彥伯強調,塞車或停等紅綠燈仍算是行駛在道路途中,也會開罰。明年起,汽車駕駛人違規將處罰三千元,機車騎士罰一千元。
http://tw.news.yahoo.com/交通處罰新制今天上路-酒駕載未滿12歲童-吊照兩年-202815384.html

2012年12月28日 星期五

最高罰3600元 未禮讓行人 週四起取締

最高罰3600元 未禮讓行人 週四起取締

自由時報2012年10月30日 上午4:30
〔自由時報記者王錦義/新竹報導〕小心荷包失血!新竹市警察局下月一日起將針對駕駛未禮讓行人、行人任意穿越馬路等違規加強取締,若駕駛未禮讓,可依相關法規處以一千二百到三千六百元罰鍰,第一警分局昨天發動志工上街宣導,希望民眾「行人優先行、用路好心情」。
分局長陳錦文說,依據警政署統計,近五年來死亡交通事故平均每年都有十二%的行人死亡,去年全國合計四一八人,今年一到九月有二六○人,其中新竹市佔了三人,顯示駕駛人普遍缺乏禮讓行人的習慣。因此市警局將從下月一日起到隔年的四月三十日止,進行為期六個月的「強化執行行人路權執法工作」。
分局五組組長劉燕璋說,初期將選擇轄內西大路、中山路、東大路、北大路及竹光路等五處路段作為加強取締重點路段,取締內容有汽機車駕駛行經行人穿越道時,不暫停禮讓行人先通過;駕駛轉彎時沒有禮讓行人;行人不依規定擅自穿越車道;行人在交通頻繁路段任意奔跑、追逐、嬉戲,足以阻礙交通者。
行人未依規過馬路罰300元
劉燕璋說,根據規定,行人在行人穿越道上,有絕對優先通行路權,駕駛不禮讓可處一千二百到三千六百元以下的罰鍰,因此警方將在路口架設V8錄影蒐證,遇有汽、機車不禮讓行人,或讓行人驚嚇、衝開行人穿越線上的行人等情形,將攔停開罰或逕行舉發;而行人不依規定過馬路,也會遭罰三百元。
第一警分局昨天動員義交、志工及員警拿著宣導牌、文宣,來回穿梭在城隍廟附近路口的行人穿越道上,但即便在行人擁有優先路權的情況下,還是經常看到汽機車爭道情形,不少汽機車轉彎的時候,仍直接從舉牌宣導的志工前方呼嘯而過,顯示「禮讓行人」的守法觀念仍嫌不足。
http://tw.news.yahoo.com/最高罰3600元-未禮讓行人-週四起取締-203022382.html

立院初審 怠速時間考量氣候

立院初審 怠速時間考量氣候

中央社2012年10月30日 上午5:31

(中央社記者陳偉婷台北29日電)立法院社環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空氣污染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汽、機車停車怠速時間將考量氣溫、降雨等氣候條件。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長沈世宏下午在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表示,機動車輛停車怠速管理辦法確實有檢討、修正必要,環保署也已研擬修正方案,如果氣溫超過攝氏30度及停車時正值下雨等溫度與氣候條件,列為排除管制對象。
不過,他會後受訪時說,環保署已預告修正管理辦法,但實務操作仍有爭議空間,如氣溫由誰認定,環保署正研議解決方案,預計1個月內就可公告執行。
現行法令規定,機動車輛在公私立停車場、道路(不包含高速公路、快速公路及快速道路)及其他供機動車輛停放、接駁、轉運的場所,停車怠速等候超過3分鐘者,應關閉引擎,違者處機動車輛使用人或所有人新台幣1500元以上6萬元以下罰鍰,並得令其改善;未改善者,得按次連續處罰到改善為止。
此外,社環委員會預定初審保障不諳法令的資源回收者免於受罰的廢棄物清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規範城市光源照度、輝度及建築反光材質的可見光反射率不得超過管制標準的光害防治法草案,因朝野立法委員各有意見,擇期再審。1011029
http://tw.news.yahoo.com/立院初審-怠速時間考量氣候-120614628.html

2012年12月27日 星期四

明年元旦起 汽機車免換行照

明年元旦起 汽機車免換行照

作者: 管婺媛╱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2012年9月29日 上午5:30
中國時報【管婺媛╱台北報導】
汽、機車駕駛人請注意,預定明年七月全面廢除的「定期換發汽、機車行照」制度,提前於明年元旦上路!交通部長毛治國昨天在立院答詢時表示,為配合行照、駕照電子化,在相關單位研議後,廢除換照制度明年元旦就可實施,預計六百多萬的汽車駕駛與一千五百萬的機車駕駛人受惠。

▲原定明年7月廢除的「定期換發汽、機車行照」制度,將提前於明年元旦上路!圖為上班尖峰時間通勤車輛在台北市承德路塞車的情況。(本報資料照片/王爵暐攝)
現行汽車行照強制每三年換發一次,每次收費二百元,機車則每兩年換一次,每次一百五十元。立委盧秀燕昨於立院施政總質詢時指出,每年約有兩百五十萬人湧入監理站繳錢換照,這項措施不僅擾民,政府每年更可收取高達五億元的規費,根本是變相對民眾揩油。
立法院上會期曾通過決議,要求交通部從明年開始廢除「定期換發汽、機車行照」制度,除非車輛有買賣等異動,否則終身適用。公路總局隨後把修法版本送到交通部,預估明年七月才能生效。
不過,毛治國昨天答詢時則說,為簡政便民,交通部規畫行照、駕照電子化,並廢除更換行照制度,近日與相關部會研議後,自明年一月一日開始,應該可以施行上路。
毛治國指出,目前汽車駕駛人共有六百多萬人次,機車駕駛人則有一千五百萬人次。盧秀燕說,明年元旦行照廢除更換後,預估有兩千一百萬的汽、機車駕駛人次可受惠,這才是所謂的「有感施政」。

路口搶轉彎陋習 不讓直行車

路口搶轉彎陋習 不讓直行車

自由時報2012年10月25日 上午4:30
〔自由時報記者邱俊福、蔡偉祺/台北報導〕汽車在路口違規左、右轉,轉彎車不讓直行車,幾乎成了國人的開車文化。
警方說,汽車在路口違規駕駛,以左轉彎沒有靠最內側車道或專用車道,右轉彎沒行駛最外側車道最常見,另有駕駛沒依指示號誌就轉彎,也容易造成車禍意外。
汽車行經路口要轉彎,正確做法是在轉彎前30到60公尺即打方向燈,提醒前後來車,且距離路口30公尺前,便需行駛到相關轉彎車道,準備轉彎。
交通部道安會執行秘書謝潮儀表示,路口肇事率本來就比較高,貿然轉彎或不禮讓直行車,都是相當危險的行為。
警政署表示,目前各縣市警察局都對酒駕等10大違規項目加強取締,但違規左、右轉並未在10大項目內,將要求加強違規轉彎取締。
http://tw.news.yahoo.com/路口搶轉彎陋習-不讓直行車-203029944.html

2012年12月26日 星期三

視同行人只要靠邊//電動代步車 逆向不用罰!

視同行人只要靠邊//電動代步車 逆向不用罰!

自由時報2012年10月27日 上午4:28
闖紅燈穿越馬路 罰300元
〔自由時報記者黃良傑、曾鴻儒、鍾麗華/綜合報導〕電動代步車只要靠邊,逆向不用罰!因為代「步」車不是機車、單車,交通部解釋「視為行人」,闖紅燈、穿越馬路僅罰三百元,罰款遠低於機慢車,已成為道安最大隱憂。
社會逐漸高齡化,鄉村部落,常見老人或身障者坐在電動代步車上,奔馳道路快慢車道,甚至穿梭在車陣中,還有代步車逆向行駛,讓其他車輛忙於閃避,險象環生,車禍事故更是頻傳,民眾認為警方疏於取締。
陳姓女讀者向本報投訴,電動代步車雖然最高時速只有十五到十八公里,但操控車輛的老人視聽力都差,反應遲緩,坐上電動代步車橫衝直撞,逆向衝來,嚇壞機車騎士與汽車駕駛,不是對撞傷亡,就是機車閃避打滑犁田,要求警方拿出作為。
馬路上竄行 成道安隱憂
電動代步車竄行影響道安,警方卻語出驚人,因交通部解釋電動代「步」車,不是慢車(單車、牛車)或機車,視同行人,依道安規則行人應靠邊行,沒有逆向行走問題,因此逆向靠左行並未違規,此外,因使用代步車者均為弱勢,取締過程常遭社福團體抗議,取締成果也大打折扣。
道安規則明訂「行人應在人行道行走,若未劃設人行道,應靠邊走」,若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或擅自穿越車道、騎上快車道,罰款三百元;但機車闖紅燈的罰款最低一千八百元,騎上快車道罰款六百至一千八百元,兩者罰則差很大。交通部日前行文各縣市警局要求加強取締酒駕與行人違規,屏縣警方認為代步車不應視同行人,盼交通部能將電動代步車改列為機慢車,嚴格規範上路條件與路權,降低車禍傷亡。
排除醫療器材才能禁上路
交通部路政司科長林福山表示,因衛生署公告電動代步車為「醫療器材」,法令上就列為「行人輔具」,除非衛生署將其排除在醫療器材外,交通部才能比照休閒使用的電動代步車規定,明訂禁止上路;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科長林欣慧表示,該署管理醫療器材,但並不規範使用者,多年前曾召開會議討論,當時交通部即做成電動代步車在路上行駛,當作「行人」來管理,時速必須在十公里以下。
http://tw.news.yahoo.com/視同行人只要靠邊-電動代步車-逆向不用罰-202816686.html

維行人路權 高市11月大執法

維行人路權 高市11月大執法

中央社2012年10月22日 下午6:06

(中央社記者王淑芬高雄22日電)高雄市長陳菊今天宣示要導正「以人為本」的交通規範,11月起強化行人路權執法計畫,汽機車如不禮讓行人先行將被罰。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駕駛汽機車行經行人穿越道不禮讓行人先行,小型車或機車會處以新台幣1200元以上罰鍰,大型車罰2800元以上;行人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或規定,擅自穿越車道者,處300元罰鍰。
陳菊出席道路交通安全督導會報,要求落實執法,導正以人為本的道路規則。並要求檢討全市行人穿越線、號誌時相、標誌、標線和號誌,以確保行人路權和行人安全。
她支持交通局在瑞豐夜市、新崛江商圈和高雄火車站施行機車停車收費制,也要求對違規占用人行空間、行車違規者執法。
陳菊要求自11月起到明年4月底共半年為「強化行人路權執法計畫」,確實加強汽機車駕駛未禮讓行人的勸導與執法。
工務局配合推動的人行道改善、通學步道、騎樓打通整平工程,陳菊要求每年訂定目標值,持續辦理;至於民眾貪圖個人方便,任意在道路堆置物品、車輛,指示警察局加強執法。
確實遵守交通規則方面,陳菊要求教育局從學校扎根做起,在教材中融入交通規範並將學生視為種子教官,將交通安全知識帶回家影響家人,確保交通和行人安全。1011022
http://tw.news.yahoo.com/維行人路權-高市11月大執法-100612967.html

2012年12月25日 星期二

交通公正月 嚴罰車輛不禮讓行人

交通公正月 嚴罰車輛不禮讓行人

自由時報2012年10月26日 上午4:22

不再只勸導 行人違規也加強取締
〔自由時報記者張菁雅、許國楨/台中報導〕今年一至九月,台中市因交通事故死亡者達一百四十五人,其中行人有廿一人,市府將十一月訂為「交通公正月」,全面執行交通公正專案,警察局將針對汽機車不禮讓行人的行為嚴加取締,未來各分局執行績效也將在道安會報上提出報告。
交通局長林良泰表示,交通公正專案強調的就是用路者的倫理,以「車輛多禮讓」及「行人多保障」為主題,並將論語新解,創新發想「公道論語」,例如「不患無位,患所以立;不患莫己知,求為可知也」用在行人用路安全方面的新解,就是在停車場看到身心障礙停車格、孕婦優先停車格,不要佔用,讓更需要的人使用它;「無欲速,無見小利。欲速則不達,見小利則大事不成」代表開車、騎車都要禮讓行人優先,不與行人爭道,在路口更應該減速慢行。
在執法方面,交通大隊執法組指出,駕駛人若佔用行人穿越道、人行道、逾越停止線等與行人爭道情形,將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單取締,最高可罰到三千六百元;行人違規以往多以勸導為主,或是在發生交通事故後才開單,但此次執行也針對不依規定擅自穿越車道、不在劃設的人行道通行,或不依標誌、標線、號誌等指示或警察指揮的行人開單,處以三百元罰鍰。
此外,交通局將針對學校及醫療院所周邊等行人較多的道路,檢視交通號誌是否足夠、綠燈時間是否太短,而在台北市常見的「行人專用時相」,即車輛禁止行進,只有行人可以通行,甚至能直接穿越對角的設計,台中市也將評估增加佈設.
http://tw.news.yahoo.com/交通公正月-嚴罰車輛不禮讓行人-202216633.html

2012年12月24日 星期一

闖平交道 罰鍰最重提高至6萬

闖平交道 罰鍰最重提高至6萬

中央社2012年10月13日 上午11:16
(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13日電)15日起,有多項交通處罰新規定生效。交通部今天說,闖平交道,罰鍰最重提高至新台幣6萬元。
交通部路政司說,現在闖越鐵路平交道的罰鍰,是6000元以上、1萬2000元以下;新的罰則提高為1萬5000元以上、6萬元以下。
另現行汽車行經高速公路不依規定繳交通行費,處3000元到6000元罰鍰。15日起,將由高速公路局書面通知補繳,逾期仍不繳納者,只處300元罰鍰。
交通部說明,不依規定繳高速公路通行費罰鍰大幅調降,主要是因每過1處收費站通行費是40元,與罰鍰不成比例。
還有一項針對駕駛人違規酒後駕車還載人的處罰。原本酒駕且附載未滿14歲者,肇事將吊扣駕駛執照兩年,新規定修正為附載未滿12歲者,無論有無肇事,一律加重處罰。
另開車、騎機車禁用行動電話、電腦等3C產品照相或上網等新規定,也是15日起生效;但罰則明年1月1日才生效,汽車罰3000元、機車罰1000元。
交通部說,各項交通處罰新規定,是依據5月30日新公布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新修正案訂定。1011013

交通處罰新制/酒駕載未滿12歲童 吊照兩年

交通處罰新制/酒駕載未滿12歲童 吊照兩年

自由時報2012年10月15日 上午4:28

〔自由時報記者蔡偉祺/台北報導〕新修訂「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今天上路,闖越平交道最重處罰六萬元,酒駕附載十二歲以下幼童,則將吊照兩年,但高速公路未依規定繳交通行費,逾期罰鍰則降至三百元。至於禁止駕駛人使用手持行動裝置的「低頭族」條款,雖延至明年一月一日才正式開罰,但警方即起將展開勸導。
闖越平交道 最重罰6萬元
交通部表示,即日起生效的新制有,闖越鐵路平交道罰鍰,從六千元至一萬兩千元,提高為一萬五千元至六萬元;原本酒駕且附載未滿十四歲者,肇事將吊扣駕駛執照兩年規定,也修正為附載未滿十二歲者,不論有無肇事,就加重處罰。
逾期未繳國道通行費 罰300元
先前汽車行經高速公路不依規定繳交通行費,可處三千元到六千元罰鍰,但考量處罰和每站四十元通行費不成比例,未來除強行闖越行為,將改為經書面通知補繳,逾期未繳才開罰,罰鍰也降為三百元。
至於取締低頭族違規的實際執法方式,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長黃勢清表示,應和現行取締未繫安全帶類似,主要是在攔查、路檢等勤務時一併執行取締。
低頭族駕駛 延至明年開罰
黃勢清指出,條例認定的違規需以「手持」方式使用,已有基層員警反映,若民眾將手機或電腦放在大腿、儀表板或副駕駛座上使用,並未「手持」,擔心取締會引發爭議。
路政司長陳彥伯則說,該項條例雖僅對「手持」有相關規定,但若駕駛人駕車時有上述類似行為,也可視情況判定為「危險方式駕車」,可處罰六千元到兩萬四千元。
陳彥伯說,包括數據通訊、接發電子郵件、編輯或閱覽電子檔案、拍照、攝影,甚至是執行臉書、遊戲等應用程式,都是開車時的禁止行為。駕駛人除非已停車或臨時停車,否則不能操作或啟動智慧型行動裝置的相關功能。
陳彥伯強調,塞車或停等紅綠燈仍算是行駛在道路途中,也會開罰。明年起,汽車駕駛人違規將處罰三千元,機車騎士罰一千元。

http://tw.myblog.yahoo.com/a0932819204/article?mid=2504&prev=2505&next=2498&l=f&fid=62

2012年12月23日 星期日

提高酒駕刑度 李鴻源:擬朝「蓄意殺人」修法

提高酒駕刑度 李鴻源:擬朝「蓄意殺人」修法

作者: 劉品希 | 中央廣播電台2012年9月26日 上午9:38

儘管政府陸續提高酒駕罰則,但去年的酒駕件數不減反增。內政部長李鴻源今天(26日)表示,包括內政部、交通部、法務部等部會將聯手修法,將酒駕致死的刑度從「過失致死」提高為「蓄意殺人」。不過,李鴻源表示,修法屬於法務部權責,將尊重法務部的專業。
內政部長李鴻源26日受訪時指出,從今年發生葉姓學生酒駕撞死人的事件之後,政府就相當重視酒駕問題。過去酒駕致死屬於「過失致死」,內政部建議改為「蓄意殺人」。
李鴻源說,酒駕致死若改為蓄意殺人,刑度差別很大,行政院要求法務部、交通部及內政部共同研擬相關措施,制訂更嚴謹的標準。
不過,李鴻源也表示,修法提高酒駕刑度屬於法務部權責,將尊重法務部的專業。他說:『(原音)當然修法是屬於法務部的事情,我們要尊重法務的專業,但是我們是做了這樣的建議。』
李鴻源表示,即使政府投入大量人力資源防堵酒駕,但酒駕事件仍層出不窮,令他感到相當遺憾,他希望修法提高酒駕刑度可以列為本會期優先法案。李鴻源也再次強調,政府對於打擊酒駕絕對不打折扣。
http://tw.news.yahoo.com/提高酒駕刑度-李鴻源-擬朝-蓄意殺人-修法-013800061.html

2012年12月22日 星期六

明年試辦 汽、重機考照前道安課

明年試辦 汽、重機考照前道安課

作者: 【記者張聖奕╱台北報導】 | 台灣新生報2012年9月26日 上午12:16
有意明年考普通重型機車、普通汽車駕照的民眾可能要提早到考場了!公路總局昨(二十五)日表示,有意明年開始,試辦考照前舉辦兩小時道安教育課程,以增加民眾駕駛道德和正確道安觀念。
許多民眾給自己滿十八歲的生日禮物,許多人都是選擇考領一張機車駕照,更有的是考汽車駕照,如此一來,出入騎機車、開車可以正大光明,也無須跟警察玩躲貓貓。
台北交通局日前建議試辦報考「普通重型機車」駕照前,必須強制參加駕訓班的課程,只是預估費用將會高達數千元,消息傳出後,引起許多民眾反彈,甚至批評政府在這個經濟不好的時候還不替人民荷包著想。
公路總局表示,普通重型機車目前已有學科和路考,民眾只要會騎自行車再稍加練習後,路考通常不成問題,由於強制要求付費上駕訓班的作法值得探討,而公路總局預計從明年開始,除了普通重型機車外,另外也加入汽車考照一併試辦考照前增加兩小時的道路安全課程。
公路總局監理組組長謝界田,特別針對機車考照部分指出,民眾報考普通重型機車,只要會騎自行車,稍加練習、通過學科測驗和路考後就能取得駕照,強制要求參加駕訓班的規定是否合適值得探討。
因此公路總局傾向按現行規定實施,並規劃明年開始,在普通汽車與重型機車考照前,由監理所派員免費教授道安課程兩小時,以增加民眾的駕駛道德和正確道安觀念。
陳姓家長表示,公路總局的作法值得鼓勵,她的小孩考照只要提早兩小時到考場就好,沒有什麼影響。現在公路總局各監理站、處平時也有下鄉考照服務,若是如此實施,也可以順便對辦理監理的民眾進行宣導,也會有一定的效果。
http://tw.news.yahoo.com/明年試辦-汽-重機考照前道安課-161655356.html

酒駕罰款將提高到九萬 同車不勸阻罰三千

酒駕罰款將提高到九萬 同車不勸阻罰三千

中廣新聞網2012年9月20日 下午9:27

有鑑於酒駕肇事意外不斷發生,現行罰則似乎仍不夠重,因此,交通部將修法,把酒駕罰鍰上限從新台幣六萬元提高到到九萬元,值得注意的是,同車乘客明知駕駛酒駕而不勸阻,也將處每人三千元罰鍰,希望這項修法明年上半年就可以實施。(閻大富報導)
國內酒駕的罰則已經相當嚴,但最近仍發生不少酒後駕車,導致死傷嚴重的事故。交通部長毛治國表示,從做功德的角度,一定要加重處罰。
交通部會將「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月底前報行政院,根據修法,酒駕罰鍰仍是一萬五千元起跳,但上限提高到九萬。
另外,汽車駕駛人五年內酒駕違規兩次以上、不依指示停車接受檢查或拒絕接受酒測者,一律罰九萬元。修法也增加酒駕連坐規定,同車乘客明知駕駛酒駕不勸阻,每人將處三千元罰鍰,如果共乘者年齡在十四歲以下,依法可罰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
http://tw.news.yahoo.com/酒駕罰款將提高到九萬-同車不勸阻罰三千-132717764.html

2012年12月21日 星期五

酒駕連坐 同車乘客每人罰3千

酒駕連坐 同車乘客每人罰3千

作者: 黃如萍╱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2012年9月21日 上午5:30
中國時報【黃如萍╱台北報導】
開車的人注意了!明年起,酒測最低容忍值從每公升○.二五毫克降為○.一五毫克;且將增加連坐,乘客若明知駕駛人酒後違規駕車而不勸阻並同車,每人罰三千元。拒絕酒測罰最高額九萬元,並當場沒收汽車、吊銷駕照。
降低酒測最低容忍度的新法適用初次領駕照未滿兩年、職業駕駛人、未領駕照者,交通部預計十月底公布,明年初上路。酒測連坐、累犯加重處罰、提高酒價最高罰鍰與強制酒測等規定,交通部下周送行政院轉立法院審議,預計明年上半年即可施行。
交通部推算,酒測值改○.一五毫克後,體重六十公斤成年人,啤酒應不超過兩瓶,紅酒不超過三分之一瓶,威士忌等烈酒不能超過七十二西西。
「司機酒駕,同車旅客應勸告不得開車;若不聽,下車打電話檢舉!」交通部長毛治國昨日罕見的措辭嚴厲表示,酒駕處罰修法從嚴,援用日本作法,同車乘客將連坐,每人罰三千元。若有十四歲以下孩童,處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駕駛人為孩童的父母親等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將受雙重處分。
交通部路政司長陳彥伯解釋,若民眾搭公車、客運等大眾運輸系統或計程車,上車後才知道司機酒駕,旅客基本上不會被連坐處分,但提醒應盡快下車並向相關單位檢舉,以維大眾安全。
酒駕罰鍰也從目前的一萬五千元至六萬元,提高為一萬五千元至九萬元。修正草案還增加累犯處罰,五年內若違規酒駕兩次,處最高罰鍰九萬元,吊銷駕照;若致使重傷或死亡,終生不得考領。
此外,因常有駕駛人拒絕酒測,修法特別增加強制酒測規定,違者遭處九萬元的最高罰鍰,並當場沒收汽車、吊銷駕照,需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http://tw.news.yahoo.com/酒駕連坐-同車乘客每人罰3千-213000208.html

2012年12月20日 星期四

怠速開罰惹怨 環署:逾30度免罰

怠速開罰惹怨 環署:逾30度免罰

作者: 侯俐安╱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2012年9月7日 上午5:30
中國時報【侯俐安╱台北報導】
汽機車怠速逾三分鐘取締的政策,難以執行且惹民怨。環保署考量氣候因素,修正《機動車輛停車怠速熄火管理辦法》,未來氣象局預報最高溫逾卅度的縣市不取締,計程車排班候客、雨天影響稽查儀器判讀也不開罰,九月底公告上路。
今年六月一日起,全國開始取締汽機車停車不熄火逾三分鐘,機車罰鍰從一千五百元起跳、汽車從三千元起跳、大型車五千元起跳,可連續處罰。因入夏以來高溫不斷,執法引發民怨,至今只有台南市環保局開出一張罰單。
環保署空保處科長胡明輝表示,當車子停在太陽下,車外溫度卅度時,車內溫度會飆上六十度。行政院規定超過廿八度「辦公室可以開冷氣」,職業駕駛人大多認為「車就是辦公室」,現行規定對司機不太公平。
修正後新規增列「高溫免罰」條款。未來只要氣象預報當天高溫逾攝氏卅度就不取締。空保處長謝燕儒表示,若氣象預報未達卅度,但實際量測時,「紅外線儀器顯示溫度超過卅度,也不稽查。」
其他符合免罰條件包括排班計程車、正有任何人上下車的車輛,或下雨影響稽查儀器判讀,實施道路救援等車輛,皆不開罰。
謝燕儒表示,各縣市環保局在學校、醫院、風景區、車站、大型購物中心和飯店六大重點區域稽查,六、七月共稽查兩萬九二二二輛次,開出一張三千元罰單。
不過,計程車工會仍希望環保署「再人性一點」,將高溫免罰降到廿八度。業者指出,天氣預報卅度時,實際溫度可能會更高,車裡像個大烤箱,客人不敢上車;也有人認為貨運司機很辛苦,夜間駕車需要在路邊或高速公路休息站補眠,希望標準再放寬。台南市環保局則建議定出「低溫免罰」標準。
謝燕儒表示,每年冬天空氣品質較差,不考慮「低溫免罰」;高速公路休息站不在管制範圍內,路邊休息則不宜怠速開冷氣,「卅度以上免罰是最後底限。」
http://tw.news.yahoo.com/怠速開罰惹怨-環署-逾30度免罰-213000516.html

2012年12月19日 星期三

環局提醒機車排氣檢驗逾期 將處2千元罰鍰

環局提醒機車排氣檢驗逾期 將處2千元罰鍰

作者: 【記者簡麗春/基隆報導】 | 台灣新生報2012年7月23日 上午12:23
基隆市環保局提醒民眾,凡出廠滿五年機車,每年應於行照發照月份前後一個月,前往環保局委託的機車排氣定期檢驗站,進行年度排氣檢驗。依據空氣污染防制法第四十條規定,逾期將處以新台幣二千元罰鍰,請民眾為了維護自身的權益,主動前往檢驗站進行排氣定期檢驗,以免受罰。
基隆市環保局為了取締逾期未依規定完成機車定期檢驗的車主,在本市重要路段、加油站出入口,以及市區道路,加強進行車牌辨識稽查作業,將進行全天辨識稽查,讓逾期未依規定參加定期檢驗車主無處可躲。
環保局空氣及噪音管制科長李昆達表示,本市一到六月通知六一二一九輛機車車主定期檢驗,共有四○四九七輛車主前往檢驗。
數據顯示,仍有多數民眾未參加定期檢驗,環保局將祭出鐵腕,對於全市未定檢車輛將加強稽查。
環保局說,車牌辨識稽查系統一經查獲未定檢車輛,因屬騎乘中狀態,即可認定為使用中車輛,依據現行法令已經違法,環保局也將會立即開立裁處,請民眾維護自身權益,應立即前往定期檢驗。

反對意見多 重機暫不上國道

反對意見多 重機暫不上國道

中央社2012年7月10日 下午8:38
(中央社記者林紳旭台北10日電)交通部路政司長陳彥伯今天表示,由於地方政府反對、民意調查也未過半,交通部今天公告,550cc以上大型重型機車目前不得行駛高速公路。
陳彥伯說,雖然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已經修正,有條件開放讓550cc以上的紅牌重機可以上高速公路,但開放的決定,授權由交通部公告,交通部在與地方政府、警政署溝通及進行民調後,決定暫不開放。
台中市、台南市、高雄市、南投縣和屏東縣等5縣市政府,都向交通部表示「持保留或反對的意見」,交通部則是在去年10月修法前,委請民調公司進行民調,贊成紅牌重機上國道者占約42%、不贊成的52%。
陳彥伯說,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在修法並實施後,紅牌和黃牌重機都能上快速道路,過一段時間將請國道高速公路局再次做民調,並再與地方政府協調,如果民調支持度過半,再加上地方政府支持,交通部會再評估紅牌重機上國道的問題。
陳彥伯表示,重機騎士不論紅牌重機或黃牌重機(251到550cc以下),都應該發揮高度自制的精神,切實遵守交通規則,不隨意超速、變換車道,以便爭取更多民眾的支持。1010710

2012年12月18日 星期二

重機協會:客貨車肇事率比較高

重機協會:客貨車肇事率比較高


作者: 【記者張聖奕╱台北報導】 | 台灣新生報2012年7月5日 上午12:12
對於中華民國公共汽車客運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昨(四)日發出五點聲明向交通部陳情,中華民國大型重機車友協會理事長賴佳聖聽聞後,頗不以為然。他強調,全聯會沒說的一件事,就是開放紅牌重機上快速道路這三年以來,大客車與大貨車的肇事率遠比紅牌重機還要來的高。
現在只要紅牌重機上國道的試辦點內的縣市政府同意,紅牌重機就可在規定的時間內騎上高速公路。但是全聯會對此十分有意見,認為開放後將會造成更多的危險,也會增加保險公司對於大客車業者的保險金。
賴佳聖表示,一開始針對紅牌重機上高速公路,在立法院所舉辦第一次公聽會時,客運業者就站在反對的立場,認為太危險。賴佳聖強調,對於這樣的言論他們並不意外,不過根據交通部運輸研究所進行的調查報告顯示,統計開放紅牌重機可上快速道路這三年來,大客車與大貨車的肇事率或肇事死亡率遠比大型重機還要來得高很多,但是他們卻沒有對外說明。賴佳聖質疑,到底該禁止誰?
賴佳聖強調,各種交通工具都有人不守法,刻意把重機放大來看,就因為少部分人的作為,卻要禁止或限制廣大重機族群,這一點並不合理也太誇張。
賴佳聖舉例,新竹那邊有汽車甩尾族群、高速公路上有所謂的「三百俱樂部」。他質疑,照這樣來看,是否也該限制小客車的道路使用權。再者,大貨車也出現過倒車輾死人事件,那麼是否也該要限制大貨車呢?
賴佳聖強調,一切按照法律走。他表示,不管是汽車或機車,乃至於紅牌、黃牌重機的駕駛人,只要違規就依照相關法律來處罰。他進一步表示,站在協會立場,憲政體制下法律已經通過,政府單位就該依法執行。他強調,法條是立法院通過,而不是交通部隨便找個藉口就不執行。

2012年12月17日 星期一

節能駕駛年省6千元 繫安全帶死亡率低2.7倍

節能駕駛年省6千元 繫安全帶死亡率低2.7倍

作者: 段楚禎 | 卡優新聞網2012年6月28日 上午7:41
  今(101)年陸續有交通新制上路,2月起後座要繫安全帶,6月怠速3分鐘要開罰,緊接著8月1日起,孩童後座繫安全帶也將開罰,再加上油電雙漲帶動的全民小資省錢風潮,掌握正確的行車觀念,荷包也會跟著安全。
  根據研究顯示,正確的行車觀念有助於降低約35%的交通意外事故,並能節省約25%的油耗及廢氣排放量。國安級專業安全駕駛教練建議,行車時一定要保持安全距離,起步輕踩緩慢加速,都是省油的關鍵。
  在交通事故中,未繫安全帶的致死率超過繫安全帶的3.6倍,後座乘客未繫安全帶死亡率,是有繫安全帶的2.7倍,因此交通部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駕駛人、前座及小型車後座乘客應依規定繫安全帶,其中後座兒童未依規定繫安全帶,將自今年8月1日正式取締開罰。
  專家提醒家長,提前準備適合的安全座椅,依年齡和體重購買,使用三點式安全帶輔助固定,並且橫過肩膀及胸前再扣上安全帶。此外,汽車死角多,家長在倒車、開車時,都要特別留意孩子是否在車輛周圍,以免發生意外。
  另外,根據交通部統計,台灣自用小客車每日平均通勤距離為18.8公里、加上假日出遊,平均一年行駛里程估計約1萬公里來看,若駕駛引擎排氣量1.8公升的一般汽車,平均油耗為每公升12~13公里來計算,一年油錢約要花上2萬7千多元,而若以節能駕駛方式開車,一年將有機會省下超過6千元的油錢。
  全台各地監理站、交通部道路交通安全督導委員會、台北市交通安全促進會、汽車安全協會與福特六和汽車共同舉辦的《安全節能駕駛全台體驗營》,今年邁入第四屆。將自7月14日起於全台5個縣市、開辦14場安全節能駕駛體驗課程,透過專業的師資,讓所有駕駛人獲得最正確的觀念及技巧。

2012年12月16日 星期日

行駛路肩、跨槽化線小心被檢舉

行駛路肩、跨槽化線小心被檢舉

作者: 【記者許志煌/台北報導】 | 台灣新生報2012年6月27日 上午12:02
常愛利用路肩超車的民眾當心了!國道公路警察自從四月一日推出檢舉影片上傳網站以來,民眾檢舉案件愈來愈多,平均一天約二十件左右,這當中,以行駛路肩、跨越槽化線,及未依規定變換車道比較多,且有八、九成的比例會被開罰單。
警政署國道警察局交通科長呂青霖昨(二十六)日提醒用路人,目前民眾在車上裝設行車記錄器的人愈來愈多,若民眾不遵守交通規則,尤其是利用槽化線插隊者,都會被熱心公益的民眾拍下,並剪接下來檢舉。他呼籲民眾一定要守法,否則就會被罰。
內政部警政署日前公布「民眾對於國道公路警察及警察廣播電臺服務等相關議題的看法」民意調查結果,針對國道警察最近推出的檢舉影片上傳網站,有超過八成六的受訪者表示支持。
談及檢舉影片上傳網站接受檢舉的情形,國道警察局交通科宋宗哲組長表示,系統自從四月一日啟用以來,檢舉案件形形色色,目前有愈來愈多的趨勢,平均一天大約二十件左右。對於記者詢問,主要是哪一類的檢舉案件比較多?宋宗哲回說,以行駛路肩、跨越槽化線、未依規定變換車道這三種比較多。他說,一旦系統受理之後檢舉就會轉到交通隊查處,若查處屬實就予以告發,應該有八、九成會被開單。
呂青霖強調,檢舉影片上傳網站對制止民眾違法幫助很大。他說,國道警察局一再警廣呼籲用路人,現在很多民眾都裝有行車記錄器,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若民眾乖乖排隊、不亂插隊,就不至於會被檢舉。http://tw.myblog.yahoo.com/a0932819204/article?mid=2437&next=2436&l=f&fid=62

2012年12月15日 星期六

安全節能駕駛汽車 年可省六千油錢

安全節能駕駛汽車 年可省六千油錢

中廣新聞網2012年6月27日 上午10:30
為了讓乘坐汽車更節能安全,由交通部道安會等多個單位和福特汽車合辦的「安全節能駕駛體驗營」,即將從七月十四號在全台五個縣市開辦十四場課程,除有安全節能駕駛體驗,還有正確使用汽車安全座椅解說,名額有限,歡迎持有汽車駕照的民眾參加。(閻大富報導)
根據國外研究顯示,正確的行車觀念有助於降低大約百分之三十五的交通意外事故,並能節省百分之二十五的油耗和廢氣排放量。而台灣從今年六月起,包括「怠速三分鐘開罰」和「強制後座兒童使用安全座椅」等規定,都是增加汽車安全節能的重要法規。
由交通部道安會等單位和福特六和汽車合辦的「安全節能駕駛體驗營」,就是希望透過專業的教練,讓駕駛學習安全節能的開車習慣和觀念,提升全家的用路安全。負責示範的安全駕駛訓練中心教官邱三銘舉例,開車急踩煞車不僅不安全,對零件和油量的損耗都很大。
統計指出,如果以節能且安全的方式開車,一年將可省下超過六千元的油錢,發生事故的比例也會降低。而這項課程也會教導各種駕駛狀況的危機處理技巧,以及安全座椅的正確使用方式,七月二號開始可到活動官網報名,歡迎有興趣的民眾參加。

2012年12月14日 星期五

開車不得用智慧型手機、平板電腦 將修法開罰

開車不得用智慧型手機、平板電腦 將修法開罰

中廣新聞網2012年4月5日 上午11:11
開車時使用智慧型手機、平板電腦容易肇事,多位立委提案修改「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未來只要使用智慧型手機或平板電腦進行撥接、通話或執行應用程式者,汽車駕駛罰三千、機車罰一千,但立委蔡其昌指出,交通部開發的「一九六八」專線也有APP板,強調即時路況,與這個修法精神衝突,希望交通部要細詳規範。(閻大富報導)
多位立委認為,駕駛人在駕駛中使用智慧型行動裝置,危險程度已經超過駕駛中通話的行為,嚴重影響道路安全,因此,提出修正案,對使用應用程式的相關行為進行開罰。
不過,立委蔡其昌指出,交通部為提供即時路況所開發的一九六八專線,也有APP版本,駕駛人如果台北上路後,一路上需要透過手機掌握,但遇到警察卻會被開罰,顯然與修法衝突,交通部次長葉匡時強調會考慮法條的內容。
目前對汽車和機車駕駛人使用行動電話的處罰,違者處以三千和一千元罰鍰,但對使用智慧型手機或平版電腦上網的行為,開罰時則以危險方式駕車認定,處新台幣六千元到二萬四千元的罰鍰,常引發取締糾紛,立委李鴻鈞認為,有必要修法。

2012年12月13日 星期四

台灣「交通亂、機車危」 加國官網提警告

台灣「交通亂、機車危」 加國官網提警告

TVBS2012年4月9日 下午12:19

您是否覺得台灣的「交通」很亂呢?加拿大官方的旅遊報告就指出,台灣市區交通很擁擠,駕駛常不守規矩,機車經常在車流中穿梭,要加拿大國民來台灣,一定要小心;其實這種感覺,許多歐美旅客都有,比起加拿大等國家筆直、車又少的道路,台灣的車子的密度實在很高。 觀光局說,這樣的意見會聽進檢討,還說其實台灣大眾運輸做得不錯,也是有很多優點。 TVBS記者汪倩如:「台北的街頭車子非常多,您習慣嗎?現在有國外的官網警告,來到台灣,走在路上要小心。」 發出提醒的,就是加拿大外交與國貿部的旅遊報告,要加拿大人來台要留意路況,說台灣駕駛習慣差,開車得小心,尤其騎機車更危險,因為台灣的機車都會在車流中穿梭,就連用路人也不守法,總之就是台灣的交通好亂,其實歐美旅客都有同感。 旅客:「(交通)太忙亂、太擁擠,太多摩托車,要很小心注意,有一點(亂),(走在路上)要集中注意小心。」 也難怪外國人不習慣,台灣機車總量衝上1千1百多萬台,慢車道裡,機車、公車擠成一團,比起加拿大等國家,又寬又大、沒什麼車的道路,真的不一樣,實在也是地理條件和國情就有差異。 觀光局主秘張錫聰:「我們做了很好的人車分流,機車道、機慢車,還有快速車輛的這種分流,特別是我們大眾運輸的部分,像捷運啊、高鐵所做的,其實都是很多優點。」 靠大眾運輸工具補強,觀光局也強調,交通狀況 也會納入檢討,可別讓亂馬路,先把觀光客嚇跑。

2012年12月12日 星期三

走路低頭族 交通部不排除罰行人

走路低頭族 交通部不排除罰行人

作者: 蕭婉寧 | 台灣醒報2012年4月9日 下午8:11

【台灣醒報記者蕭婉寧台北採訪報導】走路玩手機要不要開罰?雖然立法院已經一讀通過,騎車、開車低頭族將予以罰款,但行人方面卻沒有規範。立委葉宜津受訪時表示,法條的制定與當事者行為相關,行人在未使用交通工具下,較難規範。但交通部專員表示,若未來情形嚴重,不排除對行人罰款。
針對行人是否開罰的部分,交通部監理科專員李小姐進一步說明,目前雖沒有研擬相關的草案,但未來若情況越來越嚴重,不排除就行人使用手機的行為,擬定相關法案規範,以維護交通安全。
台北市交通大隊分隊長曾郁涵表示,因為針對汽車、機車低頭族罰款之法案尚未三讀通過,還沒開始取締,目前取締對象還只是以車輛在行進過程中使用手持電話,且有數據傳輸行為(包括傳簡訊、上網等)作為標準;雖然現在已經有許多因玩手機遊戲而發生事故的案例,但還是得等未來立院通過後,才會開始取締。
民眾林小姐表示,雖然邊走路邊使用智慧型手機會影響專注程度,不過遵守交通號誌還是不成問題。而對於行人列入罰則部分,她認為台灣智慧型手機還沒造成太大的問題,應該再觀察一陣子。

2012年12月11日 星期二

國道時速78公里 開太慢罰5千

國道時速78公里 開太慢罰5千

自由時報2012年3月20日 上午4:33
〔自由時報記者胡健森/宜蘭報導〕一般民眾可能知道,在國道上開車最低速限是60公里,但這只對了一半,如果行駛在內側車道,即使時速維持在60公里以上,仍可能會收到一張車速過慢的5000元罰單!
內側車道 另有規定
縣議員林棋山昨天在縣議會上表示,最近接到2張民眾投訴的罰單,指在國道5號開車,一人時速78公里、另一人時速76公里,卻都被國道警察拍照開單告發,事由都是「慢速小型車違規行駛內側車道」;但一般民眾的認知都是最低速限60公里,哪裡知道內側車道還有另外的速限規定?交通部及國道警察宣導不足,導致不知情的民眾無辜受罰,實在很過分。
從縣警局交通隊長退休、轉任立委陳歐珀服務處主任的李坤祥認為,一般民眾可能只曉得內側車道是用來超車的,不清楚另有不同的最慢速限規定,相關單位在這部分的法條宣導確實有不足之處。他建議,如果民眾時速沒有相差太多,也未造成後方車輛回堵現象,員警執行勤務時,應給予寬限值,並多以勸導代替取締。
國道第九警察隊隊長劉正吉解釋說,由於之前其他國道經常有民眾投訴,指慢速車占據內側車道,嚴重影響車流順暢,但警察卻都不處理,因此才規定內側車道(超車道)以最高速限減少10公里為最低速限的標準。
以國道5號為例,最高速限90公里,如果行駛在內側車道,車速低於80公里,將依法開罰。
劉正吉說,以前可能宜蘭地區較少針對這方面進行取締,民眾比較不瞭解,將會加強宣導,並協調工務單位增設告示牌等,但還是呼籲民眾要多加注意相關規定。

2012年12月10日 星期一

高速路爆胎 3動作保平安

高速路爆胎 3動作保平安

作者: ◎記者張聖奕/專題報導 | 台灣新生報2012年3月3日 下午11:58
民眾開車在路上,若在低速市區道路爆胎也就罷了,車速不是很快情形下,車主大都可以即時控制並且停車,但在高速公路與快速道路車速十分高地方爆胎,若是處置不得宜,除了危及車主與車內乘客的安全外,也會對於附近的車輛造成難以躲避的危險。
根據國道高速公路局所提供的資料顯示,近來高速公路發生多起因車輛爆胎所引發之重大交通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及人員重大傷亡。九十七年一月至九十九年三月交通事故分析,因「爆胎或車輪脫落」而肇致A一類事故有二十八件,二十九人死亡,四十九人受傷。
為維護高速公路行車安全與秩序,高公局呼籲民眾應具有輪胎正確使用知識。依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規定,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前,應妥為檢查車輛,在行駛途中不得有車輪、輪胎膠皮或車輛機件脫落、輪胎任一點胎紋深度不足一‧六公釐等。
萬一遇到高速公路或快速道路高速行駛時爆胎,國道高速公路局表示,這時應緊握方向盤,不要猛踩煞車,同時放鬆油門,減緩速度,保持車向正前方並滑行至路肩,啟亮危險警告燈,並於車輛後方五十至一百公尺處樹立車輛故障標誌,警示後方來車,再利用高公局免付費電話通報交控中心求援。

2012年12月9日 星期日

自動怠速熄火和油電車都可避免受罰

自動怠速熄火和油電車都可避免受罰

中廣新聞網2012年3月1日 下午1:45
汽機車怠速不能超過三分鐘的新制,今天(1號)正式上路,六月一號違反者機車將罰台幣一千五、小型車三千元、大型車則罰五千元。要避免受罰,除了直接熄火,民眾也可以選擇配備「怠速熄火自動啟閉裝置」或是油電複合動力的汽車,而機車目前也有配備怠速熄火的車款,預料未來幾個月都會是詢問度高的熱門產品。(閻大富報導)
環保署所定的管理辦法規定,機動車輛停車怠速只要超過三分鐘,就應該關閉引擎熄火,而經要求未改善,可以按次處罰。
目前已經有國內、外車廠開發出「引擎怠速熄火自動啟閉裝置」,透過引擎電腦偵測,當車輛停下來不論是等紅燈或是路邊停車,引擎便會自動熄火,要啟動時又會自動點燃引擎繼續前進。
另外,油電複合動力車型的引擎和電動馬達會交互替換運作,當車輛停下時,引擎便會自動進入休工狀態,國產油電複合動力車廠公關經理喻曉忠說,因為靠電能,就沒有排放廢氣的問題。
但除了機車外,目前配備怠速熄火或油電複合動力的汽車價格較高,民眾是否會考慮選擇,短時間恐怕很難有定論。
http://tw.news.yahoo.com/自動怠速熄火和油電車都可避免受罰-054540037.html

2012年12月8日 星期六

藐視重機族? 有停車場立禁牌 車友怒

藐視重機族? 有停車場立禁牌 車友怒

自由時報2012年3月4日 上午4:23

〔自由時報記者郭顏慧/新北報導〕交通部開放所有大型重機車(五百五十CC以上)可比照小型車停放路邊停車格或各式路外停車場,但有車友發現新北市板橋一處公有停車場張貼「禁止重型機車進入」公告,相當不滿;市府交通局表示,去年已發文通知各停車場業者,不得禁止重機車入場停車,將去電了解情形並要求業者改善。
有重機車騎士日前在網路上PO文,質疑板橋區溪洲公園平面停車場,公然張貼禁止重機車入場停車公告,有歧視重機車族的感覺。
消息傳出後其他車友同表不滿,有車友認為,騎重機車外出卻連公有停車場都不能停車,難道重機車族是「細漢仔」嗎?
交部已公告視同小型車
況且,交通部已公告大型重機車停車視同小型車,須依相關規定停放,新北市政府公有停車場卻公然禁止重機車停車,莫非中央和地方對重機車停放規定有兩套標準?
新北市交通局澄清,九十六年時就已公告全市各公有路外停車場(台北大學地下停車場除外)及路邊小型停車位不得禁止重機車停放,很訝異溪洲公園停車場會張貼禁止重機車進入公告,將要求業者立即撤下。
http://tw.news.yahoo.com/藐視重機族-有停車場立禁牌-車友怒-202317675.html

2012年12月6日 星期四

汽車闖平交道 最重罰6萬

汽車闖平交道 最重罰6萬

作者: 【記者許志煌/台北報導】 | 台灣新生報2012年3月3日 上午12:04

有鑒於汽車闖越平交道除造成龐大財物損失、嚴重影響交通秩序外,更使每日數十萬的鐵路乘客生命安全遭受到威脅,立委李昆澤等二十位委員連署研擬「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五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仿造酒駕模式,視情節輕重處闖越平交道者一萬五千元至六萬元罰款。這項提案昨(二)日經院會一讀程序,交由交通委員會審查。
李昆澤在提案中指出,日前發生砂石車闖越平交道致使與台鐵太魯閣號列車相撞,這起事故除造成鐵路及列車損壞、財物損失金額高達二點二億元、影響七萬多名乘客,並創台鐵最大誤點規模外,更使台鐵列車司機當場死亡及車上二十四人受傷。從這種慘痛教訓可知,汽車闖越平交道除了造成龐大的財物損失、嚴重影響交通秩序外,更使每日數十萬的鐵路乘客生命安全遭受到威脅。
其次,他表示,全國鐵路平交道共有五百三十七處,其中無人看守自動遮斷的平交道就占了全部的三分之二,而礙於經費短期內應無法以鐵路地下化或高架化減少鐵路平交道;且儘管近年來主管機關台灣鐵路管理局逐步增加警告設備或是派員於重點時間值守,惟鐵道安全仍需仰賴駕駛人有守法的觀念,否則平交道再多安全警告設備也沒有用。
再者,李昆澤認為,鐵路是國人最主要的城際大眾運輸工具之一,每日平均客運人數達四、五十萬人;是以汽車闖越平交道其致生損害於不特定公眾的課責程度並不亞於酒後駕車行為;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五條以一萬五千元以上至六萬元以下之高額罰鍰遏止汽車駕駛人酒後駕車行為,相較之下,現行法對於汽車駕駛人闖越平交道之罰鍰為六千元以上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無法達到遏阻警惕之效。因此,他連署提案修法,仿效酒駕處罰方式,提高闖越平交道罰款,依視情節輕重從罰款一萬五千元至六萬元,以保障旅客安全。
http://tw.news.yahoo.com/汽車闖平交道-最重罰6萬-160431948.html

2012年12月5日 星期三

酒駕累犯 捧罰金難消牢獄災

酒駕累犯 捧罰金難消牢獄災

作者: 甘嘉雯╱桃園報導 | 中時電子報2012年2月29日 上午5:30
中國時報【甘嘉雯╱桃園報導】
酒駕累犯要注意了!桃園地區唐姓、黃姓兩名駕駛,頻頻酒後駕車遭取締,法官從拘役開始判刑,累積三個月到六個月不等的徒刑,分別有四到五犯,兩人日前捧著錢以為易科罰金就了事,卻遭執行科檢察官駁回聲請,認為他們有酒駕惡習,若不服刑難收矯治之效。
地檢署表示,四十歲的唐姓男子從民國九十八年起遭酒駕取締,法院在他首犯判他拘役五十五天,第二次判三個月有期徒刑,第三次判六個月。去年八月他又酒駕上路,在下午一點多遭警察攔查,酒精值高達一點三二,才過中午就滿身酒氣遭抓。
另一位黃姓男子的酒駕經驗更多,從九十三年起遭取締,第一次遭判拘役五十天,第二次判兩個月,第三次判三個月,第四次判四個月,第五次酒駕遭抓,酒精值達零點九五,這次法官判他五個月有期徒刑。
兩男酒駕分別為四犯及五犯,除判徒刑外,其實可以易科罰金,不過唐男準備十八萬兩千元,黃男準備十五萬元到地檢署執行科向檢察官報到時,卻遭駁回聲請,原因是根據刑法第四十一條第一項但書規定,「但易科罰金,難收矯正之效或難以維持法秩序者,不在此限。」法官雖判決得易科罰金,但檢察官不一定要批准。
檢察官指出,兩人皆有酒駕惡習,且酒精濃度高於標準值,若不讓他們服刑,難以收矯治之效。
兩名酒罪累犯當場傻眼,以為喝酒被抓判刑,罰錢就沒事,沒想到當場遭駁回,即刻入監服刑。

2012年12月4日 星期二

見發電池交換系統環保署按讚

見發電池交換系統環保署按讚

作者: 郭文正 | 中時電子報2012年2月29日 上午5:30
工商時報【郭文正】
環保署副署長葉欣誠特別代表環保署南下參加見發公司主辦的電池交換站發表會,對於該公司的努力與高雄市環保局的全力推動相當讚揚,而環保署也將持續推動電動車電池交換營運系統,協助發展臺灣電動車產業,盼以商業模式和技術創新,打造臺灣成為一電動車應用領先的國家,將低碳、減碳概念傳遞到民眾內心深處,並成為生活上的習慣。
葉欣誠表示,政府目前全力推廣電動車,針對電動汽車部分,行政院已經核定經濟部所提「智慧電動車發展策略與行動方案」,預計自99年至102年內,於全國建立10個示範運行專案,每案目標為運行約300輛電動汽車,共計約3,000輛,該署配合該方案,也編列3億元補助業者建置智慧電動車電池交換系統。
而針對電動機車部分,行政院也已經核定經濟部所提「電動機車產業發展推動計畫」,補助購車民眾8,000元至11,000元,預計5年內(98年至102年)推動電動機車國內銷售達16萬輛及國外銷售達36,500輛。另外該署及相關單位也在推廣電動巴士,國內目前已有2家業者可以生產電動巴士並通過相關檢驗,可以合法掛牌行駛於道路上。以上都顯示出政府部門投入推廣電動車的決心。
對於現階段電動車問題點及電池交換系統推廣必要性方面,雖然大眾也知道電動車在行駛時是零污染排放,相較於傳統內燃機引擎汽機車而言,是最值得推廣的環保交通工具,但以電動機車為例,目前存在的幾個問題點,以及該署積極推廣電動機車電池交換系統的原因,一、降低電動機車購置價格:扣除工業局及地方環保局之補助後,電動機車已較市售汽油引擎機車之價格(約6萬元)為低,不過民眾會擔心後續需1.5萬元至2萬元的更換電池費用,透過加入成為電池交換系統會員,除了買車時附上的電池,民眾就不需再花費購置其他電池費用。二、快速更換電池,節省電動機車電池充電時間:目前所生產的電動機車雖搭配抽取式鋰電池,為仍有充電時間長而不方便等問題。電池交換系統的交換機台可在3分鐘內完成交換,解決此一問題。也就是把花時間的事留給交換站來做,民眾只要花交換電池的時間,大大提高方便性。三、延長電動機車續航里程:目前電動機車在馬力、爬坡力等性能已可與傳統汽油引擎機車匹敵,惟續航力性能尚嫌不足,交換系統可大幅延長續航力。四、做到像機車加油一樣的方便性:交換系統為減輕電池組單元的重量,電池業者可以搖籃到搖籃經營模式,維持電池使用的最佳管理狀態,降低電池使用的耗損風險。五、提高電池使用率,達到節能減碳之目的:電容量降低至80%以下汰換之電池,可由業者統一移作如電網儲能之其他用途。
由於電池交換系統是推廣電動車的有效方式之一,環保署先從電動機車著手鼓勵業者建置電動機車電池交換系統,並於去(100)年6月14日訂定「電動機車電池交換系統補助辦法」,預計補助兩家業者建置至少30座電池交換站的交換系統,見發公司所提補助案也已經於去年12月21日進行審查通過,目前正在進行後續計畫修正及核定的相關作業,相信很快就可以正式的將整個交換系統建立起來,讓市民可以體驗電動機車電池交換系統帶來的好處。

2012年12月3日 星期一

兒童十大安全新聞 交通意外就占六成

兒童十大安全新聞 交通意外就占六成

作者: 段楚禎 | 卡優新聞網2012年2月9日 上午6:05

  寒假結束中小學陸續開學,不過去(100)年在外在環境不安全,兒童疏於照顧下,造成意外頻傳。根據靖娟基金會公布去年兒童安全十大新聞顯示,以交通意外最大宗、占比高達六成,而娃娃車超載、受困,未使用安全座椅等,更是常見的兒童安全漏洞。
  由84位各界專家及實務工作者,選出須要再次關注的兒童事故新聞中,統計發現100年有192則兒童事故傷害新聞,共導致51名12歲以下兒童死亡、336名兒童輕重傷。
  靖娟基金會執行長林月琴表示,娃娃車超載相當常見,而且7歲以上學童並不適合搭乘娃娃車,稍微緊急煞車就可能造成頸椎受傷,同時建議家長可以多問問孩子乘車狀況,或是常去園所、或是補習班走動,並且教育孩子若被獨留在車內,可以到駕駛座按喇叭自救。
  今(101)年2月起,小客車後座必須繫安全帶,為了提供家長充裕的準備時間,12歲以下幼兒則是要到今年8月才會正式執法。但去年曾有嬰幼兒未使用兒童安全座椅,在車禍中不幸喪命的意外事件,再加上市售安全座椅種類多,因此家長更要謹慎選擇。
  常見的兒童安全座椅共有三大類,分別是0至1歲後向式安全坐椅,1至4歲前向式安全坐椅,以及4歲以上、140公分以下的安全輔助墊。除了選擇正確的安全座椅,再依照規定使用安全帶,就能有效保護幼兒的乘車安全。
  林月琴提醒,市售安全座椅種類多、價格落差大,選擇第一步應認明合格標章,再依家中寶貝的年齡、體重選擇適合的安全座椅,並依指示固定在汽車後座,搭配安全帶使用。
  像是育有一兒一女的吳小姐,家中一口氣就準備了兩種安全座椅。過去曾有搭計程車緊急煞車,小朋友從後座衝向前座的危險經驗,因此妥善使用安全座椅,成了吳小姐開車前最重要的步驟之一。
  另外,兒童三大危機分別是「環境真危險」、「大人常疏忽」及「心態僥倖多」,靖娟基金會提醒家長及老師在日常生活中謹慎照顧,讓孩子們期待安全長大不是夢,確保國家未來主人翁的生命安全。

2012年12月2日 星期日

兒童未繫安全帶!8月取締 家長大失血

兒童未繫安全帶!8月取締 家長大失血

TVBS2012年2月28日 上午8:47
警方從2月1日取締後座未繫安全帶,即將滿月,未來將在8月加強取締兒童後座未繫安全帶。 很多爸爸媽媽忙著添購安全座椅,但也有不少民眾向交通部反應,有些規定不太合理,像是12歲孩童已經能獨立繫安全帶,還要加裝增高墊,或是家裡有3個孩童,一口氣買3個市價6千多的增高墊,實在太傷荷包,對此,交通部表示,繫安全帶以不勒頸為原則,未來也會加強宣導,避免家長誤解。 員警(2012.2.1):「麻煩搖下車窗一下好嗎?」 取締後座未繫安全帶,警方執法將滿1個月,民眾還在適應期,但從8月開始,還要加強取締兒童後座未繫安全帶,很多爸爸媽媽急著買安全座椅,但有更多民眾抱怨,實在太燒錢。 因為以交通部的規定,1歲以下或10公斤以下的幼兒,必須在後座加裝幼兒座椅或臥床,而1到4歲幼童,應該要坐在專用的安全座椅上,至於4歲以上、12歲以下或體重介於18到36公斤的學童,要搭配增高墊並綁上安全帶,才符合規定。 有些家長認為,孩子未滿12歲,但已經可以繫安全帶,還要加裝增高墊實在不合理,對此,交通部解釋,以安全帶不勒頸為原則,就能免用增高墊,至於祭出的規定只是參考值,未來會加強宣導,避免在新規定上路時,引發民眾誤解。
http://tw.news.yahoo.com/兒童未繫安全帶-8月取締-家長大失血-004757094.html